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
 首页 >>法律知识 >> > 婚姻家庭 > 涉外婚姻
婚姻家庭
 ·离婚
  ├离婚协议书
  ├协议离婚
  ├诉讼离婚
 ·离婚财产
  ├婚前财产
  ├离婚财产分割
 ·离婚子女抚养
  ├抚养权
  ├抚养权变更
  ├抚养费
  ├隔代抚养
 ·收养
  ├事实收养
  ├收养条件
 ·遗产继承
  ├继承权
  ├法定继承
  ├遗产常识
  ├代位继承
  ├转继承
  ├多重继承
  ├遗产规划
  ├遗嘱继承
  ├遗嘱信托
  ├遗嘱执行
 ·涉外婚姻
  ├涉外结婚
  ├涉外离婚
  ├涉外收养
  ├涉外继承
 ·同居
 ·婚外情
 ·离婚过错赔偿
 ·赡养

相关律师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115062590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热门城市

石景山区律师
延边律师
南充律师
池州律师
南川区律师
晋中律师
贵港律师
城口律师
黄浦区律师
运城律师
海北律师
韶关律师
全国律师
金昌律师
黔东南律师
衡阳律师

涉外婚姻

 ·中国公民继承国外遗产需要办理的公证法律文书
 ·中国公民双方居住在国外的离婚,应在哪儿起诉?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登记离婚有什么限制?
 ·涉外收养登记
 ·在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单身外国收养人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涉外离婚在哪里起诉?
 ·涉外结婚的公证
 ·分别居住在大陆和台湾,在台湾一方回大陆后怎样才能恢复夫妻关系?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方法

 ·如何申请人民法院对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
        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在国内如何申请承认,应视作出判决的国家与我国是否订立司法协助协议而定,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

 ·外国收养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外国收养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1、跨国收养申请书;2、出生证明;3、婚姻状况证明;4、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5、身体健康检查证明;6、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7、收养人所在国主管机关同意其跨国收养子女

 ·华侨同国内公民 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为了便于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的婚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特作如下规定:  一、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结婚、双方自愿离婚和复婚,凡要求在

 ·在国外的一方,是否可以不回国就委托律师办理离婚?
        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的离婚,应在哪儿办理?
        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在内地公民之间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扶养和财产作了妥善的处理),并要求在国内(内地)办理的,男女双方须共同到国内(内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论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如只

 ·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是否生效?
           对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须由我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承认后才在我国生效。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

 ·涉外结婚的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nbs

 ·在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在涉外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    1、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

 ·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在我国是否有效
        对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须由我国人民法院对外国法院离婚判决裁定承认后才在我国生效。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经审查,如该外国法院判决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准则或我国国家、社会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1998.12.10)   第一条 为加强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的婚姻登记管理,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办理婚姻登记适用本

 ·华侨结婚在中国境外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为了方便华侨在居住国结婚,我国法律历来鼓励华侨按居住国法律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或举行结婚仪式并承认其效力。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条关于“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

 ·有残疾的外国人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中国收养中心不为有智力残疾和有精神病残疾的外国收养人安排收养对象。对有其他残疾的外国收养人,中国收养中心将视情况区别对待。对生活能自理、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儿童能力的残疾人,可以为其选择适当的收养对象。

 ·大陆居民与台湾地区居民的离婚登记
        大陆居民与台湾地区居民申请离婚登记,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的婚姻关系是依法在大陆缔结的,双方当事人应提交的证明:一、申请离婚登记的大陆一方居民应提交的证明1、居民身份证;2、户口簿(户籍证明);

 ·受过刑事处罚的外国人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收养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考察收养人是否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重要内容,中国收养中心一般不接受受过刑事处罚的外国收养人的收养申请。但是对于犯罪事实较轻,确实有悔过表现,且已经过较长时间没有再犯的外国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登记离婚有什么限制?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采用登记的办法离婚的,双方应共同到大陆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区)民政厅(局)指定的地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但对婚姻关系不在大陆依法缔结的,大陆婚

 ·同华侨、港澳同胞结婚如何办理手续?
        民政部1983年3月10日专门发布的《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规定。华侨、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自愿在国内或内地结婚的,双方应到国内或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

 ·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涉外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中国公民继承遗产法律适用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法律适用。       1、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

 ·外国收养人一次能领养几个中国儿童?
        外国收养人一次在中国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被收养人是双胞胎或生活在同一福利机构的兄弟姐妹除外)。在华已经收养了一名子女的外国收养人如果还想再收养中国儿童,原则上应在第一次收养一年后,再提出收养申请并重新

