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靖江季市镇律师黄页
 泰州律师黄页导航>> 泰州市 兴化 靖江 泰兴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江苏 >>泰州 >>靖江季市镇律师

  律师推荐

季市镇律师徐志勇
徐志勇 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季市镇律师史微微
史微微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813125429
季市镇律师章浩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2597110
季市镇律师王庆磊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季市镇律师姜春
姜春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7761982628
季市镇律师章浩
章浩 律师
季市镇律师毛应红
毛应红 律师
季市镇律师华玉琴
华玉琴 律师
季市镇律师何小燕
何小燕 律师
   >>泰州分站
泰州律师
靖江律师
靖江律师事务所
靖江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靖江律师
 
  → 咨询须知

 靖江律师黄页:
    贾宝平江苏弘泰律师事务所
泰州市莲花7号区西大门
江苏·泰州
    张秀成江苏博诚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泰兴市济川路(泰兴电视台南侧)
江苏·泰州
    陈颖杰江苏律园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泰兴市中兴大道29号
江苏·泰州
    朱飞江苏钜源律师事务所
江苏泰州市迎春东路东方花园2号楼309室
江苏·泰州
    毛应红江苏中毅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靖江市东兴街河沿巷26号
江苏·泰州
    仇为民江苏信义诚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靖江市江平路100号
江苏·泰州
    邹俭飞江苏骥江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靖江市医药大厦七楼
江苏·泰州
    丁志君江苏人仁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泰兴市济川路3号
江苏·泰州
    陆寒玮江苏骥江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靖江市恒天商务广场14楼
江苏·泰州
    杨春海江苏福坤律师事务所
江苏泰兴市国庆东路国安大厦17楼
江苏·泰州
[江苏泰州律师加盟] [江苏泰州法律网站加盟]

 靖江法律咨询
·我朋友的女儿让人诈骗了钱有人谈恋爱的名义让我朋友的女
    我朋友的女儿让人诈骗了钱有人谈恋爱的名义让我朋友的女

·靖江季市镇律师热线:18168563608(徐律师) 13813125429(史律师) 18052597110(章律师) 

·行政拘留15日,行政还要收容怎么办
    行政拘留15日,行政还要收容有什么好办法122.193.58.169


·和外地厂家有经济纠纷
    我是江苏邳州的,在安徽蚌埠定了一批货,当时在厂家交了定金(现金),回到邳州后通过银行打款付清了余额(现金),当时约定余额付清后一月之内发货,但是3个月过去了,厂家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发货,现在已耽误我使用,我要求退款,


·下班途中遭遇意外如何申请赔偿
    请问前几日下中班厂车下来时由于车辆距离路边过近,旁边又是绿化带,路面修整有五公分落差,导致本人左脚扭伤,当时情况不严重未报案。第二日无法下地,医院就诊为扭伤,并有骨裂。公司和劳动局工伤科的答复均为未报警,不属

·靖江季市镇律师热线:18168563608(徐律师) 13813125429(史律师) 18052597110(章律师)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一位工厂的保安员、工?2小时、工
    各位律师你们好!我是一位工厂的保安员、工?2小时、工


·我有冤案,2014年到现在,由于前面不重视,到今天很
    我有冤案,2014年到现在,由于前面不重视,到今天很被动,但证据有,


·去手机店付款买手机首付算是第一期付款吗??
    去手机店付款买手机首付算是第一期付款吗??

·靖江季市镇律师热线:18168563608(徐律师) 13813125429(史律师) 18052597110(章律师) 

·请问打孩子抚养权的官世需要多少时间啊?
    请问打孩子抚养权的官世需要多少时间啊?


