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校学生上学出了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在校学生上学出了交通事故怎么赔偿?在校学生上学出了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规定进行赔偿,但是学生的误工费用是不予赔偿的。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得到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因交通事故致残,还可以要求交通事故损害人赔偿交通事故伤者残废赔偿金。由于在校学生没有工资收入,除不能要求损害人赔偿误工费外,可以要求交通事故
·过户费用如下: 过户费用如下:(1)契税;90平方米以下首次购房的按1%缴纳;90—140平方米按房价1.5%缴纳;140平方米以上按房价3%缴纳。(2)土地增值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缴纳。(3)所得税:房屋产权取得满五年的免征,未超过五年的按房价1%或房屋原值—房屋现值差额20%缴纳。(房屋原值一般按上道契税完税额计算)(4)房屋交易手续费;按房屋建筑面积6元/平方米交纳(5)房屋产权登记费:80.00元。(6)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0.5%缴纳买卖主要费用营业税个税
·一、车贷未还清可以买房贷款吗? 一、车贷未还清可以买房贷款吗?车贷未还清可以买房贷款,有车贷没还完理论上是可以贷款买房的。但是,有贷款没还完能不能贷款,关键还是要看贷款人的实际情况。要看申请人想要申请哪一种贷款,申请多少额度的贷款,申请贷款的期限是多久。若申请人个人资质不差,是能取得贷款的。二、购买车辆贷款需要什么手续1、申请表:填写汽车消bai费贷款申请du书至关重要,一般来说,表zhi格中重要的信息,例如,年龄,偿还能dao力等都会是你申请贷款成功与否的重要条件。2、个人资料
·刑法对贩毒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 我国并不存在单一的贩卖毒品罪这个罪名,《刑法》第347条中就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规定在了一个,属于一个选择性罪名。因而刑法对贩毒的量刑规定,其实也就是整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的量刑规定,下面请跟随本站我们详细了解一下吧。一、刑法对贩毒的量刑是如何规定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
·如何让诉讼时效中断并且重新起算? 如何让诉讼时效中断并且重新起算?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的规定,中断诉讼时效的事由包括提起诉讼(起诉)、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请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承诺)。这些事由区别于中止诉讼时效的事由,都是依当事人主观意志而实施的行为。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促使权利人行使请求权,消除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稳定状态,从而诉讼时效进行的条件是权利人不行使权利,如果当事人通过实施这些行为,使权利义务关系重新明确,则诉讼时效已无继续计算的意义,当然应予以中断。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
·集体土地使用证换证国有土地证可以吗?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也在不断的健全,在现阶段我国是实行土地国有制,那么企业和个人在使用国家土地时都要向有关部门缴纳土地使用税并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那么是否可以更换成国有土地证?按照规定,集体土地使用成可以通过国家征收等方式转变成国际土地证。一、集体土地怎么转为国有土地证集体土地改为国有土地按法律规定只有通过国家征收一条途径,然后在补办土地出让手续,除了价格一点,办理手续和新征一块土地差不多。土地性质是国有还是集体,和
·一、男人离婚争财产是合理的吗? 一、男人离婚争财产是合理的吗?在女方有过错的前提下男方是可以争夺财产的。一方少分或不分的情况只有在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二、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如何分割《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
·一、交通事故出院后索赔的材料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出院后索赔的材料有哪些?要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伤残等级鉴定书,先与对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只有诉讼解决。交通事故索赔往往都要以证据为依据,为最大限度维护自己的权益,出院后伤者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事故认定书(确定赔偿比例);2、对方的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车辆保单(确定对方信息);3、医疗费票据(证明治疗支出的费用);4、住院证、出院证(附加的医嘱可以证明休息时间、误工时间等);5、诊断证明、病历等(确定受伤情况)。
·什么是仲裁裁决终局制度? 什么是仲裁裁决终局制度?一、什么是仲裁裁决终局制度?仲裁裁决是指仲裁庭对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事项作出的裁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我国参加的《纽约公约》的规定,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也可以在其他缔约国得到承认和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或者其财产不在中国境内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申请承认和执
·离婚后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离婚后抚养权可以变更吗不一定,看具体的情况。抚养权确定以后,法律规定发生以下特殊情况,未取得抚养权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6、一方要求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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