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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强制拆迁的法律环节 ·国有土地上的营业用房拆迁有哪些补偿? ·申请颁发拆迁许可证的律师函 ·拆迁当事人何时可以申请裁决? ·违章建筑被拆除是否可获得补偿? ·拆迁安置补偿的政策措施 ·城市房屋拆迁工作的基本程序 ·房屋拆迁的评估 ·镇政府是否有权强制要求被拆迁人拆迁? ·申请行政裁决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租赁房屋如何补偿? 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是否应当进行听证? 《裁决规程》规定,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具体标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规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
·申请行政裁决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1. 裁决申请书2.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3. 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4. 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5. 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6.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7.&nb
·拆迁评估报告的要求 首先,评估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其次,委托评估的人必须与评估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再次,评估机构必须收集审查证据材料,进行实地勘察,采用市场比较法等方法作出评估报告;最后,评估报告的形式必须合法,有至
·房屋拆迁的评估 目前我国房屋拆迁估价中较为普遍使用的是市场比较法和成本法,但随着城市房屋拆迁不断面临社会发展的新变化,这两种方法已不能客观、公证、准确地反映被拆迁房屋的市场价值,按照国家《房地产估价规范》,拆迁双方和
·经营性用房拆迁补偿估价 1、合法原则 ⑴产权的合法性。无法确认合法产权的经营性用房,必须在估价报告中说明估价及估价结论是以估价对象具有合法产权为假设前提。我们在拆迁中发现由于历史原因,很多被拆迁房屋根本
·拆迁纠纷案件中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在拆迁纠纷的民事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有其实施的客观基础,因为民事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在我国已有先例可循。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民法理论基础在于无过错责任。起因在于,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和科技的发展
·宅基地上的房屋坍塌,是否能取得拆迁补偿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应当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1.当事人作为本村村民,户籍一直未变动,应当依法享有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各项权利,包括宅基地使用权,其婚后随迁入户的丈
·强制拆迁的法律依据 所谓的强迁,是指房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经协商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经一方当事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局申请行政裁决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没有在行政裁决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的,
·房屋拆迁裁决的四个步骤 在房屋拆迁过程中,如果拆迁双方在拆迁期限内未能就补偿安置达成一致,拆迁人、被拆迁人及房屋承租人均可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即裁决机关)提出裁决申请。根据市房地局去年
·私房拆迁安置是否具有优先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明确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按照所有权调换形式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明确约定拆迁人以位置、用途特定的房屋对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如
·被拆迁人的权利 (1)拆迁许可证的知情权: 即拆迁许可证颁发后,拆迁人应就拆迁许可证的拆迁范围、拆迁期限,补偿资金、价格评估、及拆迁方面的法律、政策向被拆迁人进行充分的解释与说明。(2)依法要求拆
·设有抵押权的拆迁安置补偿纠纷 《拆迁条例》第三十条规定:“拆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依照国家有关担保的法律执行。”如前所述,拆迁合同的实质是被拆迁人移转房屋的所有权于拆迁人,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或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的规定处理。设有抵押的房
·无证房屋是否属于违法建筑 裁判要点:在房屋征收过程中,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没有建设审批手续和产权证照的房屋,行政机关应当在征收之前依法予以甄别,作出处理,不能简单将无证房屋一律认定为违法建筑,不予征收补偿;违法拆除因历史形成的无
·公租房拆迁时同住人的认定 1、同住人,是指在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在被拆迁公租房内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已经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2、其他住房,仅指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包括公租房
·拆迁估价报告的救济 在房屋拆迁这一行政行为主导地位活动中,当拆迁当事人对于房屋拆迁估价报告不服的,可以按照《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19条至23条规定进行维权,具体如下:拆迁人或被拆迁人对估价报告有疑问的,可以向估价机构
·强制拆迁的法律环节 强制拆迁涉及被拆迁户的切身利益,是重大而严肃的执法活动,实施时应着重把握好下列法律环节: 其一、先行告诫说服。“大兵压境”时,仍应由拆迁人、拆迁主管部门、基层组织和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对被拆迁户进行
·房屋拆迁的民事和行政诉讼 一、关于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问题 《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搬迁期限内拒绝搬迁的,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 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只能尽力的要求或提起诉讼要求拆迁人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对于拆迁补偿问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有: 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
·公租房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也就是说拆迁公有租赁房屋的,拆迁人要和房屋的承租人签订补偿安置协议,该房屋内的其他居住人,虽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
·房屋拆迁行政诉讼案件的合并受理 由于房屋拆迁许可行政行为是一种复合的行政行为,如果拆迁许可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拆迁许可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应当只受理对拆迁许可行为的起诉。如果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拆迁许可行政行为的某一个前置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所包含的项目 1、房屋拆迁补偿(通过评估确定)2、房屋内的装潢、装修及附属物的补偿;3、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费);4、搬迁补助费(搬家费);5、奖励(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且搬家交房的才可获得奖励);6、地大于房补偿:指对
