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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一名驾驶员,今年二月份在物流公司购买了一辆九年的货箱集装车,经过他们安排在一家纸板运输行业,购买车时车辆的货箱高度己经改装过,到六月份车辆检验不通过,现在物流公司不管不问,二月份到6月份的正常运费也不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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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爸在工地摔伤多处骨折,住院26天现在家卧床休养中,工地交工伤保险了。请问能赔偿误工和护理费吗?能评上伤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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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出差的过程中与同事关系处的不顺畅,经过直属领导同意后,返回公司,公司却以此为由想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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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去逝,子无偿还能力,唯一一套房子,但超?50姥姥一起同住,无其他房产,如何处理被封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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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律师你好,我在阜宁县金凡广场安装电影院空调,并把电影院转卖别人,业主拖欠80多万,电话不接,信息不回,到现场也见不到人,希望你能帮我司提起公诉,并设备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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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代理某品牌家具,以高额补贴为诱饵,开了第一个店之后,每年都被逼着开新店,但是承诺的补贴又故意不给,最后无奈想转店,但是和品牌方谈价,我要200万,但品牌方坚持60多万,没谈拢情况下,突然发函取消经销权并断货,被逼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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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邺区法律常识
·什么叫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什么叫代位继承和转继承?1.代位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2.转继承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合法继承人继承。大多数国家的民法典对转继承有明确的规定。二、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

·房屋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是怎样的在房屋租赁
  房屋出租人的合同解除权是怎样的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1、承租人的解除权。2、出租人的解除权。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给找哪个部门?
  根据法律规定欠钱不给找哪个部门?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如果单位不支付工资,可以先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纠正;如果还不行可以直接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二、劳动者在拖欠工资的维权中需注意事项有哪些?1、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2、确认劳动关系后,对于单位拖欠工资的违

·奖金个税罚金个税申请退税的流程是什么?
  奖金个税罚金个税申请退税的流程是什么一、奖金个税罚金个税申请退税的流程是什么?第一步:准备申报安装个人所得税软件,打开软件后,先进行注册登录,进入年度汇算:首页【常用业务】—【综合所得年度汇算】;1)进入申报界面后,填报方式有【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和【自行填写】两种选择。2)为了方便申报,推荐大家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税务机关已按一定规则预填了部分申报数据,大家只需确认即可。3)选择【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开始申报】后,系统

·我们如何理解无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第一
  我们如何理解无过错责任原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无过错责任原则亦称客观责任原则、危险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它是民法归责原则中的一个特殊原则。主要含义是指行为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事实客观存在,以及行为人的活动和所管理的人或物的危险性质与所造成损害后果是因果关系,而特别加重其责任,让行为人对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无过错责任是随着经济的发展、

·一、婚前房产立遗嘱时必须要尊重配偶的意见
  一、婚前房产立遗嘱时必须要尊重配偶的意见吗?婚前房产立遗嘱时不是必须要尊重配偶的意见。婚前房产是个人财产,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立遗嘱。遗嘱只有按照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条件设立,才能保证遗嘱的有效性。有效遗嘱必须具备以下实质要件: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立遗嘱能力。2、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继承法》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3

·异地离婚官司在哪里打
  异地离婚官司在哪里打《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之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异地起诉离婚有三种情况:1、一方在外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且不愿回登记地办理离婚手续的,另一方只能到该地区起诉要求法院判决离婚;2、双方都在外地且同

·雇佣童工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世界各国对单位使用童工都是作出了规定的,大部分国家都是禁止单位招录童工。而要是单位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招录童工的话,则就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那么在我国雇佣童工法律责任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告诉你具体答案。一、什么是童工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任何超过上述定义的儿童年龄但不满十八岁的工人。童工规定:公司不应使用或支持使用
·结婚后没有一起生活可以要回彩礼吗?
  男女在按照规定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之后,领取了结婚证就会成为正式的夫妻。而在结婚之前可能会要求男方支付给女方结婚彩礼,当然彩礼的给付肯定是以结婚为目的的。那要是男女结婚后没有一起生活可以要回彩礼吗?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一)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二)如果已结婚的,原则上彩礼不予返还(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例外);(三)按照习

·结婚17年离婚房屋咋分配?
  结婚17年离婚房屋咋分配?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一)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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