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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老板欺骗国家及公司职工
    尊敬的律师们您们好!我现在想把一个号称台资上市公司的事情大概讲述下,看是一个什么样的公司,我是2009年被一家台资企业聘请公司上班,夫妻两个同年进入,进公司老板讲他公司即将上市,要我们好好的做,工资给的不高,他说工


·未签劳动合同解约、赔偿金问题
    本人分别于2008年5月-2009年4.30日、2009.5-2010.4.30、2010.5-2011.5签订了三次劳动合同。但是2011年5月以后未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公司于2015.2.8日通知我解除劳动关系。我可以申请7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和11个月的双倍工资吗?(公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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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请问与人合伙租了个店面给人做美容,没有证,同时给顾客推销各种会员卡,其中有一顾客因要求退款没退然后报警了,现在被抓说涉嫌诈骗了,这个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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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才叫集资诈骗罪,资诈骗罪与集资纠纷的区
  集资诈骗罪是一种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那么在法律上来看,究竟什么才叫集资诈骗罪呢?现实中,集资诈骗罪与一般的集资纠纷存在很多相似之处,当然从本质上看还是有区别的,那究竟这二者的区别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才叫集资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老板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一、老板欠钱不
  老板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一、老板欠钱不还人跑了怎么办?1、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就会立案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

·离婚协议的办理程序是什么,怎样办理协议离婚
  夫妻就离婚达成一致,并签订了一份离婚协议书的,就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那么这个协议离婚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根据国务院的《婚姻登记条例》以及民政部颁发的《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等行政规章,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一般程序为: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2、婚姻登记员讲明民法典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并询问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3、当事人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
·特种养殖道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征收土地,在征收的过程当中会遇到一系列的困难。当然,最突出的困难就是政府和被征收者关于征收补偿款的发放发生一些争议。如果协商不了的话,甚至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当然我们国家关于具体发放标准也有着规定,很多人想了解特种养殖道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一、特种养殖道路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

·申请仲裁法裁决期限是多久?
  一、申请仲裁法裁决期限是多久?1、根据《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当事人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应当注意的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为一年,双方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2、前款规定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

·北京自住商品房政策是怎样的?
  北京自住商品房政策是怎样的?我国一些沿海城市,因外来人口居多,商品房价格一直呈现疯狂上涨趋势,而北京作为我们的首都,人口与经济的核心城市,房价也是令您觉得望尘莫及,为此国家不断的出台各种限制措施迫使房价涨势放缓,那么现在北京自住商品房政策是怎样的呢,我们来看一下相关规定。北京自住商品房政策是怎样的?一、北京自住商品房申请条件1、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北京户籍家庭可申请自住型商品房;2、符合购房条件且名下无房的非京籍家庭(需持有有效

·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是什么
  我国规定的子女抚养费主要包括了子女的生活费、医疗费以及教育费等等。而要是父母离婚的话,那么没有获得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究竟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是什么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是什么1、一次性给付对于这种给付的方式,虽然有人认为应谨慎使用,但目前因人们经济收入有显著的增加,工作调动甚为频繁,也考虑到法院的执行效率;在法院判决离婚涉及子女抚养费的,往往大多都采用这种方式。而且这种方式被大部份当事人所接
·在我国土地转包是什么意思?
  在我国土地转包是什么意思?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的部分或全部,以一定的条件发包给第三者,由第二份合同的承包人向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履行,再由第一份合同的承包人向原发包人履行合同的行为。在承包方与第三者确定转包关系后,承包方与发包方依据土地承包合同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变。转包不是土地所有权的转让,只是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为了鼓励土地集中,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转包是政策允许的,法律上也受到保护。二、土地转包期

·企业法律顾问的范围有哪些?
  企业法律顾问的范围有哪些?企业法律顾问的范围:(一)企业遇到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二)企业员工个人涉及法律问题的咨询和建议;(三)协助企业制定谈判策略与方案、参与企业合同谈判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起草、修订企业合同;(四)参与起草、修订企业内部劳动人事管理,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保障企业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五)对企业管理层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律辅导;(六)对新注册企业工商登记资料、企业章程等法律文件进行起草、审核;提前介
·海关行政诉讼的基本诉讼环节
  海关行政诉讼的审理程序包括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当然这三者并非每一起行政诉讼案件都会出现,其中只有第一审程序是必经的,是全部审判程序的基础。简单地说,第一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受理海关行政诉讼案件后审理该案适用的程序,由于根据法律规定海关行政诉讼案件只能适用普通程序,也就是应当包括开庭前的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宣告判决等阶段。如果第一审中的当事人对第一审的裁判不服,依法提起上诉的,就使得案件进入第二审程序,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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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1:10:33: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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