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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晗璐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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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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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楼区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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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律师你好我在上班的路上被车子撞了现在他需要赔偿我我的牙齿被摔断我第一次装烤瓷牙是2000块钱可是我牙龈肯定会萎缩到时候要换牙齿他该怎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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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当时交了押金出国打工152000,结果没有办成,到现在一直没有退给我,有收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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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继母和我父亲于1997年离婚,房子每人一套,各写他(她)们自己的名字,继母后来把她的房子卖掉,现租房居住,我父亲的房子还在住,当初继母嫁给我父亲的时候带过来一个女孩子,请问我父亲的这套房子女孩子有继承权吗(继母


·我是名外卖员,骑电车被小车撞了双方同等责任,髌骨骨折
    我是名外卖员,骑电车被小车撞了双方同等责任,髌骨骨折手术,三个月多月,如何和对方进行理赔,(要二次手术)我多长时间去做伤残鉴定啊!去溧阳那里?


·用工协议该怎么签,我接下一项装修业务
    我接下一项装修业务,将分项包给别人做手工,该怎么签这个协议?这个协议最主要的就是强烈安全事故由工人自己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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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车子过户给我朋友,车子归我开,协议怎么?找法?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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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区供水计量的问,某开发商的小区供水采用水箱供水的方式
    某开发商的小区供水采用水箱供水的方式,而当地自来水公司要求设置小区考核总表。照常理,公共区域的水表与业主的分户表是分开的并由物业公司与小业主分别承担费用,而现实就存在自来水公司要求设的总表与公共区域水表、业主分户表


·律师,我和我同学被另一个高中同学骗钱不还,现在躲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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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鼓楼区法律常识
·工伤鉴定标准十级标准2023是怎样的
  一般工伤认定的第一步就是工伤鉴定,我们需要知道工伤鉴定的鉴定标准是什么,因为工伤鉴定的标准非常细致,所以被分为十级。因为每一年工伤鉴定标准都会有变化,所以工伤鉴定标准十级标准2018即最新的鉴定标准是什么呢?一、一级工伤鉴定标准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双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等更多内容。二

·工地上如何预防高空坠物?
  一、工地上如何预防高空坠物?建筑工地高空坠物预防措施:1、建筑工地高空坠物事故多发生在各类登高作业、脚手架作业、塔吊作业、外用电梯安装作业及空口、临边作业时。因此在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制定预防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应视具体情况配置护栏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组织设计实施。2、高墩、架梁施工等高空作业项目施工时,必须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高空作业安全设施必须进行严格的设计检算,严格按设计

·鼻骨轻伤二级鉴定标准如何赔偿?
  鼻骨轻伤二级鉴定标准如何赔偿?鼻骨轻伤二级鉴定标准需要根据受到伤害的具体治疗的费用,还有导致误工的费用来进行金额判断。轻伤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另外还需附带民事赔偿,民事赔偿方面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还需要看是否构成伤残,农村还是城市户口,每个案件情况不同赔偿数额不同故意伤害身体致轻伤(偏轻)按列情形处罚:(一)故意伤害身体致轻伤(偏轻)处管制、拘役或者期徒刑犯罪情节轻微免于刑事处罚(二)故意伤害身体致轻伤

·南京市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有哪些?
  南京市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有哪些?南京市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一直做的不错,当地老百姓可以通过多种渠道了解政府信息。同时,南京市民也可以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经审核,符合公开条件的,政府会采用适当渠道告知申请人。申请信息公开的手续是比较简单的,那么南京市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述下有关知识。一、南京市信息公开申请的方式有哪些?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保险合同诉讼时效中断规定是什么?
  保险合同诉讼时效中断规定是什么?保险合同诉讼时效中断规定是提出诉讼或者是同意履行义务,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延长是因特殊情况,法院对已经完成的诉讼时效期间给予的延展。期间的延长与中止、中断不同,它只适用于诉讼时效期间已经完成的情形,而且发生时效延长的特殊情况,依最高人民法院《民通意见》第169条的解释,是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属于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的“特殊情况”。诉讼时效期间延长适

·如离婚男方说没有共同财产怎么办?
  离婚男方说没有共同财产怎么办?离婚男方说没有共同财产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但是,如果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当,会给当事人财产权和人身权造成损害。例如,对当事人的银行存款全部予以冻结,超出申请人请求的范围,会使对方当事人的经营活动受到限制。《民事诉讼法》第102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最高

·绑架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是指由于在绑架过程中对被绑架人使用

·岳西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岳西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岳西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单位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未遂的丧失继承权吗?
  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未遂的丧失继承权吗?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规定,继承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丧失继承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一条规定,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均应确认其丧失继承权。由此可见,继承人是否丧失继承权取决于故意杀害的行为而不是是否产生死的结果。同样,继承人有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无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的权利。二、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有哪些?根

·夫妻离婚时债务如何解决
  夫妻离婚时债务如何解决一、夫妻离婚时债务如何解决假如尚未到期的债务依据夫妻的商定由一方担负的,则为该方个人债务。但是假如以此商定逃避债务的,商定无效,该债务仍为夫妻共同债务。假如未到期的债务是一方为个人目的挥霍产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赞助与起没有抚育义务的亲朋所产生的,或者是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单独筹资从事运营活动,而且其收入却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那么,上述债务属于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应由其依照商定的时间予以归还。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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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3:55:00:6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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