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临海律师黄页: |
临海法律咨询 |
临海法律常识 |
·司法鉴定能力验证规定的要求是什么样的? 司法鉴定能力验证规定的要求是什么样的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是认可组织和司法行政机关判定司法鉴定机构能力的重要手段,参加能力验证是司法鉴定机构实施质量控制的有效手段。为了深入贯彻《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发挥司法鉴定制度作用防止冤假错案的意见》,近日,省司法厅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司法鉴定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简称为《通知》),对进一步推进司法鉴定能力验证工作,加强司法鉴定质量建设提出新要求。《通知》规定,实行能力验证周期管理制度,连续三年为一个能力验证
·内幕交易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随着我国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国家越来越注意经济交易中的公平构建。内幕交易罪作为股票和招投标犯罪中常见的一个罪名,对于您评价日常交易中的相关法律行为十分重要。接下来,就和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内幕交易罪构成要件有哪些吧。一、客体要件1、综述本罪侵害的客体是证券、期货市场的正常管理秩序和证券、期货投资人的合法利益。证券、期货市场的运用在客观上要求公正而高效的管理秩序。只有如此,证券、期货市场才能健康地发展。作为证券、期货管理制度的内容之一的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 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行为,保护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证券公司债券是指证券公司依法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证券公司发行债券适用本办法,但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除外。第三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证券公司债券的发行和转让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量刑标准是什么 掩饰隐瞒犯罪,全称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主要是针对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这一犯罪行为。那么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还有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量刑标准是什么?下面就跟着我们来为你解答这些疑惑。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的立案标准由于立法者将本罪客体认定为侵犯了司法机关追索赃物的正常秩序,归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中“妨害司法罪”之下,因此,没有规定明确的犯罪金额,“两高”也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赔偿吗?可以的,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属于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一)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二、工作一年多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一)没签劳动合同可
·有哪些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 有哪些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一、有哪些自诉案件按撤诉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条件,应当开庭审判;.缺乏罪证的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二、哪些刑事案件能到法院自诉刑事案件,除了不诉不理的四个罪名(侮辱诽谤、虐待
·民法总则违反集体利益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民法典违反集体利益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行为,是行为人双方共同合谋进行的,以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为目的的民事行为。条件:1、当事人主观上为恶意。即行为人明知或应知某种行为将造成对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损害,而故意为之。当事人出于恶意,表明其主观上具有违法的意图。2、当事人之间互相串通。互相串通,即当事人具有共同目的,希望通过实施某种行为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共同目的可以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免除处罚有案底吗?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免除处罚有案底吗?已经构成犯罪,当然会有案底。免于刑事处罚,是法院已经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是根据刑法规定,不对其进行刑事处罚的一种方式。“免予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但因犯罪情节轻微,而判决免予刑罚的一种处罚。是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构成犯罪为前提,以“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为概括性条件的随法选择。《刑法》第三十七条免于刑事处罚,是人民法院认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因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判决免予刑 ·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离婚财产分割有什么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男女平等原则
·分居两年后一方不愿离法院会判离吗 对于结婚同居来说,可能是需要双方自愿允许才能实现的,但是一般情况下,分居却是单方面就可以实现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居满两年之后,夫妻一方便可以申请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分居两年后一方不愿离法院会判离吗?分居离婚条件有哪些?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分居两年后一方不愿离法院会判离吗?感情破裂的法院会判离婚;如果没有确切证据证明感情破裂,一般不会判离婚;二、分居离婚条件有哪些?1、必须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夫妻分居,有客观原因造成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