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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馥憧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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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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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拿属于我的房子
    我是苏州市相成区黄埭的.我要说的情况是这样的.由于我们为了国家的需要.在2009年12月.我们的房子拆迁了.眼看就要拿房子了.可是村里说我是嫁出来的.我没有房子的.可是我的户口和我小孩的户口都在户口本上写着的.我怎么会分不到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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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个人性格原因不说话,在工作环境当中一直被人身攻击,造谣诽谤,已录音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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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买的限价房当初必须绑定买车位,房下来了,我一直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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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在厂家过产品,开初说好不卖时厂家、收回产品,现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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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律师你好,我问一下,我一六年进公司工作,去年十月发
    叶律师你好,我问一下,我一六年进公司工作,去年十月发生工伤,去年十二月底合同到期,今年十月份收到七级伤残的通知,公司未交社保,平时也没休息曰,国定节假日工作也没有加班费,请问经济补偿金以及节假日加班费能和工伤赔偿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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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员私自带走客户,还多要奖金。上诉劳动仲裁,且私自盖公司单据章
    业务员私自带走客户,客户不交接,还多要奖金(原奖金已付),上诉劳动仲裁,且私自盖公司单据章,索要奖金,公司该咋处理?盼复,单据章是否有法侓效应?私自盖公司单据章(出口的)是否有效?


·再婚时要提交离婚证么,婚姻登记机关不是巳有存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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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淮区法律常识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局对企业法人进行行政管理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直到程序结束并办理注销登记后,才归于消灭。那么,法律法规吊销营业执照方面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营业执照只是公司营业资格的一种表征,吊销营业执照只是取消了公司的营业资格,其法人资格还继续存在,只有经过注销之后,公司的法律人格才消灭。但由于公司营业执照表面上将公司的营业资格与法人资格集于一体。人们往往认为吊销营业执照的同时

·申请专利权是否能转让
  可以。1、签订转让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是指转让方将其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转让给受让方,而受让方支付约定的价款所订立的合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合同名称、发明创造名称、发明创造种类、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技术情报和资料清单、专利申请被驳回的责任、价款及其支付方式、违约金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争议的解决办法等。2、到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利局公告,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3、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若专利申请人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填写需要注意什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填写需要注意什么?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填写需要注意的是:1.适用个人独资企业向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备案及注销登记。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3.申请企业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和附表1“投资人信息”、附表2“联络员信息”、附表3“财务负责人信息”。“申请人声明”由企业投资人签署。4.企业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原投资

·股份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股份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一、股份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股份转让合同注意事项有股权的结构以及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1、明晰股权结构应就被转让公司的股权结构作详尽了解。如审阅被收购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合同、章程,董事会、股东会决议等等必要的文件。审慎调查,明晰股权结构是为了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合同各方均符合主体资格。避免当合同签订后却发现签约的对象其实不拥有股权的现象发生。2、资产评估明晰股权结构,确认转让的份额后,应
·儿童车祸意外频发的原因是什么?
  儿童车祸意外频发的原因是什么?1、儿童体质差和自我保护的教育方式的偏差。?幼儿由于年龄小,体质和体能发展不理想,在活动时往往把握不好平衡,身体重心不稳,动作不协调,反应慢,不灵活,相撞时躲闪能力差,加之成人对儿童的过度保护,过分替代,没有给他们提供更多的锻炼机会,甚至剥夺了儿童实践、学习自我保护的机会,儿童在成人的全方位保护下成长起来,他们在意外事故中,表现出不知所措,缺乏一定的自我保护的意识、经验和能力,从而导致了意外伤害事故的频频发生

·一、装修拖欠工资怎么办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装修拖欠工资怎么办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开,此时让公司老板或财务打一张欠条。其次,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告知公司负责人电话,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一般问题到这里就可以得到解决。最后,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无果,那么此时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二、不签劳动合同的后果是怎样1

·婚内债权债务协议应该怎么写?
  婚内债权债务协议应该怎么写?男方:(具体情况)女方:(具体情况)男女双方于___年___月___日于某市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于年月日以名义购买房产一套,为避免双方今后因该房屋产权问题发生争议,经双方充分协商自愿就该房产做出如下协议:1、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坐落于某处的商品房(购房合同编号(或者房产证号:____)为:____,发票号为:_____),现协商约定归个人所有,拥有独立的处分权,对于上述房产无所有权。2、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上述房产拥有居住权。3、

·我国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都有哪些?
  我国的法律规定,企业如果有侵权行为的话,是需要赔偿被侵权人的各项损失的,这一规定的目的在于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提升企业的软实力。我们搜集了一些关于我国国家侵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的资料,供您参考。一、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主要有以下四项:侵权行为主体要件。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侵权行为主体必须是国家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侵权行为要件。侵权行为的存在是构成国家赔偿责任

·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
  在贪污贿赂犯罪当中,包括了贪污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这两种犯罪都是属于非法侵占国家、集体财产的一种行为,当然行为人肯定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不过他们之间还是有不同的,那么您知道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吗?具体内容请阅读由我们整理的下文了解。一、私分国有资产罪和贪污罪的区别有哪些(一)客观方面不同。私分国有资产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而为单位全体成员谋利,将国有资产私分给单位所有成员,也就是人人有份,并且在私分时您都知情。共
·离婚后可以重新争取抚养权吗
  在生活当中,您经常说儿行千里母担忧,但是这并不代表着父亲对孩子的爱就有所减少。有些时候父爱和母爱的表现总是不一样的。比如说在离婚的时候,当真正涉及到孩子抚养权的问题的时候,肯定大多数的父母都不想放弃。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离婚后可以重新争取抚养权吗?一、离婚后可以重新争取抚养权吗可以变更,法律依据如下:《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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