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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律师你好!我是上门女婿,户口迁去老婆这边的,房子和房产是他老爸的,现在拆迁了,老婆起诉离婚,我可以争取到哪些拆迁补偿,或者是只能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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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今年春天我被一个挂羊头卖狗肉的公司聘用,当初不知道其企业性质,后来才知道,其实就是挂靠别人公司接业务,然后分包的公司,从2月9号录用至今,没有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当初派我在一个工程做项目经理,因工程土建部分基本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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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买了一台王牌55寸的电视。坏了一次又坏了一次。2018年7月3号买的。看了几天,一个人影都没有,坏了。现在又坏了,2020年7月3号又坏了,人家说只好换屏。我家意思是挽电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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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帮朋友办事,他给了我钱,他是三件事同时让我办的,我不知道他是从别人处骗来的钱,现在别人告他,他说有一部分钱给了我,公安也定我诈骗,我说骗他没有,私心有点,钱花多下来我也想自己留点,这有点私心算诈骗罪的主观故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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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弟弟给别借钱,叫我当保了,现在法院发传票了,请问可以跟我提交答辩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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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抗诉最新规定是什么?
  刑事抗诉最新规定是什么?《刑事诉讼法》第217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的时候,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据此,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抗诉通常分为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抗诉和对生效裁判的抗诉两种,前者也叫上诉审程序的抗诉,后者也叫再审程序的抗诉。《刑事诉讼法》第181条所指的是对一审未生效判决、裁定的抗诉。有权对一审未
·善意取得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
  善意取得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日常生活中,某人将物品交给他人保管,他人之后以合理价格卖给第三人。这种情况下,关于物品的所有权问题,很容易引发纠纷。如果上升到民事诉讼的话,就涉及到一个当事人举证问题。那么善意取得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本文总结归纳了相关知识,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善意取得的举证责任谁来承担依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第三人若想取得所有权就必须证明自己是善意的,这样无疑就加重了第三人的负担,对第三人尤为不利,也使得动产的善意取得制度并不

·走私100多条烟怎么判刑
  走私100多条烟不是看数量定罪,要看走私烟的金额,个人走私烟,偷逃应缴税额在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中“偷逃度应缴税额较大”(有期徒刑3年以下或拘役);偷逃应缴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偷逃应缴税额巨大”(3—10年);偷逃应缴税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偷知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10年以上)。《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

·医疗纠纷解决最新途径有哪些
  医疗纠纷解决的最新途径有: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2、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条件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及时受理;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3、诉讼解决,指通过法院的审理来解决医疗事故纠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全文》第十一条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涉及多个医疗机构的,应当由涉及的所有医疗机构与患者共同委托其中任何一所医疗机构所在地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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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人死亡继承人起诉债务人可以吗?债权人死亡继承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债权也是一种财产,是可以转让或者继承的,如果自然人死亡的,其继承人不仅可以继承其合法的财产,还可以继承其债权债务。所以债权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起诉债务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条规定:公民可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包括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所以债权人去世后,其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中属于其个人的部分作为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取得,

·刑事案件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案件回避的情形有哪些申请回避是诉讼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等有权提出回避申请。1、审判和执行人员的回避理由: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诉讼中,发现审判人员(执行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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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讨工程欠款有几种途径建筑工程在当今社会经济发展上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伴随着建筑工程行业的发展,且因工程施工等方面的款项数额比较大,工程欠款也就比较常见。而在产生工程欠款后,债权方要想追讨工程欠款的途径有哪些呢?对于债权方来说,应该怎样防范工程欠款纠纷,以保护自身的债权?对此,本文将详细为您介绍。一、追讨工程欠款的途径有哪些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在欠款人比较强势的情况下,被欠款人一般都会主动与发包

·关于岗位调动劳动合同法怎么规定?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发现有人会发生职位调动,那么这种情况是否合法呢?职位调动一般有自愿性发起的工作调动,这种一般都是个人与公司协商好。然而非自愿性的岗位调动争议会比较大,今天我们就“调动劳动合同法怎么规定”进行相关介绍。一、劳动合同法对岗位调动的规定岗位调动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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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代通知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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