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建湖律师黄页: |
建湖法律咨询 |
建湖法律常识 |
·在工地脑出血要赔偿吗?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时,总是会有受伤的风险,员工在工作期间可能工作的性质,或者一些其他意外的原因从而使身体受到伤害的,被认定为工伤,并且单位发现之后应及时送往医院医治。并且应该带相应的资料到相应的机构进行工伤认定。那么在工地脑出血要赔偿吗?一、在工地脑出血要赔偿吗?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 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有哪些?1.合法原则。即劳动合同必须依法订立,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性、禁止性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而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会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合法原则的具体要求如下:(1)订立劳动合同的主体合法。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资格,劳动者应是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外国公民也可在我国就业,但其就
·股权转让如何定价,有哪些方法? 股权转让如何定价,有哪些方法?股权转让如何定价在公司股权转让过程中,如何确定股权转让价款,在实务中常常引起争议。当前,我国相关法律除了对国有股权的转让估价作了限制性规定外,对于普通股权转让价格的确定并未作具体的规定。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当事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和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允许股东自由确定股权转让价格。在法律实践中,普通股权的转让价格通常由以下几种方式确定:(1)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即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价款
·虚假破产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虚假破产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一、虚假破产罪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二【虚假破产罪】公司、企业通过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法转移、处分财产,实施虚假破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虚假破产,涉嫌下列情形
·合伙协议中必须载明什么事项 合伙协议中必须载明什么事项一、合伙协议中必须载明什么事项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3.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4.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5.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6.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7.入伙与退伙8.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9.违约责任10.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间和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二、签订合伙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集资诈骗案涉案资金怎么处理? 近年来,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日益猖獗,给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这类案件涉及受害人多、金额大,公安机关查处起来有一定难度。不过,随着我国对非法集资打击力度的加强,一些大案要案被破获,收缴了大量涉案资金。那么集资诈骗案涉案资金怎么处理?下面就由我们简单介绍下吧。一、集资诈骗案涉案资金怎么处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均应比公、检、法机关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无论是哪个机关进行处理,赃款赃物的归属去向只能有
·档口客户欠钱不还怎么办? 档口客户欠钱不还怎么办?1、档口客户欠钱不还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二、欠钱不还向法院起诉
·寻衅滋事法律规定都有哪些? 经常在新闻里会出现这样的报道:某某某在某商场无缘由的将橱窗砸损,被警方带回派出所进行处理。往往在进行此类报道的时候,会频繁出现一个词“寻衅滋事”,那么究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是如何界定的?寻衅滋事法律规定都有哪些?我们结合相关法律为您解答如下:最新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核心内容: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的前提是必须构成该罪,刑法要求行为人的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方可构成,而判断行为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要根据行为的方式、结果、时间、地点等综合考量。在构成本
·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哪些特点 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哪些特点土地使用权是单位或个人对国家或集体所有土地进行合法占有、处分、收益的权利。权利是可以放弃的,所以说,土地使用权是可以转让给他人的,但土地使用权不同于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可能引起一系列合同的变化。今天,我们来看一卡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哪些特点。1、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附着物一同移转。关于土地与地上物,理论上有一元主义和二元主义之说。所谓一元主义,是将土地和其地上物视为一个整体的权利,或如德国民法,将建筑物视 ·如何构成侵犯著作权2023 如何构成侵犯著作权2023一、如何构成侵犯著作权1、违法性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既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活动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还是其实施的活动对著作权的利益构成重大威胁,在将来必然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都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2、损害事实它通常是指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如果侵权人的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了损害且无法定的负责理由,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