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 页
全国分站
法律咨询
律师黄页
专业律师
律师说法
律所名录
法律知识
律师在线
法律人才
法网大全
首页
>>
法律知识
重大飞行事故罪
律师文集
一、概念及其构成 重大飞行事故罪,是指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飞行事故,危及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空中运输的正常秩序和空中运输的安全。这些交通运输活动一旦发生重大事故,就会危及公共安全,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 飞机等航空器,不同于火车、汽车、轮船等交通工具,其运行速度是其他交通工具所无法比拟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它已被越来越多的人们作为重要的远距离交通工具,同时,各种物资的航空运输也日益繁忙。适应这一需要,我国的民航事业在改革开放后有了飞速发展,航班、航线不断增多,航空公司大量出现。航运业务的扩大,需要大批合格的具有高度责任心的航空人员。同时,对于航空人员也应从法律上提出更为严格的要求。1979刑法对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规定适用交通肇事罪。鉴于航空器的特殊性,本法单设了飞行事故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空中运输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具体地说,重大飞行事故罪的客观方面是由以下三个因素组成的。 1·航空人员必须有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违反规章制度是指违反与飞行安全有关的规章制度,例如,航空维修人员不认真检查、维修航空器,未及时发现航空器的故障;领航员领航不正确,飞机起飞前,机长不对航空器进行全面检查,飞机遇险时机长未采取必要的挽救措施;机组人员未经机长批准擅自离开航空器等等。 2、必须造成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所谓重大事故,根据民航飞行事故划分标准,是指造成死亡三十九人以下,或者飞机失踪,该机机上人员在三十九人以下;或者飞机迫降到无法运出的地方。所谓严重后果,一般是指飞机等航空器或者其他航空设施受到严重损坏,航空器上人员遭受重伤,公私财产受到严重损失等。如果造成了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应适用本条给予处罚。如果只有航空人员的违章行为,没有实际发生重大飞行事故,则对行为人予以行政处分,不能追究其处罚。按照民航飞行事故划分标准,本条基本犯罪构成中的重大飞行事故中已包含致人死亡的情况,而且最多可致三十九人死亡。这就是说,造成一至三十九人死亡,居于重大飞行事故,应适用第一档法定刑,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本条第二档法定刑的适用条件仍然是造成人员死亡。这样一来,造成人员死亡的,既可适用第一档法定刑,也可适用第二档法定刑。这在司法实践中应如何解决,有待立法机关或司法机关作出解释。 3·严重后果必须是违章行为引起的,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必须发生在从始发机场准备载人装货至终点机场旅客离去,货物卸完的整个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 以上3个因素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不可分割、缺一不可。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主体必须是航空人员。根据《民用航空法》的规定,航空人员,是指从事民用航空活动的空勤人员和地勤人员。空勤人员包括驾驶员、领航员、飞行通信员、机械员、乘务员,地勤人员包括民用航空维护人员、空中交通管制员。飞行签派员、航空台通信员。因为他们担负的职责同交通运输安全直接关系,一旦不正确履行自己的职责,都可能造成重大事故。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主要是指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出于故意,但他对于发生飞行事故的严重后果则是过失的,即他应当预见而未预见到可能发生严重后果,或者虽然预见,但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严重的后果;如果出于故意,就不构成本罪,而属于其他犯罪了。 二、认定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认定本罪一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违反规章制度。如果行为人的行为是照章行事的,不违反规章制度,即使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也不构成犯罪。二看是否造成了严重后果。行为人虽然违反了规章制度,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构成犯罪。三看违章行为与严重后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即使在行为人的违章行为之后,发生了重大事故,但不是行为人的违章行为引起的,二者之间没有因果关系,不构成犯罪。四看行为人主观上有无过失。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既无故意,又无过失,严重后果是由于不能预见或者不可抗拒的原因引起的,属于意外革件。 (二)本罪与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界限 两者都是与飞行安全有关的犯罪,其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主体不同。重大飞行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航空人员,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而且实践中一般为航空人员以外的人。(2)犯罪客观方面不同。重大飞行事故罪表现为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则表现为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行为。(3)构成犯罪的要求不同。重大飞行事故罪要求行为人实施违章行为之外,还必须发生特定的重大飞行事故或严重后果,方可构成犯罪;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危险犯,犯罪的成立并不要求出现实际的严重后果,只要对飞行中的航空器上的人员使用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的,即可构成犯罪,如果出现了实际的严重后果,则构成结果加重犯,在较重的量刑档次内裁量刑罚。(4)犯罪主观方面不同。重大飞行事故罪是过失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是故意犯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三)本罪与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的界限 它们都是过失犯罪,都会造成一定的严重后果并以此作为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它们的主要区别:(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仅限于航空人员;后者的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2)发生严重后果的原因不同。前者发生的原因是由于航空人员违反规章制度,实施了违章行为;后者发生的原因则是由于行为人实施了对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的损坏行为。司法实践中,航空人员在工作中过失损坏航空器的重要部件或机场重要设施,丛而发生重大飞行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视行为人的过失损坏行为是否违反规章制度而定。如果违反了规章制度,则应是重大飞行事故罪;如果没有违反规章制度,则应定为过失损坏交通工罪或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 (四)本罪与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界限 两者都是过失犯罪,都实施了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并且以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作为构成犯罪的必备条件。两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主体不同。尽管两者都是特殊主体,重大飞行事故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航空人员;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罪主体则只能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以及群众合作经营组织或个体经营户的从业人员。(2)发生的场合不同。重大飞行事故罪发生在航空器的飞行过程中,而重大责任事故罪则发生在生产、作业过程中。 三、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飞机坠毁或者人员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期徒刑。
·
过失决水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决水罪是指过失决水,引起水灾,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决水行为,并且......
