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
 首页 >>法律知识 >> > 婚姻家庭 > 离婚财产 > 婚前财产
婚姻家庭
 ·离婚
  ├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
 ·离婚财产
  ├婚前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子女抚养
  ├抚养权
  ├抚养权变更
  ├抚养费
  ├隔代抚养
 ·收养
  ├事实收养
  ├收养条件
 ·遗产继承
  ├继承权
  ├法定继承
  ├遗产常识
  ├代位继承
  ├转继承
  ├多重继承
  ├遗产规划
  ├遗嘱继承
  ├遗嘱信托
  ├遗嘱执行
 ·涉外婚姻
  ├涉外结婚
  ├涉外离婚
  ├涉外收养
  ├涉外继承
 ·同居
 ·婚外情
 ·离婚过错赔偿
 ·赡养

相关律师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7761982628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热门城市

鄂尔多斯律师
济宁律师
东方律师
图木舒克律师
新星律师
盐城律师
焦作律师
山南律师
孝感律师
陵水律师
厦门律师
塔城律师
沙坪坝区律师
咸宁律师
云浮律师
西双版纳律师

婚前财产

 ·婚前房产增值,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离婚后复婚共同财产的认定
 ·、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在
 ·关于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婚后收益的认定
 ·要离婚,应该去哪个法院起诉呢?

 ·婚前财产公证 有必要吗?
        他和她在很偶然的时候认识,她认识他的时候,她正处在失恋的痛苦里。这个时候,他来到了她的身边,有他的日子她感觉是快乐的,因为有人照顾和关心的感觉是那么的美好。    他知道她的过去。一切的一切他都是清楚

 ·离婚后复婚共同财产的认定
        夫妻依据法律规定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办理了离婚登记,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的处理达成一致意见,该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及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双方应

 ·如何申办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或妻个人所有,但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长期共同使用、消耗、变更上述财产,使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

 ·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根据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或妻个人所有,但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长期共同使用、消耗、变更上述财产,使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

 ·婚前财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于2005年3月16日履行了结婚登记手续,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但为防止今后可能出现的婚前财产纠纷,现双方理智地协商,就婚前财产达成如下协议:  一、婚前财产

 ·、夫妻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在
        尚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的赠与,房产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对赠与房产一方离婚时主张撤销赠与合同的请求应予支持。夫妻之间赠与房产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如果赠与的房产已经登记过户,但

 ·如何办理婚前财产协议公证
            根据我国《婚姻法》有关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或妻个人所有,但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长期共同使用、消耗、变更上述财产,使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


 ·如何申办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
        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或妻个人所有,但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长期共同使用、消耗、变更上述财产,使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


 ·婚前财产公证 有必要吗?
        他和她在很偶然的时候认识,她认识他的时候,她正处在失恋的痛苦里。这个时候,他来到了她的身边,有他的日子她感觉是快乐的,因为有人照顾和关心的感觉是那么的美好。    他知道她的过去。一切的一切他都是清楚


 ·婚前购买的股票,婚后增值的部分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


 ·婚前房产增值,离婚时的财产分割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当事人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


相关法律咨询:
·我要离婚,有两个孩子,要怎么做才好?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父亲在工地上上班因工地停电导致受伤
·结婚了十几天,离婚会影响什么吗??
·我是外地人,现在在银川居住,能在银川哪些派出所办临时
·农民未签合同工资本应80安40发放
·老婆小产了,准备请假,请问小产属于产假还是病假?
·商铺压金问题,生意差,美食城也不做广告,房租收得高,
·您好王律师方便告诉下电话吗,我去年在石河子做的道路监
·何律师,欠工资款有五年,去年还剩两万七千块钱,有欠条
·你好,请问哈,我以前给老板开车,户是我的,现在没给他
·职称评审问题的纠纷
·我租房子有一多了,最近也不知道为啥水龙头关着就响开着
·荒山承包协议,最近荒山承包协议样本
·我应该签名放车吗?,我爸开二轮摩托在三岔路口避让一辆小车但小车却径直撞向我爸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
·拆迁安置是不是不安置教师
·你好,施工人员受伤,如何在浙江杭州得到权利保障
·我想跟我老公离婚,但是他不肯有三个小孩,该怎么办
·不给工资,合同问题
·公司没跟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由于公司这段时间开的其它
·你好,我是工伤,伤到大手指母尖打骨折了,请问能平残吗
·房贷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