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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女方给孩子多少抚养费? 一、离婚女方给孩子多少抚养费?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4.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并不是一定就按上述比例去支付的,除了参照工资收入比例的标准外,还应该考虑: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一、交通事故被撞死怎么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事故被撞死怎么赔偿多少钱?具体数额参考受害人所在地及户口等因素,受害人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2、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3、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但60
·“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情形”应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对“完成工伤认定”的理解,有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从该条规定看,其本意在于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指导尚处于草拟酝酿阶段、还没有最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主体依据修改后的新条文作出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决定书的作出时间为工伤认定完成时间。对在新条例施行前已经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书,在新条例施行后才送达的,不能认为工伤认定 ·未婚生子怎么争抚养权? 结婚生子是每个夫妻要经历的事情,但是随着人们的性观念在逐渐的开放,人们对于爱情的追求是自由的,不仅出现很多同居现象,而且还有很多婚前性行为,这样的行为很可能导致女方怀孕,致使孩子的诞生,那未婚生子怎么争抚养权?下面就详细介绍。一、未婚生子怎么争抚养权?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同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应由父母双方共同承担抚养教育的义务。实践中,有这样几种情况:1、非婚生子女由生母实际抚养,即与生母共同生活,那么,非婚生子女的生父应负担子女 ·离婚后怎样支付抚养费? 夫妻双方离婚后还会涉及到子女的抚养问题,一般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是法院诉讼解决,离婚后未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承担子女的抚养费,而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也可以协商或者诉讼解决,同时也和实际的情况有关,而离婚后怎样支付抚养费?则可以选择法定的抚养费支付方式或者是双方都同意的抚养费支付方式。一、离婚后抚养费的数额考虑因素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二、离婚后抚养费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谁能继承? 一、夫妻共同财产有谁能继承?可以由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等继承,但有遗嘱的应当按照遗嘱的条款来执行,对于法定继承制度在古代罗马法中已有明文规定。由于当时的特定条件,继承人范围除婚姻、血缘关系外,法定继承人还包括解放自由人的旧主人及其子女、降服人的主人。罗马法还明确规定各种法定继承人的不同继承顺序。二、法律依据《民法典》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凡不能就离婚 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凡不能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坚持离婚的一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1)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2)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于子女抚养和抚育费不能自行达成协议的。(3)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处理达不成一致协议的。(4)双方虽自愿离婚,但因其他纠纷(如债权债务归属、公房由谁继续租赁等等)无法自行协商解决的。总之,离婚双方只要对离婚和其他附带问题持有异议,双方又不能经过协商取 ·无效婚姻中事实婚姻法院会怎么处理? 无效婚姻中事实婚姻法院会怎么处理?一、无效婚姻中事实婚姻法院会怎么处理?无效婚姻中事实婚姻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无效婚姻中事实婚姻也就是重婚,这是法定的可以判决离婚的一种情形。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 ·检察院不批捕原因手续是什么 一、检察院不批捕原因手续是什么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对不符合逮捕条件或具有下列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或者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轻资产企业融资问题有哪些? 随着社会的经济实力的提升,人们的生活也逐渐富裕起来,越来越多的会去选择创业来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但是要想创业一大问题就是融资的问题,没有钱什么工作也开展不了,那么轻资产企业融资问题是什么以及轻资产企业融资问题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呢,下面就跟着我们一起来看一看。一、什么是轻资产企业所谓轻资产企业,主要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包括企业的经验、规范的流程管理、治理制度、与各方面的关系资源、资源获取和整合能力、企业的品牌、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等。因此轻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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