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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北街道律师温作团
温作团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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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北街道律师何强
何强 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锦北街道律师陈迪新
陈迪新 律师
锦北街道律师赵箭
赵箭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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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垂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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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一家单位连续工作9年,与去年11月份离职,公司年底没有向我发放年终奖算违法吗?劳动合同和绩效考核均没有规定年终奖发放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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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货物被烧,想要一份证明,怎么出?
    我是卖家,发货给客人,途中物流公司发生意外,货物被烧,现在要求赔偿,要我们出一份证明,请问这种怎么证明该怎么写呢?


·办理时说我属于散户不享受减免医疗保险优惠政策的,跟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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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咨询一下。我是5楼。他是2楼。他太阳能放在上面。漏水下来。损害了我的心那样赔偿。然后他说我。故意损坏他的东西。我没有损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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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出租车在斑马线人行绿灯的时候撞了行人,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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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爸爸家我实在不愿意和后妈在一起,在妈妈家又没人给我
    在爸爸家我实在不愿意和后妈在一起,在妈妈家又没人给我辅导功课,我的抚养权到底该归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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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让我朋友帮我找学校缴费,她当时也答应了说帮我找学校缴费,结果她把没有的说成有的,我信以为真,就相信她了,没想到最后全是她自编自导,钱全在她口袋里,可是现在证据也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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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安区法律常识
·未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是否有工资根据我国法
  未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是否有工资根据我国法律,劳动者有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而工资就是劳动者取得劳动报酬最基本最典型的方式。只要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出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由此我们知道,有些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此否认双方的劳动关系,而拒绝向劳动者发

·隐名股东大资格确认应具备哪些条件?
  隐名股东大资格确认应具备哪些条件?一、隐名股东大资格确认应具备哪些条件?1、实际出资(1)出资的有关收条。第一,收条中可约定收到出资款项;第二,在收条中约定资金的用途用于出资,证明实际出资。(2)出具的股东出资证明书明确地载明了出资金额、出资时间及相应的编号,证明实际出资。1、与名义出资人之间应就隐名出资问题达成合意隐名股东应出具有效的代持股协议,证明与名义出资人达成隐名出资合意。3、经过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隐名股东应出具载明持

·职工上下班出交通事故算工伤吗?
  职工上下班出交通事故算工伤吗??职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交通事故的可认定为工伤,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二,必须是在上下班的必经线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第三,必须是本人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不是主要责任;第四,必须是因机动车而引起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七种情形之一,应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医疗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事故护理费赔偿标准是什么1、护理人员有收人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误工费的计算标准已在本书有关误工费赔偿金额计算公式部分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在此不赘言。2、护理人员无收人的或者雇佣护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此处所谓“无收人”,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偶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本人正常生活者,主要指城镇待业人员和乡村未参加劳动的人员,包括

·中国农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
  中国农用土地使用年限是多久在我国土地只具有使用权,土地的所有权都是归国家或者是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者仅能使用土地,并且使用土地的权限还是有时间限制的,并非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后就可以一直使用土地。不同的土地性质使用年限不同,中国农用土地使用年限和城镇土地的使用年限是不一样的,主要有如下几种。一、中国农用土地使用年限国有土地长期租赁的具体租赁期限由租赁合同约定,最长租赁期限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同类用途土地出让最高年限。  现阶段,我国存在着

·一、盗窃被行政拘留是多久
  一、盗窃被行政拘留是多久偷窃公私财物没有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自然不会给予刑事处罚,但这毕竟也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因此往往会给予行为人治安处罚,也就是对其进行行政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因而,偷窃公私财物的,通常情况下是给予5-10日的行政拘留,若是情

·拖欠工程款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
  拖欠工程款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利息?一.工程款被拖欠多久属于违法?工程款被拖欠属于法律的问题,具体拖欠多久算违法,应该按照农民工当初与施工方签订的合同的规定。如果合同规定会在半年内付清,到期不进行偿付,就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需要按照合同规定来决定多久属于违法的问题。二.工程款被拖欠有没有利息?利息的性质属于法定的利息,在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并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我国有法律规定,做为债务

·一段和谐的婚姻关系往往需要双方共同的维系
  一段和谐的婚姻关系往往需要双方共同的维系。当婚姻关系破裂无法继续的时候,当事人双方都有提出离婚的权利。但是有些时候由于一些特殊的婚姻情况,有时会出现一方起诉离婚一方不离的情况,对于此类情况一般会进行诉讼。对于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离怎么办该情况在本文中就作出了解析。女方起诉离婚男方不离怎么办?1.第一次判决不准离婚的,不要急着半年后就马上提起第二次离婚,第二次起诉前还应当继续准备离婚的证据,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好充分准备,且不可大意。2.证

·一、交通事故死亡处理事故误工费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死亡处理事故误工费标准是什么?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兼职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
·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在我国相关法律当中有很多关于时限的规定,比如举证期限,答辩期限,罚款期限等等,现在不仅是在民法当中涉及时效的规定,在行政法当中也涉及较多,比如行政出发的时效,那么行政处罚中罚款的时限是如何规定的呢,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发现违法行为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立案:㈠、有明确的违法嫌疑人;㈡、有客观的违法事实;㈢、属于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的范围;㈣、属于本部门管辖。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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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2:31:22: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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