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建湖律师黄页: |
建湖法律咨询 |
建湖法律常识 |
·离婚协议有怎样的法律效力 对于协议离婚的夫妻来讲,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书是必须的,否则的话无法顺利办理离婚手续,但就这个协议的效力来看,您知道离婚协议有怎样的法律效力吗?这可是与当事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事情,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离婚协议有怎样的法律效力离婚协议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效力如何应当参考以下判定标准:(一)离婚协议是否适用合同法?按照我国《婚姻法》和《婚 ·临时工节日加班工资怎样支付 临时工节日加班工资怎样支付一、临时工节日加班工资怎样支付法律中没有临时工的概念,只要是劳动关系,劳动者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就应该支付3倍工资的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
·为了私募成立的有限合伙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关 当前,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发展,我国的金融领域也欣欣向荣,衍生了许多之前没有的产品和规则,特别是一些虚拟的货币。股票。基金等等。其中有一个词汇最为常见,叫做私募,具体表现在多数会建立有效合伙企业。那么,为了私募成立的有限合伙与非法集资有什么关系?一、非法集资1、非法集资并非固定的罪名,而是对一系列违反集资类刑法罪名的总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首先非法集资活动应当是“违反国家金
·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之间的区别 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之间的区别抗辩权分为先履行抗辩权、先诉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三种抗辩权我们需要在不同的情况下进行行使,能够很好的保障我方的利益,但是对于抗辩权很多人都存在争议,不了解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之间存在什么区别,遇到事情就不知道应该采用什么抗辩权来处理,那具体来说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之间的区别是什么呢?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的区别仅从权利主体的角度看,二者就已经属于不同概念,二者的具体内容也有差异。先履行抗辩权与不
·一、离婚孩子能共同抚养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孩子能共同抚养规定是什么?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对于孩子抚养问题,法院判决都是从能否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如果有两个孩子,不一定会判决一人一个,如果能举证证明两个小孩跟随母亲或者父亲更有利的话,法院会判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一方抚养小孩。但是,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
·员工入职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 当你成功应聘一家公司成为这家公司的员工时,但此时你还不是正式的员工,在i入职时需要交一份入职协议书,这时候你用用人单位还没有正式建立劳动关系,因为你们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入职协议相当于入职合同,那么入职协议书范本是怎么样的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入职协议书范本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经双方平等协商,订立如下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一、甲方聘任乙方为部。?二、聘任时间为年,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的薪资为元 ·一、中止探视权的程序是什么? 一、中止探视权的程序是什么?一方当事人请求中止探望权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在法院没有作出中止探望权的裁定的情况下,享有直接监护权的一方不能限制对方探望子女的权利。权利人在行使探视权时,存在以下情况,相关人员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依法裁定中止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具体内容未作规定,没有列举“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具体情形,有待于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积累经验后作出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在审理请求中止探
·男方不给抚养费法院怎么强制执行一方不履行 男方不给抚养费法院怎么强制执行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可由审判庭移送执行机构执行。也就是说对具有赡养费、抚养费、抚
·一、劳动者随时都能辞职吗? 一、劳动者随时都能辞职吗?不可以随时辞职,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联络,超过公司规定的旷工期限,则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包括结束彼此的劳动关系。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规 ·停工留薪期工资扣除加班费吗? 停工留薪期工资扣除加班费吗?不得扣除加班费,存在加班事实就需要支付加班费,但停工留薪内被用人单位强制工作的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上班工资应按加班费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即受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暂停工作,享受原工资待遇。用人单位强制工作的,是违法行为,可采用如下两种方式维权: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