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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之前在上海实习,实习期间也是有工资的,但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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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纠纷遭讹诈求助
    我是在南京中华路上的一个做蛋糕的小商户,9.29与隔壁卖砂锅的发生冲突,因为隔壁一直欺负我们。去年还打伤我,派出所调解书上,我没签字,出门在外不容易,本着息事宁人的想法,我先生就觉得此事就让它不了了之。这次冲突是他们先


·签订劳动合同,我与改制后的新单位签订了三的劳动合同
    我与改制后的新单位签订了三的劳动合同,我现内退在家,合同期以两,到期时单位如不与我续签劳动合同怎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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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有这个权利吗?,尊敬的各位律师:  大家好
    尊敬的各位律师:  大家好,如果双方发生斗殴,其中一方报案后,民警到现场收集证据后,对方却潜逃十几天后到到派出所自首,然后派出所根据对方的口供就下结论,并把对方进行行政处理,但另一方却不知情。请问,派出所有这个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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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这是属于民间借贷还是婚后财产纠纷?或者说两种说法法院都支持
    您好!我跟我的前妻于2010年2月25日举行仪式婚礼,于2012年7月16日领取结婚证。于2014年2月27日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写明夫妻没有共同债券债务。但是我家父母的房屋拆迁以及土地赔偿的钱都是当着我们两人的面前交给我的前妻保管,(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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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房产过户手续复杂吗
    父母以前在县城买的二手房,房产证过户了,土地证没有过户,前两年父母离婚了,母亲嫁到南京,现在我结婚了,两证名字要过户到我名字,请问手续复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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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淳区法律常识
·一、遗嘱见证法律规定条件是什么?
  一、遗嘱见证法律规定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之规定,遗嘱见证人需满足以下条件: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其主要生活来源的,在法律上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但是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则不能作为遗嘱见证

·安全事故轻重伤界定后对方不支付经济赔偿金
  安全事故轻重伤界定后对方不支付经济赔偿金怎么办?安全事故轻重伤界定后对方不支付经济赔偿金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将全责方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这种形势下,对方一般会迫于压力给于赔偿,否则就等法院给于强制执行。赔偿范围包括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的待遇(交通事故赔偿的误工工资相当于工伤津贴)。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期垫付有关费用的,职工或其亲属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后应当予以偿还。

·空白劳动合同能不能签
  空白合同是不能签的,空白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在用人单位与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签署手续的时候,员工应在用人单位填写清楚劳动合同内容、并确认与已经谈好的用工条件相一致后,再签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一合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
·在检察院批捕之后只能等吗
  一、在检察院批捕之后只能等吗?检察院批捕之后不是只能等,嫌疑人是可以聘请律师替自己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的,批捕后辩护人的权利是:(1)提供法律方面的服务(2)代为申请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3)会见犯罪嫌疑人律师接受委托后,与侦查机关取得联系,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时提出会见嫌疑人的具体要求。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

·严重医疗过错判定的辅助原则有哪些
  严重医疗过错判定的辅助原则有哪些?(一)"医学判断"法则所谓"医学判断"法则,是指只要医疗专业者遵循专业标准的要求作决定,不能仅因事后判认其所作的决定错误而对其课以责任。医方在对患者施行诊疗时,若其已尽到符合其专业要求的注意、学识及技术标准,对于因其"诚实的错误"判断所致损害,无须负责。美国有判例(RaybrunV.Day)认为,外科医师注意到可能有纱布遗留于患者腹部,经搜查仍无所获,但基于患者情况危急生命,未继续寻找而将伤口缝合,不能仅因纱布遗留于患者腹
·借别人钱不还怎么办只有借条?
  借别人钱不还怎么办只有借条?借别人钱不还首先是可以找到当事人私底下协商,或者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当时还需要提交证据,包括有借条,还有一些其他的材料。法院会组织举证质证环节。质证是当事人对案件中的何种事实应当主张,从而对该事实主张负担举证责任。二、打借条要注意的重大事项是什么?1、借款用途要合法。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赌博、贩毒、吸毒、嫖娼或贩卖枪支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2、无论是出借人还是借款人,都要按照身份证上的信息书写名字和身

·住宅初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
  住宅初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现在很多商品房都是精装修的,开发商在主体结构完成后,会将初装工程承包给专业施工单位。在装饰工程竣工后,开发商要组织进行质量验收,只有通过相关标准才能拿到工程质量合格证,那么,住宅初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住宅初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是什么?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2、

·债权凭证的发放条件是什么?
  债权凭证的发放条件是什么??一、债权凭证的发放条件第一是债权凭证的发放必须以申请人的自愿为前提,不得强迫或变相强迫申请人接受债权凭证。由于债权凭证不具有判决书、裁定书可以依法律程序强制性发放或者留置送达的性质,因此,各地法院普通规定,债权凭证必须征得当事人同意或者当事人提出申请后方可发放。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要求债权人接受债权凭证。第二是必须是被执行人下落不明并且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方可发放债权凭证。由于债权凭证在实际上起到了终结执

·商标侵权案件刑事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侵权案件刑事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二)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商标侵权的量刑标准如果是个人犯罪的,情节轻重的程度作为他们的主要处罚标准,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刑期,并处罚金额。如果情节有特别严重的,对当事人造成巨大损失的,或是影响社会秩序的,判处三年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要处以罚金。如果是单位

·一、事业单位员工辞退的经济补偿金是多少?
  一、事业单位员工辞退的经济补偿金是多少?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1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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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1:44:06:4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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