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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米镇律师王庆磊
王庆磊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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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米镇律师徐志勇
徐志勇 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白米镇律师姜春
姜春 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7761982628
白米镇律师史微微
史微微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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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米镇律师章浩
章浩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白米镇律师范向阳
范向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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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玲燕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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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明松江苏百川通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靖江市江洲路89号(外国语学校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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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小燕江苏中毅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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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活还要在做一个月吗
    今年我们厂从4月底起就没什么活了,我现在想辞职不做了,还需要在干一个月?(我们是多劳多得的,现在一个星期最多4天活,有时一星期加起来还做不到2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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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误开错,请大家帮帮忙
    我现在在物业公司业主交物业费交了一年的(2013年1月1号-2013年12月31号)可是收据时间我笔误开成2年的(2013年1月1号-2014年12月31号),业主说你开的时间是2年的,她就认收据。不愿意多交。


·想问下各位律师关于南京居住权房子的问题
    我看中了一套居住权的房子(房子属于房管所得,每个月要交55.9元房租的那种),通过中介给了房主5000定金,现在我想问下,1.居住权的房子公证处给不给公正房屋公正(中介和房主说可以公证,并且可以去房屋所属的房管局办理过


·张律师你好:2018年12月介绍朋友在启东恒大海上威
    张律师你好:2018年12月介绍朋友在启东恒大海上威尼斯售楼员处买了二套房,规定有1万5千元奖励金给我的,但被售楼员拿了,2019年l月他辞职了。几次电话向他追讨一直没还2019年7月13日他写了一张1万5千元的欠条承诺年底还,并写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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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应该怎么维权?可以向道馆要求哪些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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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在淘宝上买的东西用银行卡付的钱,花呗也要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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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土地纠纷。。。。。
    12年前养蚕行业的不景气,当事人的父亲(现已故)将育有桑树苗的1亩二分田以1500元的价钱卖给了我,但是因为当时缺少法律知识,没有做任何手续,直至后来改桑田为良田一直为我耕种,所有费用都是由我承担,随着形势的发展,新农村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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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在锦溪古镇2020年1月1日起租一店铺,同年12
    本人在锦溪古镇2020年1月1日起租一店铺,同年12月转租。本人的租房合同是与二房东签订,租期内可转让。大房东有落款确认。房子南面门口走廊有补充协议,意思为走廊部分是我店铺使用,原来走廊是给隔壁民宿使用的(这个是我事发后知


·我在微信上买了手机但是那人说要五百,前前后后跟我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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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下的饭店扰民,可以起诉,请求饭店停止营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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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堰区法律常识
·如何确定转继承人
  从相关法律的规定中可以知道,如果继承人在继承开始之后实际继承遗产之前死亡的话,则就可以按照转继承的方式来继承遗产。此时就要确定转继承人。那么实践中该如何来确定转继承人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如何确定转继承人1、准确认定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后的转继承人。有相互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除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其他均适用转继承;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死亡中有没有继承人的,

·国企该不该发加班工资?
  国企该不该发加班工资?国企业也是必须要给加班费用的;发放加班费是劳动法的要求,是合法的行为。《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二、国企加班不给加班费要如

·治安案件回避的情形有哪些
  治安案件回避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81条规定,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二、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1、《治安管理处罚法》

·一、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样分?
  一、女方提出离婚财产怎样分?谁提出离婚对财产如何分割并无影响。离婚时共有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但对女方和子女有照顾。(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

·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该如何认定?
  伴随最高人民法院对虚假诉讼案的认定,运用法律手段制裁虚假诉讼的方式正式开始。那么,虚假诉讼罪是什么?虚假诉讼罪该如何认定?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下面由为您解开这些疑惑。一、虚假诉讼罪由谁受理虚假诉讼,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可分为侵财与非侵财两种类型,是通过刑法第九修正案及《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六)》确定下来的罪名。根据上述法条理解,所谓“虚假诉讼”是针对已经发生的诉讼行为进行规制的法条。而诉讼的进

·更改离婚协议需要什么 1、“离婚协议可
  更改离婚协议需要什么 1、“离婚协议可以修改吗?”:  (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  (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2、“如果一方偷拿到另一方的离婚协议书和身份证他可以私自修改或者重新填写离婚协议内容吗?是不是需要双方都去公证处签字才

·拆迁补偿安置中的先行拆迁具体是指什么
  拆迁补偿安置中的先行拆迁具体是指什么一、拆迁补偿安置中的先行拆迁具体是指什么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从此规定可以看出先行拆迁主要是指以下两种情况:1、行政强制拆迁: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2、司法强制拆迁:由

·河北衡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河北衡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为了加快社会建设的脚步,政府需要对农民的房屋进行拆迁。房屋拆迁对于农民来说,好处是很多的。拆迁改变了农民的生活环境,让农民住上了安置房。一般安置房的条件都不差,比起农村民宅,有了安置房的农民,还可以解决儿女日后的住房问题。按照规定,农民可以从农村拆迁中获得一定的补偿,那么,河北衡水农村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我们为您做详细介绍。一、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

·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判定权属?
  房产是一般家庭的最大宗、最贵重的财产,婚姻关系解除时,房产能不能分割、怎么样进行分割就成为了男女双方争执的焦点。要解决房屋分割问题,首先要明确房屋的权属状态。那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判定权属呢?要是属于个人一方的房产,则离婚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不能分割的情况。现在我们就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一、离婚房子怎么判定权属首先,看房产证上产权登记人,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的房产,均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婚姻法》司法解释(三

·一、开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一、开车出交通事故如何处理?1.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3.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现场勘查必须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4.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5.为检验需要,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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