 ·大陆居民怎样继承香港亲属遗产
        大陆居民继承香港亲属遗产,可以委托香港律师办理,也可以出具委托书授权在香港的亲友办理,还可以委托南洋商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申办,申请人应提供大陆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件、证明其本人与死者的关

 ·分别居住在大陆和台湾,在台湾一方回大陆后怎样才能恢复夫妻关系?
        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法院处理涉台民事案件的几个法律问题》中规定:“对已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的案件,不论是单方诉讼,还是双方诉讼,也不论对方是否接到判决书,法院的判决都是有效的。如果双方均未再婚,现在请求

 ·外国人在中国收养子女有何规定?
        《收养法》  第二十一条外国人依照本法可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  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当经其所在国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收养人应当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有关收养

 ·外籍配偶如何取得中国绿卡(永久居留权)?
        按照中国有关规定,中国公民的配偶,婚姻关系存续满五年、已在中国连续居留满五年、每年在中国居留不少于九个月且有稳定生活保障和住所的,可以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在中国永久居留的外国人应当遵守中国法律,

 ·送养人提交的资料
        一>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  第五条送养人应当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本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

 ·涉外结婚的主体限制
        根据《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结婚登记的几项规定》第4条之规定,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第一类是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其范围是:①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部队中服役,具有军

 ·涉外离婚在哪里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涉外离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还是在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涉外离婚案件,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

 ·民政部、教育部、外交部关于出国留学生办理婚姻登记的暂行规定
        民政部关于发布《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1983年3月10日,民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

 ·对已有子女的外国收养人收养中国儿童有何限制?
        中国收养中心优先安排没有孩子或只有1-2个孩子的家庭收养子女。对于已有5个以上(含5个)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的外国收养家庭,中国收养中心一般不再安排其在华收养子女。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应在哪儿起诉?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离婚既可以在我国起诉,也可以在会受理此离婚案件的外国起诉。(1)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要求离婚的,应由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国内一方经常居住地人

 ·同性恋者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中国收养中心不为同性恋者寻找收养对象。从法律上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只承认异性婚姻组成的家庭,不承认同性恋家庭的合法性,同性恋家庭不受法律的保护。从中国医学上讲,《中国精神病分类和诊断标准》规定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财产或其他事务进行的预先处分,并于死亡时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依照遗嘱所进行的继承,称为遗嘱继承.民法上的遗嘱主


 ·华侨结婚在中国境外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为了方便华侨在居住国结婚,我国法律历来鼓励华侨按居住国法律在当地办理结婚登记或举行结婚仪式并承认其效力。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条关于“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


 ·涉外收养的程序
         1、收养人和送养人的申请及审查;2、确定被收养人;3、订立收养协议和办理收养登记。 依据指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1999年5月25日民政部令第15号发布) 第四条外国人在华收养子女


 ·民政部、教育部、外交部关于出国留学生办理婚姻登记的暂行规定
        民政部关于发布《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通知1983年3月10日,民政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


 ·对已有子女的外国收养人收养中国儿童有何限制?
        中国收养中心优先安排没有孩子或只有1-2个孩子的家庭收养子女。对于已有5个以上(含5个)与父母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的外国收养家庭,中国收养中心一般不再安排其在华收养子女。


 ·涉外收养的被收养人如何办理出境手续?
        据《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被收养人出境前,收养人应凭收养登记证书到收养登记地的公安机关为被收养人办理出境手续。


 ·华侨同国内公民 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
        为了便于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的婚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办法》,特作如下规定:  一、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结婚、双方自愿离婚和复婚,凡要求在


 ·如何申请人民法院对外国离婚判决的承认
        关于外国法院的离婚判决,在国内如何申请承认,应视作出判决的国家与我国是否订立司法协助协议而定,对与我国有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院作出的离婚判决,按协议的规定申请承认。对与我国没有订立司法协助协议的外国法


 ·同华侨、港澳同胞结婚如何办理手续?
        民政部1983年3月10日专门发布的《华侨同国内公民、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规定。华侨、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自愿在国内或内地结婚的,双方应到国内或内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


 ·受过刑事处罚的外国人能否在中国收养子女?
        收养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考察收养人是否具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重要内容,中国收养中心一般不接受受过刑事处罚的外国收养人的收养申请。但是对于犯罪事实较轻,确实有悔过表现,且已经过较长时间没有再犯的外国


