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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辈是法定监护人么? 祖辈是法定监护人么?有什么规定?一、《民法总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享有亲权,是当然的第一顺位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的,依次由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父母单位和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成年精神病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亲属或朋友、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民政部门。
·协议分割 协议分割协议分割,是指离婚的双方对离婚财产协商分割,对财产分割做出一份协议。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签写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中就包括对财产分割的协议。但必须是双方出于自愿原则。协议分割离婚财产,可以根据夫妻的共同财产情况,逐一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以免出现遗漏,离婚后产生纠纷。办理离婚登记时一般离婚协议书中都会有“财产分割已完毕”,如果是离婚手续都办完了又起诉要求分割当时未写进财产分割协议一条中的,法院是会驳回诉请的。也就说你不能再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是否可以申诉 生活中我们或多或少都会出现一些小意外,尤其是出门在外的时候,交通事故发生的频率还是很高的。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就会涉及到责任承担的商讨以及确认。那么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后是否可以申诉?下面就由我们来给您对这一问题做一个简单的介绍,希望能够解答您的疑惑。一、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包括的内容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
·合同诈骗受害人所在地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诈骗受害人所在地管辖的规定是什么?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种类有哪些?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种类有哪些?日子中经常会呈现一群人在公共场合聚在在一起,赌博或许进行其他的活动,一般会有民警呈现阻挡,这么做的理由是因为其违反了治安而且对这群人结束处置,那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种类有哪些?本站的我们收拾了如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盼望对您有所帮忙。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种类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
·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后怎么分?一、婚前个人房产离婚后怎么分如果该婚前房产单纯是一方购买,则属于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规定,另一方不能对其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不论婚姻延续时间多长,该个人财产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顾名思义,婚前房产若是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是不能分配的,也就不存在婚前房产如何分割的问题。如果另一方参与婚后还贷,则离婚时应将一方婚前购买的按揭房判归买房者所有,
·根据法律聚众斗殴一方没动手应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法律聚众斗殴一方没动手应承担法律责任吗?当今社会,尽管在大部分地区,法律常识已经非常普及了。但有很多在校学生或者辍学待业的青少年由于心理不够成熟,为了义气经常去聚众斗殴,但是我们要注意,聚众斗殴也是可能会构成犯罪的。那么如果只是被朋友叫去,聚众斗殴一方没动手需要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呢?下面本站我们整理了聚众斗殴的知识,供您阅读参考。一、什么是聚众斗殴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
·公安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 众所周知,交通事故一般是由公安交警部门来处理的,那么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的时候具体是怎么进行的呢?关于公安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流程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公安交通部门接到您的报警后会马上出警,经现场勘查,属于交通事故的,填写《交通事故立案登记表》,进入事故处理程序。(一)事故受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的,应当登记备查,记录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发生交通事故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
·劳动争议仲裁执行生效证明的必要性 劳动争议仲裁执行生效证明的必要性一、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依据当事人请求,按照劳动法律法规,以第三方的身份对劳动争议的事实与责任作出裁决从而解决纠纷的一项法律制度。在我国,发生劳动纠纷后应首先进行劳动仲裁。劳动仲裁裁决生效后,法院就必须执行吗?越秀法院郭玉法官为您解答。《民事诉讼法》规定仲裁裁决是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之一。据此,劳动仲裁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对劳动争议案件作出裁决之后,当事人如果在法定时间内没有向人
·人防工程招标的要求有哪些 人防工程招标的要求有哪些人防工程是属于公共服务设施,所以想要承包人防工程就要经过债标投标的方式,那么人防工程招标的要求有哪些呢?人防工程招标的前期工作有哪些呢?项目的审批权限又在谁哪里呢?我们现在为您解答这些问题。一、人防工程招标的要求是怎样的投标单位须按照图纸所示及合约要求,提供下列所需的人防系统装置的供应、安装、调试、操作及维修等各项要求至交付业主使用:1、采暖通风专业施工图中的:防设—001(设施--005)、防设—002(设施--201)、防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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