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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划拨 | 土地出让 | 土地征收 | 土地转让 | 土地承包 |

⊙土地划拨知识:

 ·划拨土地的价格评估
        土地价格一般是指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但随着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入市,特别是企业改制过程中,经常涉及划拨土地使用权处置问题,是否存在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如何开展评估

 ·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不属破产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就企业破产问题再次公布司法解释,明确破产企业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属于破产财产。  这份名为《关于破产企业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应否列入破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如何审批?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审批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转让申请。划拨土地的使用者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

 ·拖欠工程款导致停工,可以要求同时支付停工的费用吗?
        1、建筑工程合同对这类情况有约定的,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要求发包人赔偿相应的停工、窝工等损失。2、建筑工程合同无约定的,承包人也可以依法要

 ·什么是土地“五统一”管理?
        土地“五统一”管理,即政府实行统一征用(收回)、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主要包括:国有土地储备制度,土地统一征用制度,土地租赁制度,国有土地使用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中方企业不能直接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外国投资者进行合资、合作经营。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实现。第一种,进行国

 ·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性质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财产权,属用益物权的一种,划拨土地使用权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主要不同在于取得方式的不同,就土地使用权本身具有的根本性质两者并无不同,都属于用益物权

 ·土地划拨有别于土地出让
        土地出让是指国家行使国有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有偿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要为此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在足额交纳了土地


山东 许义园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3061416368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建筑工程
 ·土地使用
  ├土地划拨
  ├土地出让
  ├土地征收
  ├土地转让
  ├土地承包
 ·建筑许可
 ·招标投标
 ·施工承包
  ├工程总包分包
  ├劳务分包
 ·工程管理
  ├工程监理
  ├规划设计
  ├工程造价
  ├材料供应
  ├合同管理
 ·房产开发
  ├项目联建
  ├项目转让
  ├烂尾楼处理
 ·工程索赔
  ├质量索赔
  ├工期索赔
 ·工程欠款

⊙相关内容:
 ·土地划拨有别于土地出让
        土地出让是指国家行使国有土地所有者的权利,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有偿出让给土地使用者使用,土地使用者要为此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者在足额交纳了土地出让金后,有权取得该土地在一定年限内的使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
        按照现行法律规定,中方企业不能直接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外国投资者进行合资、合作经营。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来实现。第一种,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国家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如何审批?
        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审批分为几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为转让申请。划拨土地的使用者需要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


 ·什么是土地“五统一”管理?
        土地“五统一”管理,即政府实行统一征用(收回)、统一储备、统一开发、统一配置、统一管理。主要包括:国有土地储备制度,土地统一征用制度,土地租赁制度,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地价管理制度,土地有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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