 ·涉外结婚的程序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结婚当事人须持的证件:&nbs


 ·夫妻均是华侨的离婚诉讼,我国法院是否受理?
        对华侨之间的离婚诉讼,基本上应以其共同住所地作为确定管辖权的依据,我驻外使领馆和我人民法院原则上不受理此类离婚诉讼,但下述情况例外:①在国内结婚后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登记离婚有什么限制?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采用登记的办法离婚的,双方应共同到大陆一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区)民政厅(局)指定的地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但对婚姻关系不在大陆依法缔结的,大陆婚


 ·在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在涉外继承中,根据主体的不同,可分为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和外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   1、中国公民继承遗产的法律适用。根据《继承法》第36条第7款的规定,中国公民继承在中华人民共


 ·国内公民继承在美遗产需要办理的手续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没有全国统一的继承法,有关继承法律由各州立法规定,它们之间既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规定。在美国,无论是动产或不动产一般都要依照遗嘱继承;若无遗嘱,才能由死者的最近的亲属继承。最近的亲


 ·华侨及外籍人如何办理在华遗产的继承手续
        华侨及外籍人可以继承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合法遗产,在申请继承遗产时,应办理如下手续:    一、首先向居住国公证机关申请公证书,证明申请遗产继承人的职业、住址、与在华死亡人的亲属


 ·外国人来华收养子女如何办理收养公证?
        根据《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定,收养关系当事人办理收养登记后,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到收养登记地的具有办理涉外收养公证资格的公证机构办理收养公证。


涉外结婚
 ·没结婚证离婚能分到财产吗?
 ·外籍配偶如何取得中国绿卡(永久居留权)?
 ·涉外结婚的主体限制
 ·涉外结婚的公证
 ·华侨结婚在中国境外如何办理登记手续
 ·我国对涉外结婚的法律适用规则
 ·涉外结婚的程序
 ·民政部、教育部、外交部关于出国留学生办理...
  >>More...
涉外离婚
 ·遗产在没有遗嘱的前提下,继承人们必须平均...
 ·涉外离婚法律指南
 ·外国法院涉及中国公民的离婚判决是否生效?
 ·涉外离婚在哪里起诉?
 ·华侨同国内公民 港澳同胞同内地公民之间办...
 ·关于离婚当事人申请再婚登记的补充规定
 ·大陆居民与台湾居民婚姻登记管理暂行办法
 ·出国人员婚姻登记管理办法
  >>More...
涉外收养
 ·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
 ·涉外收养公证
 ·涉外收养登记
 ·涉外收养协议
 ·涉外收养的审查和公告
 ·送养人提交的资料
 ·外国收养人提交的申请材料
 ·涉外收养的程序
  >>More...
涉外继承
 ·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涉外遗嘱继承的法律冲突
 ·什么是涉外继承
 ·涉外继承案件的专属管辖
 ·在涉外继承中,如何适用法律?
 ·国内公民继承在美遗产需要办理的手续
 ·华侨及外籍人如何办理在华遗产的继承手续
 ·中国公民继承境外遗产或者继承境内外国人遗...
  >>More...

相关法律咨询:
·二手房房产合同纠纷
·人被新泰市xx以组织传销最拘留,需要找辩护律师
·耽误交医保,请问还能交吗?怎么交,网上交行吗?或者怎么样?
·明天可以可以面谈一下吗?
·民事纠纷,请问
·工地干活从高处摔下医嘱卧床三个月一之后才能干轻活误工
·你好我是服装个体户最近加盟了广州白云区一家服装公
·这样死亡算不算工伤?医院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想咨询下互为甲乙双方的企业可以只签订一个合同吗??
·想问下离婚协议需要什么程序
·我在快递公司工作了9个月左右然后我自离了期间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临时走导致区域无人派送这合理吗?
·3月3号的提问
·我去应聘教练学徒刚开始他?000多考国职让我先交定?
·交通事故死者无配偶,无子女,死者的母亲下落不明,怎么办?
·你好。现在起诉离婚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你好。我在玩一个网络传奇私服。前前后后花了2000多
·上海罗东升律师,您好!麻烦您指导一下,谢谢! 起诉
·关于户口办理问问题请帮助解答
·房子拆迁合同签了七年了一直没有拆,现在我找开发商要房
·承包优先权,我承包鱼塘期满
·你好,律师,请问现任的老公不愿意做婚前财产公正,我婚
·我想咨询一下:双方公司在签署合同之后,我方公司了解到所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