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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本人是环太集团的一名工作11年的员工,现公司由于行业不景气,变向降职降薪裁员,我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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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恋被骗财骗色骗婚,未领取结婚证,还流产了,只在本人(女方家举行了婚礼),前后一共转账给对方15万余,自从怀上孩子后就联系方式拉黑,人间蒸发了,我有对方的身份证信息,微信和支付宝转账记录,和聊天内容,对方号称自己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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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遭老公家暴该怎样维护自己权益,脾气不好还会打孩子,实在过不下去了又舍不得孩子


·律师钻法律空子多收律师费
    父亲车祸门口邻居介绍在镇江法援法律咨询中心委托代理。对方付全责,案子审理到结束很顺利,赔偿117985.43元,返还医药费25613.43元所得赔偿款82372元,我家拿到赔偿款45000元。这个怎么算的。我父亲在休养期间,律师让我父亲


·我在店里上班压我三千工资我想离职不给我押金连上个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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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律师?9汽车上岗证是否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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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证明怎么证明
    我与她分居两年,怎么证明这点,人证物证?有了证据是不是法院就能叛离吗?她不同意离怎么办?112.83.84.194


·这钱我应该付吗?
    我所租住的房屋地下水管漏水,本人在此期间回家过年,回来后发现当月水费3500元,房主现在要我承担一半,请问我在这事上有责任没有?我应该付这钱吗?112.2.2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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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花台区法律常识
·年莆田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
  社保与公积金缴费是按年度计算的,五险一金缴费基数选定后,在同一年度内不再变更。对于在职人员,五险一金是每个月都要缴纳的,并且每个地区的缴纳标准都不同。下面是我们整理的最新的莆田五险一金比例,欢迎参考!莆田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1、养老保险方面:单位缴费比例为18%,个人8%。2、医疗保险方面: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为职工上月工资额,目前单位缴费费率为6%,个人缴费费率为2%。3、工伤保险方面保险基准费率为一类至八类共八个档次,标准分别为

·一、北京离婚赔偿标的数额是怎么确定的?
  一、北京离婚赔偿标的数额是怎么确定的?北京离婚赔偿标的数额是根据是否存在出轨或者是家暴等的行为来确定的,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则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1000元—3000元;严重精神损害,赔偿标准为3000元—5000元。1、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2、符合《婚姻法》第46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

·交通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
  一、交通工伤认定条件都有哪些(一)必须在企业规定的上下班时间内;(二)必须在上下班必经路线上;(三)必须是本人无责任或不负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四)必须是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五)必须是本人负伤、致残或者是死亡的。按照这一标准衡量,秦某虽在上下班路线上发生了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但由于他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是否负主要责任,目前尚无法确定,因此现在还不能认定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

·法人变更合同范本怎么写
  法人变更合同范本怎么写法人的变更意思是指法人成立过后,公司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公司名称等重大项目的变更动作同时也包括了法人的合并和分立。那么在法人变更时,合同该按照怎样的格式书写呢。下面就请看我们为您整理的法人变更合同范本。一、法人变更合同范本甲方:乙方:鉴于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发展需要,经股东会决议通过于年月日起,将企业法人由乙方变更为甲方。本协议一式份,本协议于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

·离婚的再次登记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离婚的再次登记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再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三)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当场拍照);(四)离婚者需提供离婚证、离婚证明或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通过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解除婚姻关系的,民政局会发给双方《离婚证》;如果是通过法院起诉离婚(诉讼离婚)的,则双方是没有《离婚证

·小孩抚养权变更流程是什么?
  小孩的成长是作为父母最为关注的事情,很多时候都会尽最大的努力来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但是我们在生活中经常遇到的问题就是离婚,离婚对于孩子的影响并不小,主要的离婚纠纷就包括关于孩子的抚养权以及抚养费问题,那小孩抚养权变更流程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一、小孩抚养权变更流程是什么(一)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且变更后有利于孩子的生活,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抚养权协议公证来变更。办理该公证时,双方必须提交如下材料:(1)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

·民事诉讼可以到被告工作地起诉吗?
  民事诉讼可以到被告工作地起诉吗?一、民事诉讼可以到被告工作地起诉吗?民事诉讼一般都是原告就被告原则,要么是在被告的户籍地法院起诉要么是在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如果他经常居住地在他工作的这个法院的管辖范围内,可以在这个法院起诉。二、民事诉讼的地域管辖(一)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1、双方被监禁或被监禁及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和被监禁及教养地法院管辖;2、双方均

·划拨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特征有哪些?
  划拨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特征有哪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权的取得的方式是比较多的,包含划拨、转让以及买卖等,通过不同的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需要承担的责任也是存在者差异的。一般来说,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是通过划拨的方式得到的,你是否知道划拨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的特征有哪些?一、集体土地使用证划拨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

·故意的结果犯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怎么样的?
  故意的结果犯犯罪既遂的标准是怎么样的?既遂犯是指满足如下特征的犯罪:1、行为人主观方面必须是直接故意;2、行为人必须已经着手实行犯罪;3、行为人的行为齐备了某种犯罪的基本构成的全部要件。对行为符合犯罪既遂特征的既遂犯,我国《刑法》要求根据其所犯的罪,在考虑刑法总则一般量刑原则的指导和约束的基础上,直接按照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条文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处罚。在传统刑法理论中,故意犯罪既遂的标准需要区分行为犯、结果犯、危险犯甚至举动犯,根据不同的犯罪类型提

·诉前财产保全情形包括哪些
  诉前财产保全情形包括哪些1、只得在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当事人通常是在自认为"情况紧急"的情况下提起诉前财产保全,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申请人所述的"情况紧急"要么是主观臆断,错误估计形势,要么是有些根据,但实际上不可能发生,确有"情况紧急"状态的案件并不多见。我国民事诉讼法中对如何把握"情况紧急"并无具体规定,司法实践中也不存在一个客观的衡量标准。因此对这一要件的判断适宜只做一般性审查,如果审查过严,一者当事人无法提供充足的证据;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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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1:28:25:3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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