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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资金,楼盘烂尾,行财产保全
    尊敬的律师先生:我是南京市江宁区麒麟镇银河湾二期的业主,由于3700万元的监管资金被开发商勾结监管银行,住建局,建工局,监理单位等单位造假,被挪用一空,导致楼盘烂尾,没有按期交付使用。&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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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伤残陪尝上诉,我是个开花炮导火线加工厂的,去年请了个新
    我是个开花炮导火线加工厂的,去年请了个新手来做事,不想不到一个月出了点事,就是工房发生了爆炸,把工人烧伤了,送医院治好了后补尝了他两个半月的误工费,他家一年的农活也是我们出的费用,其实烧伤不是一个月能完全好清的,当


·我是高校老师,学校捏造事实给我记过处分,可以帮我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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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里有责任吗,我哥哥今4岁
    我哥哥今4岁,因脾气性格古怪而且游手好闲,至尽无工作,生活全靠平时家里人(父母,关系好的亲戚)救济,而且经常偷家里的东西,如贵重电器,现金,手机等。家里人容忍他,并经常好言劝慰其走向正途,各种方法都尝试过了。可是均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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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解,我12月29被车撞了
    我12月29被车撞了,车主有保险,而我是下班回去被撞的,公司说属于工伤,可以赔偿,现在两边都要医院的发票,请问发票一点要原件的吗?


·空调室外机安装,时飘窗上方还是下方
    我家是住5楼,飘窗上方没有安装室外机的条件,我楼下的住户把空调装在了自己的飘窗上方,我的飘窗下方。与楼下业主,也协商了,对方表示那是他们自己家的窗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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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浦口区法律常识
·商业贿赂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以排斥竞争对手为目的,为使自己在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业务活动中获得利益,而采取的向交易相对人及其职员或其代理人提供或许诺提供某种利益,从而实现交易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如果达到法律认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商业贿赂行为会入罪。在具体量刑上面,因为犯罪主体不一样,那么涉及到的处罚就会不同。到底我国现在对商业贿赂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解答疑惑。一、怎么认定商业贿赂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了公平竞争的市

·挂扣社保是什么意思?
  社保挂靠是指由于个人的原因(自由工作者,无单位等)导致公司没有为其缴纳社保,而自己又想购买社保,从而由代理机构(专门处理社保挂靠的公司)代理办理社保,并在其旗下公司购买社保的一种违法行为。按照我国《劳动法》、《社会保险》有关规定,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应当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而所谓的“挂靠单位”与没有单位的个人之间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这样的做法有伪造劳动关系嫌疑,并且在一定程度上危害了社保基金的安全。

·解除劳动合同要满足哪些条件
  在实践中,对于劳动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现象,相信您应该并没少见,但您要知道,解除劳动合同是必须要符合法定条件的。那么,在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要有哪些条件呢?而在实践中,身为员工应该怎么解除劳动合同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解除劳动合同要哪些条件我国劳动法在规定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就劳动者有过错和劳动者无过错两种情况作了不同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

·什么时候应对车祸负全责
  什么时候应对车祸负全责一、什么时候应对车祸负全责1、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4)当事人故意破坏、

·双方协议离婚后,一方不愿按离婚协议约定,
  实践中,经常出现协议离婚后,一方反悔,拒绝交付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赠与房屋的情形。对此,赠与方的理由往往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之规定,主张可以无条件撤销赠与。赠与方的观点是不对的。其理由在于,离婚协议中关于房屋赠与的约定并不构成一般意义上的赠与合同。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之规定,构成赠与合同的前提是赠与
·诈骗100万自首能判缓刑吗
  诈骗100万元,数额特别巨大,涉嫌诈骗罪,应当按照规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自首也不能判缓刑。因为缓刑只能适用于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自首能否判缓刑要看是否符合下列条件:(一)除累犯以外的所有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犯罪分子。除累犯以外,是因为累犯是因犯罪被处以刑罚以后再法定的时间以内的再次犯罪,其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都较大,而其他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则是犯罪情节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个人

·入职三天离职开工资吗?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应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许多劳动者在办理入职手续之后可能会觉得工作环境或工作内容不太适合自己,于是会在入职三天左右就提出辞职。那入职三天离职开工资吗?我们来看看法律对这个问题是怎么规定的吧。一、入职三天离职开工资吗?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已经工作三天的相应工资给劳动者。劳动者有上班提供劳动,就享有获得相应劳动报酬的权利。如用人单位拒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

·药房高价卖口罩怎么举报?
  药房高价卖口罩怎么举报?药店高价卖口罩显然属于犯法行为,公民可以直接举报处理,因为疫情的情况相对来说比较严重,很多一线的医务工作者都非常的缺乏必须的防护口罩,在这样的情形之下,故意提高口罩销售价格的犯法行为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16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伪劣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

·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可以改吗
  劳动合同上约定的工资可以改吗劳动合同一旦签订不允许随意更改,而工资属于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自然不能随意更改。随意更改属于违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行为。二、哪些情形可以变更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出现履行障碍时,法律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对原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

·工程合同方法?
  工程合同方法有哪些一、工程合同方法有哪些1、合同管理的原则。2、事前预控,采取预先分析、调查的方法,对合同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发出预示,防止偏离合同约定事件的发生。3、及时纠偏,随时跟踪合同的执行情况和施工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程师联系单》的形式,督促违约方纠正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行为。对设备合同的执行情况,监理工程师及时了解与跟踪厂商执行供货计划的过程,尽量避免设备实际到场时间提前或滞后对工程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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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1:29:08:3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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