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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到期续签合同到期续签
    我自2008年起已经签过两次固定期限合同了,2014年9月底应该要签无固定期限合同了,领导既没有说续也没有正式通知不续签,我也还在上班,这种情况是否可以认为是事实续约?还是我只能就没有合同的期间申请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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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房子无房产证,怎样判定所属权?
    (南京)我家是2003年拆迁的,后来分到现在的住房,但是房产证至今没有,我想知道那房子所有权是谁的?房子是属于我父亲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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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我想咨询的是:我老乡的店里发生了销售纠纷,把我的亲戚叫过去调解,可对方带了x棍等凶器藏在身上,后调解不成功,双方打了起来,在打斗中,我们老乡夺了对方的x,导致对方一人差点右脚终身残废,对方是一群无业青,专门靠敲


·我要像女方要回孩子的抚养权该怎么办?
    我要像女方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女方是外地新疆的,在这里没有常住地方,离婚至今仍住在我家,孩子也是有我母亲照顾的,我现已再婚,现在的妻子无生育能力但有一养女,请问我能要回抚养权吗49.72.15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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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爸爸想落户口在我们家我弟和我都不同意请问可以落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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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昨天在灌云一个厂里被人打了,当时我报警了,警察去了
    我昨天在灌云一个厂里被人打了,当时我报警了,警察去了以后厂里的人说要私了,后来没协商好,我又报警了,警察让我去派出所做笔录,说协商并给打我的那个人打电话让他去派出所处理,哪个人开始说一个多小时到,后来又说今天上午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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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雨花台区法律常识
·一、出租人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
  一、出租人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是什么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一)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四百八十二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

·仅有单位盖章,而无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的证
  《民诉法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证明材料,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单位印章。人民法院就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据此规定,当事人提供的由单位出具的证明仅加盖了该单位印章,单位负责人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未在证明上签名或者盖章,该证据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人民法院对该证据不予采信。
·民事案件发现涉嫌刑事犯罪中止会追究刑事责
  民事案件发现涉嫌刑事犯罪中止会追究刑事责任吗?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具有以下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二、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般是多久?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刑事诉讼

·可转换公司债券怎么购买
  可转换公司债券怎么购买可转换公司债券具有可转换性、股权性以及其他的一些特征。这是公司融资的一种方式,由于可以按期收取利息,有时还可以分红,故而不少投资者会选择购买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凭借其转换的便利性,也吸引到较多的投资者,那么可转换公司债券怎么购买?一、什么是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时期内按一定比例或价格将之转换成一定可转换债券数量的另一种证券的债券。可转换债券是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简称,又简称可转债,是一种可以在特

·想要女方抚养孩子怎么办
  想要女方抚养孩子怎么办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性格修养;其它家庭成员状况。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

·遗产分割协议纠纷案由是什么?
  遗产分割协议纠纷案由是什么?遗产分割协议纠纷案由是继承纠纷。没有遗嘱财产的继承需要按照《继承法》的相关规定分配,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二、遗产分割的范围是什么?1、可分得遗产的人的范围:可分得遗产的人既可以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即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以外的人,例如被继承人的侄儿、朋友、邻居等,也可以是不能参加继承的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如在有第一顺

·一、争抚养权的技巧?
  一、争抚养权的技巧有哪些证明自己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证明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证明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另一方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在离婚之诉中,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协议,一般法院会尊重其协议,但是双方协议由父方或母方抚养子女对子女正常生活有严重不利的除外。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应该尊重双方协议。如果达成不成协议,可以从

·一、父母的财产我管理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父母的财产我管理算夫妻共同财产吗?父母的财产我管理算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而取得的财产,属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二、父母财产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在一方父母去世后分给

·子女的后妈有权继承财产吗?
  子女的后妈有权继承财产吗?继母有权利继承,如果有遗嘱则按照遗嘱进行继承。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丈夫的婚前财产,虽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属于丈夫的个人的合法财产,妻子当然具有继承权。适用法定继承,就必须确定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顺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怎样办理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由谁来举证
  虽然很多时候都是由所在用人单位申请办理工伤认定的,但现实中也不排除单位不积极配合进行工伤认定的情况,此时就需要受伤职工自己提出申请了。因而了解清楚怎样办理工伤认定,其实也是很有必要的。下文中我们为你具体解答这个问题。一、怎样办理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省、部属各类企业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它企业向单位住所地区、县(市)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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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1:27:56:3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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