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六合区白酒路律师黄页
 南京律师黄页导航>>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栖霞区 浦口区 六合区 江宁区 溧水区 高淳区 江北新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江苏 >>南京 >>六合区白酒路律师

  律师推荐

白酒路律师顾小东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白酒路律师高峰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白酒路律师刘武
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3057670467
白酒路律师邹馥憧
邹馥憧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白酒路律师高峰
高峰 律师
白酒路律师顾小东
顾小东 律师
白酒路律师杨晗璐
杨晗璐 律师
白酒路律师俞江水
俞江水 律师
   >>南京分站
南京律师
六合区律师
六合区律师事务所
六合区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六合区律师
 
  → 咨询须知

 六合区律师黄页:
    侯宗荣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六合泰山路95号
江苏·南京
    金洪丽江苏龙蟠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珠江路88号
江苏·南京
    江莹莹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江苏·南京
    俞江水江苏天淦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六合雄州街道峨眉路300号
江苏·南京
    刘军江苏苏策律师事务所
南京建邺区河西万达D座1105
江苏·南京
    陈文巧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新华西路30号二楼
江苏·南京
    郭静芳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中山北路30号名人城市广场36层
江苏·南京
    张涛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南京市石头城路6号石榴财智中心10号楼
江苏·南京
[江苏南京律师加盟] [江苏南京法律网站加盟]

 六合区法律咨询
·海员报名学习职务晋升,已经缴费了,由于本人没有在船解
    海员报名学习职务晋升,已经缴费了,由于本人没有在船解职不能参加学习!故学费要求退回而产生的纠纷!

·六合区白酒路律师热线:18013892489(顾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13057670467(刘律师) 

·怎样维护自己的利益,我想问一下我今年签合同聘用的是影像专业
    我想问一下我今年签合同聘用的是影像专业,现在领导要我兼职扫厕所,我该怎么办?


·就赔偿部分,赔偿金额应该是多少
    1、年仅20多岁的女助师无行医资格,并无其它人在场。所有判断均不成立。2、伪造病历,名字一样、出生年月与身份证及医保卡不相符。并且上面的语言有一部分无事实根据,另一部分也自相矛盾。例如:上面写道‘无自知力,独自笑、自言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费问题是以什么为标准?
    我和他认识的时候,他已经离婚,可是我们在一起后,他又把前妻接回来带他的孩子,并且经常以看孩子为借口,和前妻住在一起.我们没有结婚,但我上个月生了孩子.想咨询一下,非婚生子女的抚养问题如何鉴定的?218.92.191.210

·六合区白酒路律师热线:18013892489(顾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13057670467(刘律师) 

·我现在想买个二手车,有个朋介绍卖车的给我,但卖车的人
    我现在想买个二手车,有个朋介绍卖车的给我,但卖车的人


·我想问下对方已合伙形式诈骗我40万,签订一份协议书,
    我想问下对方已合伙形式诈骗我40万,签订一份协议书,但是协议书里条例拒没履行,没分红也没工商变更股权,一年后💰已被她消耗完给我说清算医院注销医院,我该报案诈骗可行吗?


·咨询法律人给个法律方面的建议
    我帮朋友办事,他给了我钱,他是三件事同时让我办的,我不知道他是从别人处骗来的钱,现在别人告他,他说有一部分钱给了我,公安也定我诈骗,我说骗他没有,私心有点,钱花多下来我也想自己留点,这有点私心算诈骗罪的主观故意吗?

·六合区白酒路律师热线:18013892489(顾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13057670467(刘律师) 

·你好,请问我这边和中介公司签了我们一年一付的租赁合同
    你好,请问我这边和中介公司签了我们一年一付的租赁合同,房东和中介公司签了一月一付的合同,现在中介卷钱跑路了,房东有权收回我们租的房子吗?如果双方走法律途径那么谁的赢面大呢?


·02出生的还在上学犯包庇罪会怎么??
    02出生的还在上学犯包庇罪会怎么??lin


·前几天抓到她出轨的文字信息了,我可以离开吗?我想出去打工挣钱离婚
    前几天抓到她出轨的文字信息了,我?"35030194l"""离婚!可我们还在经营2个店铺!我可以离开吗?我也没有钱!我想出去打工挣钱离婚!她太霸道不讲理对老人也是又打又骂!我不知道怎么办了!我们还有一个孩?0岁!我们是外地人?

