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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正案九受贿三万会受到什么处罚? 贪污受贿是影响我国社会正常发展秩序的恶劣行为之一,我国严厉打击此类行为的发生,并在刑法修正案(九)中对贪污罪的处罚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刑法修正案九受贿三万会受到什么处罚呢?受贿罪的数额的司法解释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而《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内容正是对贪污罪量刑的规定。虽然这次刑九中并没有很明确的写出关于对受贿罪量刑的修改内容,但是却有
·国家版权局关于适当提高书籍稿酬的通知是什 国家版权局关于适当提高书籍稿酬的通知是什么????目前我国实行的书籍稿酬试行规定,是1984年10月颁发的。几年来,由于物价上涨等因素,现行书籍稿酬标准明显偏低,已不适于当前的实际情况。经国务院批准,决定适当提高书籍稿酬标准,现通知如下:关于基本稿酬,著作稿由每千字6—20元,提高到10—30元;对确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科学著作,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及文艺理论专著,必须从优付酬者,可以再适当提高标准,但每千字不超过40元。翻译稿每千字由4—14元,提高到 ·投标保证金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没收 投标保证金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没收一、投标保证金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没收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a)根据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b)根据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根据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买方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是,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
·哪些情形可以直接认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 哪些情形可以直接认定医疗机构承担责任以下情形,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1)医疗机构举证不能,如病历丢失,被证明病历虚假,超过举证期限不举证等;2)医疗机构对重要的医疗风险不履行告知义务;3)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非法行医,如无上级医师指导的实习医师独立诊治病人造成损害后果;4)提供不合格的药品或医疗器械;5)医疗过错非常明显的,如超药典剂量用药造成损害后果的,应当做药物过敏实验而未做的,护理人员打错针或发错药的,开错手术部位的等。二、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
·民事诉讼标的都有什么类别一、民事诉讼标 民事诉讼标的都有什么类别一、民事诉讼标的都有什么类别?1、给付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基于与被告存在的某种实体法律关系提出的要求被告履行给付义务的请求;2、确认之诉的诉讼标的是原告请求法院确认他与被告之间存在或者不存在某一实体法律关系;3、变更之诉的诉讼标的则是原告请求法院变更或消灭与被告之间存在的某种法律关系。二、民事诉讼的流程1、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2、立案审查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
·财产险是什么? 财产险是什么分为哪几种类型一、什么是财产险1、财产险的定义财产保险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财产保险是指以财产及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和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狭义财产保险则是指以物质财产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在保险实务中,后者一般称为财产损失保险。2、财产险的业务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五条规定,财产保险业务,包括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保险业务。可保财产,包括物质形态和非物质形态的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以物
·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是什么?关于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是法律直接规定在特定案件中,不由主张权利一方举证,而由另外一方举证的法律制度。1、公司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消费者权益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经营者提供的机动车、计算机、电视机、电冰箱、空调器、洗衣机等耐用商品或者装饰装修等服务,消费者自接受商
·高温补助规定四川是怎样的? 随着暑期的到来,高温补贴这个问题越来越引起广大劳动者的关注。气温越来越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享受高温补贴是劳动者的权利,我国各个省市都有自己的高温补贴标准;各个行业的补贴标准也不一样。那么,高温补助规定四川是怎样的?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四川省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四川省的高温补贴标准,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补贴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要符合什么条件一、债权 债权人申请支付令要符合什么条件一、债权人申请支付令有何条件(一)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的只能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国库券,可转让的存款单等有价证券。其他物的给付请求或者行为给付请求,不得适用督促程序。(二)请求给付的金钱和有价证券已到期并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根据的事实、证据的。尚未到期或者虽然到期,但数额不确定的债权不得适用督促程序。(三)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不存在对待给付,也就是说,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权债务关系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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