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南京律师黄页
  南京律师黄页导航>>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栖霞区 浦口区 六合区 江宁区 溧水区 高淳区 江北新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江苏 >>南京

  律师推荐

南京律师卢燕
卢燕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南京律师高峰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5年
13305191148
南京律师杨晗璐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南京律师王庆磊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13057670467
南京律师顾小东
顾小东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南京律师杨晗璐
杨晗璐 律师
南京律师金洪丽
金洪丽 律师
南京律师陈文巧
陈文巧 律师
南京律师高峰
高峰 律师
南京律师杨晗璐
杨晗璐 律师
南京律师俞江水
俞江水 律师
南京律师侯宗荣
侯宗荣 律师
南京律师郭静芳
郭静芳 律师
南京律师顾小东
顾小东 律师
   >>江苏分站
江苏律师
南京律师
南京律师推荐
南京律师事务所

  法律法律咨询




 律师
 
  → 咨询须知

 南京律师黄页
    刘军江苏苏策律师事务所
南京建邺区河西万达D座1105
江苏·南京
    陈文巧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新华西路30号二楼
江苏·南京
    金洪丽江苏龙蟠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珠江路88号
江苏·南京
    张涛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南京市石头城路6号石榴财智中心10号楼
江苏·南京
    俞江水江苏天淦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六合雄州街道峨眉路300号
江苏·南京
    侯宗荣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六合泰山路95号
江苏·南京
    郭静芳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中山北路30号名人城市广场36层
江苏·南京
[江苏南京律师加盟] [江苏南京法律网站加盟]

 律师咨询
·我一网友借我钱不还!我有他手机号。QQ号和汇款凭条!请问能要回么?
    我一网友我们联系很多次!之前也有金钱来往!这次说好得还我却没有还!手机叫它本人呼叫转移!QQ在线信息不会!我想问下我有它手机号码,QQ号码和汇款凭据!能要回么?

·南京律师热线:13814066391(卢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你好吴律师我想咨询涉嫌盗窃罪现已走到检察院起诉阶
    你好吴律师我想咨询涉嫌盗窃罪现已走到检察院起诉阶段


·我老公被打致眼部共4处骨折,对方在调解无果情况下,于
    我老公被打致眼部共4处骨折,对方在调解无果情况下,于打人报警后一天两夜又报警称被我老公打致肋骨折一根,我们有权要求看当时事发时的监控吗,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在山东省兖州看守所附近找个律师临时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在山东省兖州看守所附近找个律师临时会见的,一次需要多少费用

·南京律师热线:13814066391(卢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庄娥律师您好,我2017年7月21日在洋河新区江山春
    庄娥律师您好,我2017年7月21日在洋河新区江山春晓购买一套房子,首付款已交,房贷每个月都在还。2018年12月30日开发商已经具备交房,但开发商至今没有交房给我,让我补齐补贴款800元每平米的钱和违约金。当初买房时,售楼小姐承诺


·你好我这有一个讨要工程款的事想像你咨询可以吗?
    你好我这有一个讨要工程款的事想像你咨询可以吗?


·张律师你好!我要咨询一下我老婆在建筑工地上摔伤,经医
    张律师你好!我要咨询一下我老婆在建筑工地上摔伤,经医院查出第九、十后肋骨骨折,时隔二十几天了,老板和公司以各种借口为由,推托不管。请问我应找哪个部门,最方便最快捷的解决方式;二医生建议体息三个月。象这种伤式各种费用加

·南京律师热线:13814066391(卢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您好:因请一天事假,公司现找理由要我调岗。不调叫我辞职,我该
    您好:因请一天事假,公司现找理由要我调岗。不调叫我辞职,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2010年10月发生的高速3车追尾交通事故
    2010年10月发生的高速3车追尾交通事故,造成中间车副驾死亡,等到2011年检察院才公诉后车司机,请问死亡赔偿标准是按2011新的标准赔吗?


·我想了解一下手指甲那段没了!怎么赔偿
    我想了解一下手指甲那段没了!怎么赔偿

·南京律师热线:13814066391(卢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房屋租赁合同书,租赁期五年。
    我是2010年被招商到屠园,生产纺纱企业,但招不工人无法生产,想终止合同,这样可以吗,要不要赔偿损失。221.225.102.38


·开发商不履行购房合同,倒打一筢
    各位律师好:我于2010年4月签了一份购房合同,交房时间是2010年7月,开发商一直拖到2011年才勉强通知交房,根据交房合同,开放商交房时候要提供两书一表(竣工验收备案表,使用说明书,和质量保证书),开发商不但不提供2书1表,而


·孙律师您好,现在上班没?我想请您帮我起诉离婚,不知您
    孙律师您好,现在上班没?我想请您帮我起诉离婚,不知您什么时候有空?