·违章建筑如何处罚? 我国《城市规划法》第40条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或者没
·拆迁纠纷行政诉讼,被告的举证责任是什么? 被告对其行政行为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被告应该举证证明自己所作的引起行政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正确性和合法性。具体指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如果被告不能提出作出该具体行
·城市房屋拆迁的补偿与安置 1.房屋拆迁补偿的对象和范围 修改后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把拆迁补偿的对象仅限于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权人。 房屋拆迁补偿的范围是被拆除的合法房屋及其附属物。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期限的临时建
·选择房屋估价机构的程序 一、发布通知 房屋拆迁项目确定后,由拆迁单位在市房管局拆迁管理信息网上发布信息,将拆迁项目、范围、面积、户数、联系方式和报名时限等内容进行发布,报名时限不得少于3日。 二、估价申请 拆迁评估
·拆迁过程中违章建筑如何认定? 在拆迁实践中,确认违章建筑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审查被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是否取得产权证照,如果拟被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不能提供有关该房屋的产权证照,也不能提供有关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许可证明,或
·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的诉讼主体 补偿协议大多是由集体经济组织与征地方签订,房屋所有人不参与签订协议,形成房屋所有权人和征地方无拆迁补偿协议。(拆迁律师)那么发生纠纷时,房屋所有权人能否以自己的名义就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数额、安置方式等问
·申请行政裁决需要提交哪些文件? 1. 裁决申请书2.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3. 被拆迁房屋权属证明材料4. 被拆迁房屋的估价报告5. 对被申请人的补偿安置方案6.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协商记录7.&nb
·房屋征收补偿强制执行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发布《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申请机关提出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作了详细列举式规定。即市、县级人民政府除须向法院提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
·拆迁过程中违章建筑如何认定? 在拆迁实践中,确认违章建筑的最基本的方法是审查被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是否取得产权证照,如果拟被拆除的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不能提供有关该房屋的产权证照,也不能提供有关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许可证明,或
·违章建筑被拆除是否可获得补偿? 2001年的《拆迁条例》中“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的涵义是: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除依法应当拆除的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不予补偿。即: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置时,并非全
·房地产拆迁中的特殊情况 第一类是居民区中的街道工厂。该类房屋在市场上既无成交案例也无出租案例,无法采用市场比较法和收益法,而采用成本法评估,由于该类房屋的容积率较高,最后计算出的市场价格相对偏低,较难真实反映该类房屋的客观市场
·拆迁人获得拆迁的合法手续有哪些? 一、企、事业法人执照、事业法人证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二、市规则局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区房管局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四、市房管局核发的《北京市城镇建设用地批准书》。五、需委托他
·农村房屋拆迁补偿 农村房屋所有权人只能尽力的要求或提起诉讼要求拆迁人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补偿。 对于拆迁补偿问题《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有: 第二十三条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
·拆迁评估报告的要求 首先,评估机构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其次,委托评估的人必须与评估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再次,评估机构必须收集审查证据材料,进行实地勘察,采用市场比较法等方法作出评估报告;最后,评估报告的形式必须合法,有至
·土地房屋被强制拆迁如何确定财产损失? 政府或者下属部门根据政府决定实施强制拆迁,其法律后果由谁承担?如实施强制拆迁的行为本身违法,应以谁为被告,法律责任如何分担?举证责任如何分配?1、由强制拆迁引发的行政诉讼附带行政赔偿的案件中,被拆迁
·拆迁补偿安置中的先行拆迁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
·拆迁公告包括哪些内容?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同时,应当将房屋拆迁许可证中载明的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事项,以房屋拆迁公告的形式予以公布。
·“违法强拆”之救济 人民法院对拆违涉及的行政侵权可以在三个环节发挥司法保护作用。 第一个环节,行政机关以当事人违反城乡规划法为由作出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限期拆除等决定后,当事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通
·国有土地上的营业用房拆迁有哪些补偿? 在经营期间遇到拆迁的,可以获得的补偿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房屋补偿、房屋装饰补偿、停产停业补偿、设备搬迁费用、搬迁补助费、临时安置费,具体数额先协商,协商不成的,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城市房屋
·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限是指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从房屋拆除,被拆除房屋使用人迁走至拆迁人提供安置用房这一段时间就是房屋拆迁
·拆迁补偿有几种方式?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有两种,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货币补偿作为主要方式。其原因:一是货币补偿操作简单,且一次性了断,不会产生延长过渡期限、被拆迁人或使用人不
·特殊建筑的拆迁补偿 我国房地产管理法律、法规已明确规定,“房屋产权证是房屋产权的合法凭证”,“凡未……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其房屋产权的取得、转移、变更与他项权利的设定均为无效”,这已从法律上界定了房屋产权证是城镇房屋拆迁补
·强制拆迁前需完成的法定事项 实施强制拆迁,有些法定的事项应当提前完成。一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屋拆迁公告一般都规定了签订协议、搬迁等事项。拆迁人应按时找被拆迁人签订协议。出现矛盾,应及时协商解决。二是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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