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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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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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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两年了岗位证不还
    2016年4月份在苏州路达监理工程公司实习,工作内容是人事行政。实习期老板强制要求考监理员证书说是上岗证,公司统一安排去考了,后来我实习期间就辞职了,到现在将近两年时间,证书一直被他们用着,也不还,说如果要证就要付培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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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资拖欠
    工资拖欠,有欠单,老板泰州人,工地在无锡。我是连云港人,请问该怎么威权218.92.47.90


·我通过360借了笔钱!到期的时候我去还款总是还款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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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被拆迁公司的b徒将我耳朵
    王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被拆迁公司的b徒将我耳朵打成残疾,当天己报警,现在xx所既不肯开伤情鉴定委托书,又不肯立案,xx说这是xx行为,请问王律师我该怎么维权?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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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何讨要巨额人工费*
    本人从事建筑劳务工程,去年底业主包法人代表与总包法人代表及本人三方签字确认:在2011年12月15日前支付人工费200万元,在2012年1月15日前支付人工费150万元用于本人发放工人工资。但至春节前的2012年1月20日,业主仅仅支付了区区


·你好!请问扬州哪儿有处置不良房产的公司?就是大家说的“不良资产处
    有个朋友用他的商品房抵押给我,与我借了款,现在到期不还,我想通过不良资产处置公司来和他要,所以我想问问扬州的不良资产处置公司有哪些?


·合作医疗卡反的账户基金被人刷了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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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付令的问题,请问:什么是支付如何去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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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宁区法律常识
·盗窃罪什么犯罪类型
  盗窃罪属于侵犯财产犯罪。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

·故意犯罪的形态具体有几种
  故意犯罪的形态具体有几种一、故意犯罪的形态具体有几种故意犯罪形态分为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和犯罪既遂。1、犯罪预备: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特征:(1)主观上为了犯罪;(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

·刑事拘留的时间能否探视
  刑事拘留的时间能否探视?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家属是不允许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可以委托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只有律师可以去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询问犯罪嫌疑人关于案件的相关情况。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

·刑事和解撤案规定
  刑事和解撤案规定一、刑事和解撤案规定在我国刑事公诉案件受害人是没有撤销的权利的,对于轻伤案件的刑事和解,公安机关不可以进行撤案,只能从宽处罚。故意伤害造成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公安机关立案,只有符合条件的才可以撤销,因此为刑事公诉案件,受害人是没有撤销的权利的,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结果,不构成刑事案件的才能撤销案件。行为人与受害人和解,达成和解协议,是可以考虑从宽处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

·是否可以单独就连带责任起诉?
  是否可以单独就连带责任起诉?一、工地受伤以人身损害赔偿合理吗合理的。在工场工作时受伤的,按人身损害能赔偿多少钱,要依据受伤的实际情况而定,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

·一次性付清购房流程是什么
  现代社会,人们在买房时,有的选择购买期房,有的选择购买成品房。那么,不同的买房方式,在付款时也会有不同的方式。在购买成品房时,一次性付清购房款是买房的一般要求,那么,一次性付清购房流程是什么?今天,我们做了以下解答。一、选房选择地理位臵对于投资者来说,应选择黄金地段、有政策倾斜的地段和环境、交通、基础配套设施马上会得到较大改善的地段,这样的地段今后将有较大的升值潜力。对于其他购房人来说,一般老年人应选择环境幽雅、空气清新的地段,就医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是怎样的?物业公司服务的对象是各业主,为了提高物业人员的服务水平,相关机关制定了相关的法律规范,对物业人员的行为加以约束。在现实生活中,是通过与业主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拟定合同,然后按照合同的约束实施作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甲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乙方:;法定代表人:;住所地:;邮编:;资质等级:;证书编号:。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一、离婚不离家债务如何分配?
  一、离婚不离家债务如何分配?离婚不离家债务的分配:一方债务一方所有,另一方可以不承担,共同债务共同承担,需要公平平等分割。如果是则由双方协议分割债务,协议不了的,诉讼离婚到法院,有法院来裁定;如果是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则属于一方债务,用一方财产清偿,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对其中各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对其中各个当事人的责任作出划分,然而划分之后承担责任的,有些时候是承担的共同责任,而有的时候则承担的是连带责任。那一般需要承担交通事故共同责任的情形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1、车主与驾驶员为雇佣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一户两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确权?
  一户两宅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确权?很多农民经过宅基地确权这套程序之后,大多知道了农村遵守的是“一户一宅”的规定,可是就算知道了,大多已经迟了,违反了一户一宅的规定的,宅基地权也没确上。但这也给还没有确权的农民朋友们提个醒,一户两宅的,通过分户的方式可以将多余的宅基地确权。但是前提是要符合分户的条件且要知道如何分户。一、农村分户的条件有什么?第一,可以分户的子女必须已经成年且可以实现经济独立,有些地方还要求子女必须已婚才能够分户,而未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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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3:56:57:6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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