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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区别 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区别一、政府征地和开发商征地有什么区别1、首先是征地主体不同,征收的主体必须是政府,而且必须是市、县级人民政府,像乡镇府、镇政府不具有发布征收决定的资格,而拆迁的实施主体一般是开发商,土地储备中心等非政府机构。2、其次,是拆迁的目的不同,拆迁的目的大多数是危改项目、城市基础建设、私自企业发展、拓展项目等;而征收是有明确规定的,必须是为了公共利益,比如修公路、修地铁、建高铁等。政府征地一般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追责 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追责目前,在我国的现知的与合伙企业法人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对合伙企业法人代表的理解可能大多数人都不太了解,在日常的生活中人们对于合伙企业的法人代表的通俗地理解为代表合伙企业行使法人权利。合伙企业法人代表也需要承担许多的责任,那么合伙企业法人代表追责包括什么责任呢?接下来就由的我们为您解答。一、什么是合伙企业?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二、合伙
·经济仲裁的基本制度是什么? 经济仲裁的基本制度是什么?我国经济仲裁制度的基本制度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了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除了向法院诉讼外,仲裁是解决纠纷的另一种重要方式。由于仲裁具有当事人自愿、程序简便、不公开审理、解决纠纷迅速及时等特点,因此,在世界各地成为当事人乐于采用的解决国际国内经济贸易纠纷的重要方式。经济仲裁是一种和平解决经济纠纷的方法,指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发生争议时,如通过协商不能解决,当事人一方或双方自愿将争议的事项或问题提交给
·经营信息中的商业秘密包括哪些信息 经营信息中的商业秘密包括哪些信息一、经营信息中的商业秘密包括哪些信息(1)新产品的市场占有情况及如何开辟新市场;(2)产品的社会购买力情况;(3)产品的区域性分布情况;(4)产品长期的、中期的、短期的发展方向和趋势;(5)经营战略;(6)流通渠道和机构等。“国家工商局《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解释,经营信息包括:“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二、商业秘密的特征1、非公开性第一,商
·负全责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标准是多少 负全责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标准是多少护理费,营养费,30一天,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计算标准“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的人员本应按期得到的、却因医疗事故就医造成耽误工
·深圳工伤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深圳工伤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
·土地使用权证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 土地使用权证使用年限是如何规定的?与其他各种各样的证一样,土地使用权证十分重要。人们购置房地产时只是取得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但往往容易忽视土地使用权的问题。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是有区别的。在我们办理房产或者相关产业时,需明确土地使用权,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那么,土地使用权证使用年限又是如何规定的呢?下面我们为您介绍。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释义是什么?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
·一、工伤鉴定上哪部门进行? 一、工伤鉴定上哪部门进行?工伤鉴定需要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劳动能力鉴定:伤情稳定后,可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或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鉴定机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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