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律师黄页: |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律师咨询 |
珠海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法律常识 |
·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村征地的数量逐年增加。而征地补偿便成了的农民最关心的问题,补偿的多少关乎着农民的利益。那么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是什么呢?又是如何计算的呢?为你解答。一、农村征地补偿的构成农村土地征收赔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构成二、农村征地补偿新标准农村征地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农村征地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
·东莞债权债务律师费用是怎样的 东莞债权债务律师费用是怎样的一、东莞债权债务律师收费标准(一)计时收费200-3000元/小时。(二)计件收费1、不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3000-20000元/件2、涉及财产的民事诉讼: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8000元的基础上再按其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计算收取:5万元(含5万元)以下:免加收5万-10万(含10万元):8%10万-50万(含50万元):5%50万-100万(含100万元):4%100万-500万(含500万元):3%500万-1000万(含1000万元):2%1000万-5000万(含5000万元):1%5000万元以
·一、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行政救济途径是什么? 一、不服交通事故认定行政救济途径是什么各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成立由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事故处理专家小组,负责交通事故认定的审核、复核工作。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承办单位的交通事故认定工作进行督察检查,检查中或者接群众投诉经审查发现交通事故认定书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撤销该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决定,由承办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另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承办单位拒不执行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的,按照《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规定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吗具体流程又是怎 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吗具体流程又是怎样一、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吗?公司变更注册地址可以跨省吗?答案是可以。二、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流程1、办理营业执照到新地址所在地工商部门办理“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办理时需要带与新企业新办理所提供的资料一样,资料齐全当时就可取到“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及《关于迁址变更登记的通知》。凭“移送企业登记档案通知函”到原来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工商资料转出手续(资料由两地工商部门进行邮寄),旧地址工商部门接
·个人购房退税退的是什么税? 个人购房退税退的是什么税?一、个人购房退税退的是什么税?个人购房退税退的依旧是房产方面的税收。房产税退税条件:(1)本地居民在购房1年内出售唯一住房的,已征收的房产税,退还。(2)本地居住证满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已征收的房产税退还。(3)对于本地人,您的首套房是不征收房产税的。购置的二套房,如果人均面积不超过60平米也是不征收房产税的,但若超过,则需要按标准交纳房产税;(4)对于非沪籍人士,您的住房是需要交纳房产税的,但只要您在沪居住满
·企业破产清算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破产清算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企业进行破产清算,当然是因为无法继续经营下去,资不抵债。那么涉及所有的赔偿问题中,在清算结束过后,企业破产清算财产分配顺序又是依照什么样的顺寻进行的呢?下面就请您阅读我们给您带来的答案。一、企业破产清算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的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
·房管局解押他项权证需要多久? 现代生活当中,如果要向银行进行大笔的贷款的话,那么都是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的贷款担保方式,比较常见的还是利用房屋来进行抵押,所以这个时候房管局就会发放一个他项权证,在还款之后就会解除,很多人都想了解一下,房管局解押他项权证需要多久?一、房管局解押他项权证需要多久?通常情况下,在还完贷款之后,3-5个工作日之内就可以解除了。1、房屋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房屋他项权证》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分写明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第二部分写诉讼请求a.请求离婚;b.小孩的抚养问题;c.财产依法分割;第三部分写事实与理由,把何时结婚、何时生小孩,因为什么原因离婚等情况写明。诉状最好打印,但最末处必须手签名;2.到住所地所在基层法院(区或县法院)起诉,在立案庭办理立案手续;3.立案的时候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
·民事诉讼法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申请再审的条件有哪些?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权提出申请再审的是原审中的当事人,即原审中的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判决其承担义务的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以及上诉人和被上诉人。此外,司法解释纳入了案外人申请再审的情形: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也可以申请再审。二、申请再审的对象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根据《民事诉讼法》
·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 房产分割规定是什么一、婚前一方贷款买房离婚房产分割规定如果在婚前小夫妻一方支付了房屋首付或部分贷款,在婚后虽然是由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但只要房屋登记在支付首付的一方名下,按民法典的规定,一旦离婚,贷款购买的房屋将归房屋产权登记一方所有。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