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博望区丹阳镇律师黄页
 马鞍山律师黄页导航>> 马鞍山市 当涂 和县 含山 博望区 花山区 雨山区 
 首页 >>律师黄页 >>安徽 >>马鞍山 >>博望区丹阳镇律师

  律师推荐

丹阳镇律师章浩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丹阳镇律师王庆磊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6899334
丹阳镇律师黄贤柏
黄贤柏 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丹阳镇律师史微微
史微微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丹阳镇律师尹淑娟
尹淑娟 律师
丹阳镇律师徐刚
徐刚 律师
丹阳镇律师史微微
史微微 律师
丹阳镇律师宋晓琼
宋晓琼 律师
   >>马鞍山分站
马鞍山律师
博望区律师
博望区律师事务所
博望区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热心律师

 
 博望区律师
 
  → 咨询须知

 博望区律师黄页:
    翟智民安徽净源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河路2663号
安徽·马鞍山
    褚云安徽净源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河路2661号
安徽·马鞍山
    王民安徽夏商周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西湖花园南门19栋4层
安徽·马鞍山
    池皖白安徽夏商周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马鞍山市花山区西湖花园南门19栋3层
安徽·马鞍山
    费介华安徽明博律师事务所
马鞍山市湖东南路1900号新纪元商务广场七楼
安徽·马鞍山
    包强安徽和州律师事务所
和县历阳镇历阳西路56号
安徽·马鞍山
    宋娟安徽峭正律师事务所
马鞍山市大华锦绣国际6号楼808室
安徽·马鞍山
    路万里安徽净源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河路2654号
安徽·马鞍山
    胡贤武安徽净源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马鞍山市慈湖河路2660号
安徽·马鞍山
    李强安徽联君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玉龙公馆7栋
安徽·马鞍山
[安徽马鞍山律师加盟] [安徽马鞍山法律网站加盟]

 博望区法律咨询
·精神病患者监护人更替,房产管理权纠纷
    1我的弟弟,是一名精神病患者,我是他的法律代理人(这是有法院判决书的)我执行了他的监护人很多年了,一直在照顾他。2我在很多年前出钱给他买了一栋房子,他是房主。(我出的钱是有收据的,买这个房子是为了把房子租出去用房租来

·博望区丹阳镇律师热线:18951945636(章律师) 18056899334(王律师) 15551750882(黄律师) 

·今办退休,1990?2月分到省第七建筑工程公司上班。
    今办退休,1990?2月分到省第七建筑工程公司上班。


·也没有顾上去看对方是谁,去医院拍片子检查是骨折。有没
    也没有顾上去看对方是谁,去医院拍片子检查是骨折。有没


·我在瓷厂上班,我所在的车间是各个人承包的,优于厂家罚
    我在瓷厂上班,我所在的车间是各个人承包的,优于厂家罚

·博望区丹阳镇律师热线:18951945636(章律师) 18056899334(王律师) 15551750882(黄律师) 

·网上被骗该怎么办
    28号腾讯周年庆发来邮箱说我中奖了,我打开邮件看了一下也填写了信息说要领奖金先打2600元钱过去然后我就没弄了,但是今天接到一个电话说公证处的告诉我如果奖金不要了要把我的信心交到当地法


·我是女方领了结婚证男方答应买楼没买算骗婚??
    我是女方领了结婚证男方答应买楼没买算骗婚??


·法院的做法对不对,应如何处理
    有个原告经人介绍和一个女的处对象,处一段时间按照农村习俗相亲过彩礼,之后两人又相处一段时间黄了,相处期间男的去女方家,女的也去男方家,彼此知道各自住址。男的去法院起诉女的返还彩礼,法院判决支持男方的诉讼请求。法院在

·博望区丹阳镇律师热线:18951945636(章律师) 18056899334(王律师) 15551750882(黄律师) 

·离婚后,前夫快一年没有给扶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前夫快一年没有给扶养费,怎么办


·我前妻要求加抚养费,以前每月800现在每月要加160
    我前妻要求加抚养费,以前每月800现在每月要加160


·大儿不管老了,一分钱不给
    大儿不管老了,一分钱不给

·博望区丹阳镇律师热线:18951945636(章律师) 18056899334(王律师) 15551750882(黄律师) 


 博望区法律常识
·诈骗罪100万自首怎么判刑
  诈骗60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判刑会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在刑事审判中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在刑事审判中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一、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情形有哪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书记员需要回避的情形包括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担任过本案的

·行政不作为向哪里举报?
  行政不作为向哪里举报?行政不作为向政府的上级主管部门举报,如果政府职能部门行政部作为,可以向不作为政府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投诉。如果是行政部门的行政不作为,可先向政府信访局投诉。行政不作为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所谓行政中的“不作为”行为,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符合

·第一次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什么
  夫妻感情破裂时一方是可以起诉要求离婚的,但是很多人由于是第一次起诉离婚,往往不知道起诉离婚的流程也不知道该注意些什么问题,最终导致败诉。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讲解第一次起诉离婚应该注意的问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一、第一次起诉离婚应该注意什么1、上法院打“官司”之前,首先应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1)准备好诉讼证据;对多数的当事人来说,都是第一次诉讼,并没有收集、整理证据的意识。法院审理任何案件都是以“证据”为中心,没有证据,是很难打赢官司
·新刑事诉讼法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新刑事诉讼法立案的条件是什么?非法集资案件属于刑事案件,当事人遭遇这类案件的时候,应该到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会根据报案材料决定是否立案。刑事案件立案是有一定条件的,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此做了明文规定。那么新刑事诉讼法立案的条件是什么?我们结合有关法律资料给您做个介绍。一、新刑事诉讼法立案的条件是什么?刑诉法第110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

·什么是砍头息?
  民间借贷出借人将全部或部分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即通俗所说的“砍头息”,这相当于借款人尚未开始利用资金,就要先为借款付出代价,使得借款人一开始就不能获得借款的全部金额。这种做法将导致借款人实际获取的金额低于借款凭证记载的本金。影响了借款人资金的正常使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借款人的资金成本,损害了借款人的合法权益,显失公平。同时,预扣利息属于变相提高贷款利息的行为,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的经济秩序。民间借贷出借人不得将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
·一、关于劳动关系认定机构是哪个?
  一、关于劳动关系认定机构是哪个?由单位所在区县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劳动关系。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是哪个?
  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是哪个?移送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是法院,行政处罚管辖权移送的规定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行政处罚管辖权移送规定有哪些?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管辖权。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行政处罚法》第22条规定:违

·合伙企业劳务出资可以吗?
  合伙企业劳务出资可以吗(一)普通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履行出资义务。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

·单位没签合同怎么赔偿?
  新职工入职的时候,会和单位签署一份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后一个月内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单位没有按照规定办的话,职工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并向单位主张赔偿。那么,单位没签合同怎么赔偿?下面我们给广大劳动者普及下相关知识。一、单位没签合同怎么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

 马鞍山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博望区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6 7:38:20:9422.
博望镇 丹阳镇 新市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