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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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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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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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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季供暖不达标,多次与物业协商无果
    多次与物业协商无果,要求测温也无人理睬。平均温度只有16-17度,由于今年新政策拖欠的包烧费要求缴纳滞纳金。所以已经补交,可温度还是那样。请问我该如何维护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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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婆申请一套经济适用房老二条件好一点出资了房款请问房子是归老二吗另外两兄弟有份吗,有份怎么分,谢谢


·老师帮我办了休学证明,但我想继续读下去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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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车位调换,想咨询下
    想咨询下,买的车位有问题停不进车要求开发商调换时,开发商以车位涨价为由要求补价,该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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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误入歧途,借了40个714高炮贷款,现在无力偿还,改怎么处理,我想还本金和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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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帮助,本人受人才服务中心的安排
    本人受人才服务中心的安排,005日到某单位工并与3日与人才服务中心签订了劳聘用)合同书。本00610日在民政局登记领取结婚证书,并0061日办理结婚仪式0068日上午本人去医院检查发现已怀有身孕一个月左右,因接到通知0日该实际用人单位


·你好,我是女儿,户口在娘家,现在拆迁了,我可以要房产吗?如果
    你好,我是女儿,户口在娘家,现在拆迁了,我可以要房产吗?如果不把我可以起诉他们吗?


·合同终止的赔偿,请问5年内签1次合同与签2次合同到合同终止时解除合同
    请问5年内签1次合同与签2次合同到合同终止时解除合同的赔偿有什么不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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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溧水区法律常识
·行政诉讼开庭后多长时间下判决?
  行政诉讼开庭后多长时间下判决?法律规范并没有明确规定行政诉讼开庭后多长时间下判决,只是对立案后审结的期限进行了规定,具体的规定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二、行政诉讼开庭的流程开庭审

·商标使用四年被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
  商标使用四年被无效宣告的理由是什么?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2、相对理由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先权利冲突而无效;因侵犯他人驰名商标权而无效;因抢注他人未注册商标而无效;因违反代理或代表的规定而无效。《商标法》第四十四条有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

·监理竣工预验收程序是什么?
  监理竣工预验收程序是什么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见检验批质量验收程序)。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相关分部工程验收。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
·嫌疑人7天拘留时间怎么算?
  嫌疑人7天拘留时间怎么算?一、7天拘留时间怎么算?执行拘留的时间应当自被决定行政拘留的人入拘留所的时间开始计算,行政拘留的期限是以日为单位计算的,而不是以时为单位计算,入所当日不计算在内,执行到第二日即为一日。例如,某人被行政拘留10日,于7月1日上午入拘留所执行,则应当在7月11日上午出所。根据现行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二章第十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治安管理处罚种类,该项对行政拘留的性质作了定位,即治安管理处罚的一种。该法第十六

·如果企业重名会被认为侵权吗?
  现在很多公司在注册的时候都想为自己的公司想一个独一无二的名字,但是在实际情况当中这种情况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因为在有的时候甚至会与其他公司重名,这也是我们无法预料到的问题,那么如果企业重名会被认为侵权吗,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重名不算侵权,现在重名的多了,哪个算侵权呢?但如果在同一工商局注册的时候如果重名,工商局是不会让你注册的。注册的时候通常有个预备程序,需要你起几个名字备着,目的就是防止与同一个工商局里已经

·境外人员销售假药罪辩护词怎么写?
  境外人员销售假药罪辩护词怎么写?境外人员销售假药罪辩护词尽量写清楚不构成销售假药罪的事实和法律依据。辩护词一般由首部、理由和尾部三部分构成。(一)首部(1)呼语。对审判人员的称呼。如:“审判长、审判员”。(2)引用法律根据简要说明辩护人出庭的合法性,写明辩护人是受被告委托还是被人民法院指定出庭进行辩护的。(3)概括说明辩护人为履行辩护职责所进行的工作(如阅卷、调查、会见被告人等)。(4)针对起诉书概括表明辩护人对此案的基本看法。(二)正文正文是辩护词的主体

·土地确权结束后,没确权的土地会怎么处理还
  土地确权结束后,没确权的土地会怎么处理还有使用权吗? 没确权的土地不会怎么样,确权是为了给自己的土地颁发一个属于个人所有的证明或者证书,一来是为了保护农民权利,二来国家是为了考虑土地流转做基础性的登记工作,为下一步土地流转做准备,进而解决年轻人没人种地的问题。  土地不确权还有使用权。  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是指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农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用土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农

·财产保全费用法条有哪些
  财产保全费用法条有哪些我们都知道,财产保全肯定是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这在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很多人就想知道关于财产保全费用法条有哪些?下面我们介绍了财产保全费用的相关规定,供您阅读。一、财产保全费用法条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法院《民诉法适用意见》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财产保全都必须交纳保全费用,并依照《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执行。财产保全费用的计算方式是: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

·离婚房产如何估值,房产如何分割?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是比较高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办理离婚手续之前,首先需要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配,一般来说,争议最大的共同财产即为房产,由于在房屋购买后,会出现物价上涨,导致房屋贬值、增值等现象,故而在离婚时,需要对房产价值进行估值,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房产如何估值?一、离婚房产如何估值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离婚房产评估流程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

·撤诉可以上网查到吗
  有的可以,但是有些事情是不可能的,如果内容算得上是机密文件,即使公开了也会遮住重要信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根据以上规定,提起离婚诉讼的原告是可以撤诉的,是否准予撤诉由法院决定,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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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1:43:24:4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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