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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法院判决离婚的,办离婚证要要什么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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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卜律师,我想问一下,我父母在我小的时候离婚了,家里农村的房产判给我了,但是一直没有过户,判决书还留着,宅基地和户主还是我爸,我爸离婚后就搬出去结婚了,在镇上买房了,现在如果我要把农村的房子翻造,以后拆迁是不是还要赔


·这样的行为算不算侵犯我的肖像权?
    我在一个公园里玩,有一个我不认识的人,突然拿着相机给我拍照,请问一下:"我有没有权利要求他把我的相片删除掉?他如果不删除我可不可去告他侵犯我的肖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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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我妈下午在社区院里被一辆中华小轿车从后面撞倒了(当时我妈
    我妈下午在社区院里被一辆中华小轿车从后面撞倒了(当时我妈在路边沿马路边走),在我妈喊压着人了,该司机也没停车只是稍减速了一下就又加速逃逸了,我妈伤到不重,膝盖一块发青,脚上大拇指发紫,请问该司机能得到什么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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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把我房子卖了卷款跑了。
    老婆把我房子卖了。故意失踪,失联。现在终于找到,不肯把房款给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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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江苏-无锡)
    我父亲行走在无红灯的斑马线上被一辆小轿车撞倒后,又被一辆旅游客车从身上压过,导致我父亲死亡,我父亲在无锡居住四年,只在11年1月到10月,还有13年9月至今办理了暂住证,其他居住可以在物业和社区开据居住证明。请问事故的处理


·我要提出离婚财产没我的吗
    我和老公因感情不合,他老是打骂我,我要离婚但他说家产什么都没我的,孩子也归他我还要给他抚养费,房子是我们没结婚时盖的,家里所有的东西都是没领结婚证时买的。我想问一下我要提出离婚真的分不到一点家产吗还要给他孩子抚养


·我借给别人钱,到期了没还,一直说明天还,都半个月了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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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宁区法律常识
·法律关于合同违约赔偿金额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关于合同违约赔偿金额的规定是什么一、合同违约赔偿的法律规定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经济合同法第3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经济合同时,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果由于违约已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的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损害赔偿在合同法中是重要的违约救济措施,赔偿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一

·交通肇事发生时会被如何判处?
  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或重伤,导致他人财产损失,一般会处以相应的刑罚。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是一种加重情节,严重的情况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在事故发生后,您可能会遇到很多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直接导致受害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如果行为人不知道有人受伤或死亡,那么这不属于肇事逃逸。只有当肇事者发生交通事故,知道其他人已经死亡并逃离现场,并没有向当地公安机关自首时,法律认定这是一起逃逸造成死亡的事故。第一种情况是造成交

·交通事故责任倒查是指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
  交通事故责任倒查是指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对车辆发生事故的经过和原因进行倒查,如车辆是否有通行证、驾驶员是否有驾驶证等。我国多地都有在重大交通事故时进行倒查的制度,那江西省重大交通事故责任倒查程序是怎样的?我们将为您解答。一、什么是责任倒查责任倒查制是指在车辆运行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都要清理、倒查,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该处罚的要进行处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经过、找准事故原因、查清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查实相关部门履

·五险辞职后怎么处理2023
  五险辞职后怎么处理1、有新单位如果不是裸辞,那么,进入新单位后,公司会继续帮你缴纳五险一金,新公司试用期不买五险一金,可以找人事商量,自己全额支付五险一金的费用,让公司代缴2-3个月。2、没有新单位可以找个专门的代缴社保的公司缴纳五险,但是一定要确保公司正规;还可以个人到当地社保局买城乡居民保险,但是仅能买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其他险种不能买。另外,五险一金因辞职断缴,影响最大的是医疗保险,因为需连续交满15年或20年才能享受终身医保待遇,其他险种

·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
  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印发《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的通知苏劳仲委﹝2007﹞1号各市、县(市)、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现将《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OO七年一月十二日江苏省劳动仲裁案件研讨会纪要为了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统一全省劳动仲裁机构的执法尺度,提高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质量和效率,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06年11月在南
·存在劳动关系证人证言能证明吗?
  劳动关系是非常普遍的社会关系之一。正常的劳动关系之间是有合同约束的,但是现在也存在很多非正常的劳动关系。比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其实这是对双方都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这时就造成劳动关系不确定的后果,那么存在劳动关系证人证言能证明吗?这个情况比较复杂,下面我们就为您分析一下。一、存在劳动关系证人证言能证明吗?1、在劳动者仅提供证人证言的情况下,如用人单位提供相反证据予以反驳,比如,用人单位提供其所有员工的工资单、考勤记录等,而

·非盈利目的侵犯肖像权如何赔偿?
  非盈利目的侵犯肖像权如何赔偿?肖像权是一种专属权,肖像权受到侵害表现为精神受到损害,未经肖像人同意而使用肖像的行为均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这就是侵害肖像权的构成。具体讲,1、行为人使用了肖像人的肖像;2、行为人使用肖像未经肖像人同意;3、肖像人的精神受到了损害。当然,这样会存在公益性和新闻宣传性的使用肖像问题。新闻宣传性的使用可以规定为例外,而公益性的使用也应当事先征得肖像人的同意,并给予相当的使用补偿,这就相类似于公益性的征用。公益性和新闻性

·劳动仲裁决定时效起算点是什么时候?
  劳动仲裁决定时效起算点是什么时候?仲裁时效的起算点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对第二十三条如何理解的复函》,“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自已的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因此,“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不应从侵权行为终结之日起计算。二、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多

·2023年正规借条格式是怎样的一、正规借条
  2023年正规借条格式是怎样的一、正规借条格式是怎样的?借条借款人:姓名____,性别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今向______借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元整,期限为____个月.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还清.此据借款人: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二、借条无效的情形有哪些?1、借款用途不合法合法的借贷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债权人明知对方将借款用于一般违法

·二手房买卖陷阱有哪些
  二手房买卖陷阱有哪些1、产权状况不明。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若房屋设定有抵押,房地产交易中心也不会办理此种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上述两种情况常常会被购房者忽略,而房屋业主通常又不会主动提及。如此一来可能会给买方造成损失。2、房屋类型不明。现在二手房场上的房屋大部分为商品房,但也存在部分未转为产权的使用权房。如果这类使用权房未取得产权证,根据有关规定是不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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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1:12:36:3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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