·南京律师热线:13814066391(卢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与劳务发生工资纠纷,合同上注明,本月工资,下个月十号
    与劳务发生工资纠纷,合同上注明,本月工资,下个月十号发放,但十号未见发放。找劳务说明情况,劳务以未上班为由,不发放工资。合同注明,只有旷工和离职才暂缓发放工资,但本人十号期间是请假,没有旷工也没有离职。



 法律常识
·应付的购货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
  应付的购货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购货合同是指企业向供货商采购材料时候签订的合同。当购货合同不能按照约定履行的时候需要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金额的决定条件一般会在合同里面标注,但是也有违约金约定不明确的情况。我们下面就为您总结一下应付的购货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数值这一问题。一、应付的购货合同违约金如何确定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违约金计算方法所计算出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的,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如何处理,应当按照以
·指定管辖决定书怎么写,指定管辖决定书格式
  指定管辖决定书怎么写,指定管辖决定书格式司法实践中,如果两个法院互相争夺一个案件的管辖权或者推诿案件时,就可以由他们共同的上级法院来指定法院管辖。这个时候,上级法院会制作一份指定管辖决定书,告知其到底由哪个法院管辖。下面,我们带来了指定管辖决定书,供您做一个了解。一、指定管辖决定书怎么写指定管辖决定书(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检察院)检 指辖[ ]号_______________人民检察院:犯罪嫌疑人_________________涉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政府不履行征地拆迁协议怎么办?
  政府不履行征地拆迁协议怎么办?一、征地纠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行政复议的最大特点是可以跳出某个区域,如对某省国土资源厅的行为不服则可以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复议,如果
·非法集资处罚的标准是什么?
  社会上的非法集资实际上并不是说一种处罚就可以直接规制犯罪分子能够因为严厉的处罚而放弃违法活动的,所以只要是与非法集资有关的活动肯定也是要被连带处罚的,而处罚的标准主要是集资的具体的数额来区分有期徒刑的严厉等级和罚款数额的,下面来看看具体的内容。一、非法集资处罚的标准是什么?1、集资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保险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
  刑事犯罪的客观方面属于刑事犯罪构成要件中的一个,除此之外,还包括了主体、客体以及主观方面,当然就主观方面来看无非就是两种,要么是故意犯罪要么是过失犯罪。但在客观方面,针对不同的罪名,这方面的规定就不一样了。那么保险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怎样的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保险诈骗罪的客观方面是什么本罪的客观方观表现为,行为人以虚构保险标、保险事故及有关事实或者隐瞒事实真相的手段,蒙编保险人,使保险人产生错误认识,从而“自愿”地向行
·不履行合同方式有哪些?
  不履行合同方式有哪些?一、不履行合同方式:1、法律规定情况《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从违约情形看不履行合同方式的分类根据该条款,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1)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2)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合

·交通肇事致轻伤后逃逸有怎样的处罚
  交通肇事致轻伤后逃逸有怎样的处罚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一般来说情节并不严重,虽然存在逃逸的情况,但往往也是不认定构成犯罪,自然不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但应当进行民事判处及行政处罚。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因为有逃逸情节,往往可以在上述基础上从重处罚。二、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情形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没有责任而驶离现场、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等8种情况将被认定为交
·股权转让原债务谁承担,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原债务谁承担,是怎样的一、股权转让及种类(1)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2)种类股权转让是股东(转让方)与他人(受让方)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而发生的股权转移。由于股权转让必须是转让方、受让方的意思一致才能发生,故股权转让应为契约行为,须以协议的形式加以表现。其的种类有持份转让与股份转让、书面股权转让与非书面股权转让、即时股权转让与预约股权转让、公司

·债务的全部转移是怎么进行的
  债务的全部转移,主要是通过两种方法来进行的,即债权人和第三人订立协议,债务人和第三人订立协议。第一,债权人和第三人订立协议。债权人与第三人订立债务承担协议,该协议一旦成立便生效。承担人将取代原债务人,原债务人将免除其债务。当然,如果此种协议被宣告无效或者被撤销,则第三人不负清偿债务的义务,而仍由原债务人履行债务。第二,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协议。债务人与承担人之间的协议,须具备以下要
·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
  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工作时间死亡一般属于工伤死亡,但是也有较为特殊的情形。具体属于工伤死亡的情形有: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2、因工伤事故或职业病中毒直接导致死亡。3、工伤或职业病停工留薪期间死亡。4、工伤旧伤复发或职业病旧病复发死亡。5、因工致残被鉴定为1-4级享受伤残补助金期间死亡。二、工伤死亡认定的程序是怎样的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为机动车辆事故发生的伤害或者死亡应该是属于工伤,那工

 南京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南京律师黄页
©Copyright 中法网 since.2000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5/7/10 17:53:2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