·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
一、概念与特征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非法买卖、运输核材料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和国家的核材料管理制度。核材料是一种用来在原子反应堆中进行核聚变,同时产生原子能的放射性物......
·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故意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燃气等易燃易爆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属于公共安全。犯罪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燃气或其他易......
·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是指过失损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是一种以易燃易爆设备为特定破坏对象的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安......
·
违法证据排除之无罪辩护
陈XX、邹XX等五名被告人因诈骗一案于2013年2月25日被江东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审理期间一被告人提出侦查阶段受到了刑讯逼供,经当庭查看侦查录像,辩护人确定该被告人在侦查期间受到侦查人员违法取证的事实。故以违法证据不能作为定案证据之辩护意见,并且在排......
·
丹阳市看守所会见规定、委托律师手续、会见时间
丹阳市看守所位于江苏省丹阳市云阳镇九房云阳镇开发区。邮政编号:212300丹阳市公安局地址:镇江市丹阳市齐梁路100号丹阳市看守所会见分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律师会见和审判终结交付执行,而罪犯被执行的刑期剩余不足三个月,不用投监直接在看守所服刑时......
·
南京律师胜诉收费
风险代理、胜诉收费——南京律师胜诉收费业务属于风险代理服务,为您提供专业的风险代理法律服务,胜诉后再收费。★南京律师胜诉收费背景无论是个人民间借贷,还是企业在多年的经营活动中,由于各种原因,逐渐形成了大量应收账款,致使企业流动资......
·
南京房屋租赁律师
南京房屋租赁律师提供专业房地产法律知识,包括处理房产抵押,房产纠纷,房产合同纠纷,房屋租赁纠纷,离婚房产纠纷,物业管理,二手房买卖,商品房买卖,房屋拆迁,房产开发所涉及到的法律法规相关事宜以及南京房产律师信息。为您提供专业的房屋租赁合同、房......
·
分居之后是否会自动离婚
实践中,有不少夫妻都是通过分居的方式来离婚的,因此这就让有些人认为夫妻分居之后一段时间,那么就可以自动离婚了。那到底夫妻分居之后是否会自动离婚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分居之后是否会自动离婚分......
·
家庭暴力的定义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关系生活在一起的家庭成员间,如丈夫对妻子、父......
·
根据新婚姻法 车子财产如何分割?
新婚姻法出台后,对于财产的分割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规定了离婚后财产的分割具体的措施,防止因为财产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所以法律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做出了做合适于民众的规定,方便民众对财产进行分割,所以法律机构的规定是最准确的描述财产具体分割的具......
热门城市
黄浦区律师
张掖律师
鹤岗律师
东营律师
闵行区律师
石河子律师
百色律师
香港律师
宝鸡律师
中山律师
广东律师
浙江律师
文山律师
内蒙古律师
广州律师
甘孜律师
蚌埠律师
咸阳律师
崇明区律师
上饶律师
推荐律师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广东
魏向阳律师
副主任
13147094815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律师咨询
·
婆婆不给户口本我们离婚,怎么办?
·
上个月疫情接到社区通知在家居家隔离,这个月发工资,被
·
我朋友说让我借钱10万给他用于扩建生意付利息然而他幷没有把钱
·
意外怀孕,对方为已婚男士,不想承担任何责任,
·
我儿子因聚众斗殴,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已二十多天了。案
·
办新车自燃报废需要多少时间呀
·
律师所在什么地方,,电话☎️
·
合同违约求法律帮助或指点
·
女方拿掉孩子 男方要不要补偿
·
育有一子一女,我是外地户口,离婚需要什么手续什么流程
·
遗产问题,请问:父母的房产有两处
·
买卖商品房90天没有办理产权证商家是否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