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浦口区律师黄页: |
浦口区法律咨询 |
浦口区法律常识 |
·公安机关网络监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是什么? 我们现在的生活是网络信息时代,网络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网络上的信息量很大,对于网络方面我们国家也是有着非常多的法律规定,对于违反的是有行政处罚的。对于网络监管方面我们国家是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那么内容是什么?对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有害数据的,初次违法,且未实际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的,处以警告。个人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15000元以上,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2至3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号怎么查? 一、犯罪嫌疑人的批捕号怎么查?查询任何有关案件方面的信息都必须要到当地的公安部门进行咨询,在网上是查不到任何信息的;家属会受到逮捕或居留通知书,上面会有涉嫌的罪名和关押的地点,应委托律师担任辩护人,争取从轻减轻处罚。一般批捕都是由办案单位通知你,一般批捕都是由当地检察院批准的,你可以去咨询,如果一旦批捕就意味着触犯了法律承担形事责任,看的什么犯法!法院来判刑。另外可以通过取保候审方式取保出来派出所:派出所为公安系统的基层组织,上级公安机关
·二手房买卖的话, 二手房买卖的话,须办理过户手续.如果是购买新房须办理房屋产权所有证(即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详细说明:?首先,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购房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建设部《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凡在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从事房地产买卖赠与等转让行为,转让当事人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应当载明的主要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房地产坐落位置、面积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号
·买卖不破租赁租赁收益归谁 买卖不破租赁租赁收益归谁买卖不破租赁租金一般是给新房东,因为实际上房屋所有人已经变更,债权人也发生了变更。《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旨在保护承租人的利益。但该条规定并不意味着原出租人没有权利对承租人在产权变更前的违约行为追究责任。现行法律并未限制房屋产权变更后,原房屋出租人不可以依据现存有效的租赁合同,对承租人以前的违约行为主张合同权利,这种
·附随义务与不真实义务的区别有哪些? 一、附随义务与不真实义务的区别有哪些?(1)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附随义务则是随着合同关系的发展而不断形成的。它在任何合同关系中均可发生,不受特定合同类型的限制。(2)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得拒绝自己的给付,附随义务原则上不属于对待给付,不能发生同时履行抗辩权。(3)不履行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反之,不履行附随义务,债权人原则上不得解除合同,但可就其所受损害,依不完全履行的规定请
·劳动合同第62条具体是什么内容 劳动合同第62条具体是什么内容一、劳动合同第62条具体是什么内容劳动合同法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二、劳动合同范本甲方:乙方
·下班路上摔伤算工伤吗 不算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申请认定工伤的,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且认定书中受伤职工承担的事故责任为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不承担责任,这样才可以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
·一、解除劳动合同书丢了能补办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书丢了能补办吗?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原单位不给补办,可按以下步骤操作: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还有一种方案,就是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
·指定监护人通知书内容有哪些? 指定监护人通知书内容有哪些?民事判决书、法律文件号码、起诉人身份信息、法院判定结果、指定人结果、法院印章、日期。范本一:民事判决书(指定监护人案件用)(××××)×民特字第××号起诉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起诉人×××不服指定监护一案,本院依法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终结。……(写明起诉的理由和请求)。本院认为,……(写明撤销原指定监护的理由)。依照……(写明判决所依据的法律
·怎么认定建造师属于挂证行为 建造师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执业活动,伪造、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则可以认定该建造师属于挂证行为。《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规定,违反本规定,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或者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的,其所签署的工程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给予警告,责令停止违法活动,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