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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劳动东路365号东高染印厂老板徐伟清欠我们工资一年说年底结清,到至今老板不见人过年厂也不开了,几十个人工资领不了,请问你能帮我们立案解决问题吗


·怎样才能离婚,妻子在孩子只有十个月的时偷婆婆的存折取走四万
    妻子在孩子只有十个月的时偷婆婆的存折取走四万,近六个月后又回家待了三个又离家出走至今未丈夫想离但是不知道从哪儿找人,请问怎么样做才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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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婴儿用品店订的5万元衣服先款,后发现衣服气球质量差现在要找供货商理论,请问怎么处理,可以去质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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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板拖欠工资七八年也不给我,多次索要还不承认,我有他公司工地负责人写便条欠款手据,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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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问电子印章的效力及法律风险如何呢我们公司领导想电子印章不知风险怎样221.226.37.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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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纠纷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在9月2号李青骑着2轮电动车
    律师您好:事情是这样的,在9月2号李青骑着2轮电动车带着快递从东向西顺方向正常骑车,这时有辆车突然右靠违停,看也不看有没有人开门下车把李青连人带车一起撞倒,司机当时车都没下,开车就走。车上下来个人也走,当时李青怎么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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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淳区法律常识
·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有哪些内容?
  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有哪些内容?在我国,有许多农村地段,政府会征用一些土地地段,为了给予拥有此地段的拥有者一些补偿,政府实施了征地补偿标准。政府会根据土地价值,土地面积,土地类型,人均耕地数量和本地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最低生活收入水平等因素,实行相对应的标准。那么在渭南征地补偿办法是怎样的呢?一、渭南高新区拆迁安置补偿试行办法1、为保障渭南高新区建设的顺利推进,切实保护被征地拆迁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法律

·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虚假诉讼罪有未遂
  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了虚假诉讼罪,为解决以往诉讼诈骗定罪争议问题。但要注意的是,法律中规定虚假诉讼犯罪只能存在与民事诉讼当中,如果是在行政诉讼或者刑事诉讼中有虚假的行为,那此时是不能认定构成此罪的。在对虚假诉讼行为作出认定的时候,需要知道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下面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介绍。一.虚假诉讼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且还应当是具备民事诉讼行为能力,能够提起民事诉讼的自然人
·股权转让协议审核的要点有哪些?
  股权转让协议审核的要点有哪些?一、股权转让协议审核要点有哪些?其审核要点如下:1、主体条款如果转让方或者受让方不适格,将导致股权转让合同无效。2、标的条款是股权转让合同的核心条款,主要指被转让股权的状况,以及股权如何交付的问题,包括转让方的出资额、股东权益及股东责任;股权交付条款则应明确约定办理政府审批,转让价款到账验证、股东权利义务的转移、股东名册的变更、股权过户的变更登记等事项。3、价格条款转让股权的购买价包括转让股权所包

·法院对离婚抚养权怎么分配?
  法院对离婚抚养权怎么分配?法院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作出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判决。具体而言,应该遵循以下原则:(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随父亲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生活的。(二)父方或者母方均要求子女随其共同生活的,一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

·安全责任事故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安全责任事故立案标准是怎么规定的?①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③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二、安全责任事故罪情节特别恶的认定标准是什么?从司法实践来看,重大责任事故罪中的“情节特别恶劣”主要是指下列几种情况:(1)造成了特别严重的后果,如致多人死亡;或者致人重伤的人数特别多;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特别巨大。(2)违章行为特别恶劣,如已因违反规章制度受到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而不改正,再次违反规章制度,造成重大事故;或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有哪些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酒驾的问题国家的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因此,一旦触碰这些条例就会有不小的麻烦,一方面是自己的生活受到影响,另一方面是给社会秩序带来不良影响,那么,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有哪些呢?我们将结合有关知识为你介绍。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罚一、醉酒驾驶的处罚大部分交通事故与酒后驾驶有关,酒后驾驶已经被列为车祸致死的主要原因。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如何处罚?刑法修正案(八)二十二、在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

·交通事故没有过错还要赔偿吗
  交通事故一般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以及机动车之间的,但有的情况下事故的发生,可能机动车一方并没有任何过错。那么此时交通事故没有过错是否还要赔偿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没有过错还要赔偿吗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分为两种情况处理: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按过错的大小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一方有过

·无合同怎么结算工程款
  没有签订合同是需要双方签订结算签证或发询证函确认。但是有可以起诉要求支付。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订立书面合同后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不备案,虽合同仍然有效,但如发生纠纷,则增加所需承担的风

·在外面有小孩是否构成重婚罪?
  一、在外面有小孩是否构成重婚罪?单纯在在外出轨,即使第三者怀孕或生了孩子也不一定构成重婚罪。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法律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指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二是事实上重婚(法学理论上称为“事实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

·合同诈骗罪定额怎样认定
  利用合同对他人实施诈骗行为的,达到数额较大标准或情节严重的,则就会以合同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个数额也可以叫做定额,那么对于合同诈骗罪来讲定额是怎样认定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合同诈骗罪定额怎样认定1、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2、“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3、“数额特别巨大”,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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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1:44:30:4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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