·六合区白酒路律师热线:18013892489(顾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13057670467(刘律师) 


 六合区法律常识
·一、可以对驾驶证扣留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对驾驶证扣留情形有哪些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主要情形有: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4、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5、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十二分的;6、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7、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

·用人单位雇佣员工协议书怎么写
  用人单位雇佣员工协议书怎么写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系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现聘用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乙方)为甲方合同制职工,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本合同。第一条乙方工作部门____职位(工种):第二条试用期:乙方被录用后,须经过____个月的试用期。在试用期内,任何一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如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须付给乙方半个月以上的平均实得工资,作为辞退补偿金。试用期满时,若双方无异议,本合同即正式生效,乙方成为甲

·一、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是什么时候生效?
  一、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是什么时候生效?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之日就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开始工作的第一天开始,劳动关系并于用工之日起建立。因此用人单位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风险,要把握好劳动合同的签订及时间的选择,可以在入职前一天与

·异地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
  尽管计划生育已经实施多年,但是在一些偏远地区,仍然存在超生现象。为此,超生家庭要支付一定金额的社会抚养费。在特殊情况下,异地也可以缴纳社会抚养费,按照现行政策,社会抚养费是可以减免的。那么异地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的说法。一、异地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

·借条写了没拿到钱借条是否有效
  借条写了没拿到钱借条是否有效一、借条写了没拿到钱借条是否有效?借条写了没拿到钱的借条不生效,写了借条,只是证明双方具有借贷的合意,但借贷关系并未真正生效。借条生效的条件是:(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五)出借人
·逃票多次会被拘留吗
  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存在多次逃票、拒不补票、在车站大吵大闹、寻衅滋事等严重侵害铁路运输公共秩序的行为,还可能面临最高十日行政拘留、最高2000元罚款的治安处罚。如果逃票数额超出3000元以上就会涉嫌诈骗罪,将以诈骗罪立案侦查。《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什么人可以委托辩护人
  通常在刑事案件中,嫌疑人、被告人都是有一两个辩护人的,这肯定不会是司法机关主动为他们聘请的,而是由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或家属进行委托的,对此我国法律中也是作出了规定的,那究竟什么人可以委托辩护人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人可以委托辩护人1、嫌疑人、被告人本人;2、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法定代理人”是指被代理人的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护责任的机关、团体的代表)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近亲属;(“近亲属”是

·辞职和辞退都是解除职工和单位之间行政隶属
  辞职和辞退都是解除职工和单位之间行政隶属关系的行为,都是行为主动方的一项法定权力。都必须考虑对方的正当权益,都要经过法定程序才能生效,都是一种中性行为,没有惩处对方含义,在行为生效后一些事务的处理也有许多相似或相同之处。通过辞职或辞退来解除职工和单位之间的行政隶属关系,事关行为主动方依据国家政策法规行使自己的法定权力,保护自身权益和遵重对方的权益。因此,认识并正确理解辞职和辞退的差异,是有必要的。1、辞职和辞退行为主体不同。辞职的行为主体

·在一些电视电影里面,我们发现司法工作人员
  在一些电视电影里面,我们发现司法工作人员会对公民的房产进行查封,之后再将被查封的房产进行拍卖,就拍卖所得的价款来偿还债务。那从我国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什么是房产查封呢?对于被法院查封的房产,之后是否还可以被解封?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什么是房产查封房产查封指的是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在案件原告提出查封申请的情况下通过司法的途径把被告所属名下的房产查封,被查封后的房产是不能进行过户、抵押等手续的,但仍可以继续居住使用。强制执行

·财产损失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追偿权的时效
  财产损失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追偿权的时效是?《交通损害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已作了明确规定“追偿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保险公司实际赔偿之日起计算”,由于追偿权是一种普通的民事权利,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只要被保险人符合保险公司赔付情形,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二、交强险保险公司追偿权的概念交强险保险公司的追偿权,是在2012年12月2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

 南京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六合区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6 3:59:31:6204.
新犁村 小营子 安桥线 奥帆南路 化建 八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