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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做完后多久出结果? 在司法实践中,由于不确定伤情而请求做工伤鉴定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这也是由于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没有经过工伤鉴定不能得到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的规定所决定的,我们知道,鉴定机构在受理鉴定请求后,需要在限定期限内得出结果,那么具体来说,工伤鉴定做完后多久出结果?一、工伤鉴定做完后多久出结果?60日内,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30日。相关法律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
·一、自己摔伤交通事故可以赔偿吗? 一、自己摔伤交通事故可以赔偿吗?《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对交通事故有专门的解释,“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车辆包括自行车,骑自行车自己摔伤算独立的交通事故。1.交通事故(TrafficAccident),是指汽车等机动车辆或非机动车辆造成的人员死、伤或物损事件。2.交通事故在广义上还可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但习惯上仅指公路运输和城市交通中车辆造成的事故。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
·什么是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作用是什么 什么是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作用是什么找专长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说到行政许可,相信您都会有一定的了解吧。行政许可规定了只有符合一定规定的人或主体才可以行政。那么,您对于什么是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的特征、行政许可的作用等知识了解多少呢?下面,我们将会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法律知识。一、什么是行政许可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行
·国家赔偿款怎么发给被赔偿人? 国家赔偿款怎么发给被赔偿人?国家赔偿款需要经过申请审核完毕之后,然后根据被赔偿人的提供银行卡号来进行发放。赔偿请求人向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应当递交赔偿申请书一式四份。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口头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填写《申请赔偿登记表》,由赔偿请求人签名或者盖章。二、损害赔偿规定是什么?1、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各国法律均认为损害赔偿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救济方法。在国际货物买卖中
·婚姻财产律师是怎样收费的 婚姻财产律师是怎样收费的1、计件收费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3000-12000元/件。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离婚案件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2)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3)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4)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5)1
·一、驾驶员醉驾需要网上通缉吗? 一、驾驶员醉驾需要网上通缉吗?一般情况下,醉驾如果没有造成重大的交通事故,是不会被通缉的。通缉是公安机关对在逃的犯罪分子通令缉捕的紧急侦查措施。通缉的对象包括罪该逮捕尚未拘留、逮捕时逃跑的和被拘留、逮捕后脱逃的两种情况。通缉的形式是向有关地区发布通缉令。由县以上公安机关发布,超出自己管辖地区范围的通缉令,要报请上级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是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将被通缉人捕捉归案的法律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将被通缉人扭送公安政法机关
·醉酒打架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醉酒打架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醉酒对自己的行为暂时没有意识或者失去控制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醉酒打人情节较轻不足以构成犯罪的仅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则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
·委托代理终止民法总则是怎么规定的? 委托代理终止民法总则是怎么规定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近几年,人们的法律意识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强,因此,在许多纠纷发生时,人们会选择向法院起诉,用法律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在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如果有律师的帮助对于当事人来说会有更大的胜算,因此,委托律师为自己代理诉讼成为许多人的选择。不过,在一定的情形下,委托代理会终止。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委托代理终止是怎么规定的。一、委托代理终止是怎么规定的?
·渔业行政处罚的立案程序有哪些? 渔业行政处罚的立案程序有哪些?中国拥有的广阔海洋领域也使得渔业开始在近年来逐渐发展昌盛,渔业作为经济领域中的一种行业也受到行政机关的监管,对于渔业中出现的各种违反行政法规的现象也会按照正常的程序进行处罚,下面一起看看渔业行政处罚的立案程序有哪些呢?一、渔业行政处罚的立案程序(一)管辖——指渔业行政执法机构受理权限的分工1.依法管辖本监督管理范围内的渔业行政处罚案件;2.发生在共管区、叠区的,管辖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水域适用谁查获,水处理的
·宣告无罪和不起诉两者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宣告无罪和不起诉两者都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如果采取了超时限的拘留措施或者采取了逮捕的强制措施,证据不足不起诉的,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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