·公司现在还不给工程结算单子,怎么办呢
    公司现在还不给工程结算单子,怎么办呢


·我投诉邻居违章搭建阳台到城管,城管已下限期拆除,但邻
    我投诉邻居违章搭建阳台到城管,城管已下限期拆除,但邻

·靖江季市镇律师热线:18168563608(徐律师) 13813125429(史律师) 18052597110(章律师) 


 靖江法律常识
·侵权商标高额判刑多少年
  认定标准商标侵权获利25万元以上的,就可以认定为数额巨大,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罚金。法律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回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

·土地使用证个人可以办理吗?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的经济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因为我国国家现阶段是实行的土地国有制,所以企业或者个人在使用土地时都要办理土地使用证,那么土地使用证可以个人办理吗?按照我国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提交相关的材料到国土资源局办理房产证即可。一、新房土地证可以自己办理吗新房土地证是可以自己办理的。1、我国现在实行的是房地分离的办证方法。这源于我国土地皆归国家的政策。因此当你购买了房屋,办理了房产证后,房屋的产权就归你了。但该房所占据

·继父母子女关系认定的标准是怎样的?
  现代社会中,离婚现象越来越常见,并由此产生了再婚家庭中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此类关系的认定及其中包含的权利义务对于解决许多法律上的纠纷具有重要意义。为此,将在本文中为您详细介绍继父母子女关系认定的相关内容。一、继父母子女关系认定的标准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因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再婚而形成的,子女称母或父的后婚配偶为继父或继母;夫称其妻与前夫所生的子女或妻称其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为继子女。关于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认定在法律上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生父

·四十五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钱?
  四十五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钱?一、四十五万标的诉讼费多少钱?四十五万标的诉讼费7300元,《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金额多少判刑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金额多少判刑根据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也就是说:6万至200万元为数额较大;20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与非罪的认定严格以犯罪构成要件来认定根据
·孕妇免于行政拘留的条件是什么?
  孕妇免于行政拘留的条件是什么?拘留可以细分为行政拘留与治安拘留,而就是公安机关在案件需要的时候,对相关的人员进行扣留、拘禁。但是,通常情况下有一部分群体可以免于行政拘留,孕妇就是这样的群体之一,那么孕妇免于行政拘留的条件是什么?免于行政拘留的内容是什么?下面本站我们就给您详细的介绍一下,让您有一个具体的了解。一、孕妇免于行政拘留的条件是什么孕妇或正在哺乳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被拘留人

·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逃逸的责任认定是怎样的?交通肇事逃逸的一般是逃逸一方承担全部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

·酒驾加上肇事逃逸的处罚有哪些
  酒驾加上肇事逃逸的处罚有哪些酒驾(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mg/ml,但不足80mg/ml,没有达到醉驾)在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上,因为酒驾加上逃逸,你需要承担民事赔偿和违法两方面的责任。1、民事赔偿责任肇事逃逸,应该对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对方因此次事故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发生的费用,都要由肇事逃逸者进行赔偿。2、违法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了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机动车驾驶证扣12分外,还将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若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将

·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依据有哪些内容?
  赔偿被扶养人生活费的依据有哪些内容?(一)、赔偿被抚养人生活费的依据是受害人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其进行扶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的人因为生活来源的丧失而遭受不利益,其扶养费给付请求权难以实现,直接影响其现实生活,由事故相关责任人按照一定的标准给予这些人的一定数额的赔偿。被扶养人扶养利益的减损是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或者致人伤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直接后果,应当受到赔偿。(二)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公式《最高人民法

·南京医疗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
  有些时候医疗事故一旦发生,在患者与医院没有协商好的情况下都会去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但是地区不同,所鉴定的机构也不同。就以南京为例,如果出现医疗事故如何去进行司法鉴定?在南京医疗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呢?关于这个问题,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问题的介绍,供您参考。一、南京法院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有哪些1、如果是属于刑事案件,那么有相关的刑侦部门(检察院鉴定中心、公安机关做出的鉴定)做出的鉴定。法院予以认可!2、如果属于民事案件,那么由司法鉴定中心或者是
 泰州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靖江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6 2:18:08:4653.
西来镇 靖城街道 靖江四眼井 钟楼观音画像碑 新桥镇 骥江路步行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