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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墅律师邹馥憧
邹馥憧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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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墅律师刘武
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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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墅律师高峰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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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墅律师江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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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军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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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户口不在本地,想在本地建房子,能审批到吗?
    我叔叔在九二年左右顶替爷爷在上海的工作,当时户口也一并迁出到上海,在九几年土地改革时,在靖江有一处房产并有房产证。现在想从上海回到靖江去养老,但房子是九几年建的老房子,现不能居住,想重新翻新房子,想问如果没有靖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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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办为一户人家重复安置建房面积,合法吗?
    拆迁办为一户人家重复安置建房面积,合法吗?


·如何打欠条
    请问下他们是夫妻借钱时拿钱是他老婆打欠条写的是他老公的名字按的是他老婆的手印在法律上有效?58.213.135.98


·我是86参加教育工作的民办教师。我的工作限是6一直
    我是86参加教育工作的民办教师。我的工作限是?6一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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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逾期、电话老是骚扰亲戚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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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仓库的时候,有问?0米的大车能进吗,他们当时说可
    去看仓库的时候,有问?0米的大车能进吗,他们当时说可


·你好!向你咨询一下我想找个律师我买个回迁房需要那些东
    你好!向你咨询一下我想找个律师我买个回迁房需要那些东西但没有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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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在工厂做工时遭领导殴打
    若要了结此事,受害女工是否应得除了医药费,误工费,是否该有精神损害赔偿!!?


·我病假后要求上班,单位说有人顶岗了,单位无法安排工作,我应当怎么
    病假后要求上班,单位无法安排工作,我应怎么办?我在江苏南通一单位上班,我今年10月4日请了病假做子宫切除术,休息了两个月,12月9日我到单位要求上班,人事部告诉我,由于我休息已经有人顶岗,目前单位正在岗位调整让我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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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宁区法律常识
·股权转让承担税费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一、股权转让承担税费股权转让过程中,转让方需要交纳的各种税费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详见参考资料《公司股权转让的税费处理》。具体如下:(一)内资企业转让股权涉及的税种 公司将股权转让给某公司,该股权转让所得,将涉及到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印花税等相关问题:1、企业所得税(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

·实物证据的种类有哪些
  实物证据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凡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叫实物证据。法定证据种类中,物证,书证,勘验、检查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等都属于实物证据。刑事诉讼中的勘验、检查笔录,民事、行政诉讼中的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是对有关现场、人身,物品、痕迹等与案件有关的实物证据特征的书面记录,是对实物证据内容的固定和反映,因而,属于实物证据。另外,作为贮存有特殊信息(语言、图像、密码、数据等)的可供证明主体以视听手段进行感受的视听

·抚养费强制执行后又不给怎么处理
  抚养费强制执行后又不给怎么处理抚养费强制执行后又不给可以向法院申请继续强制执行。有能力给不给的可能构成拒执罪可以要求拘留的。当然建议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对方进行协商处理,可以将强制执行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与对方沟通而使对方理解不可能逃脱抚养费的支付义务。二、抚养费强制执行怎么进行1、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人民法院采取查询、冻结、划拨措施时,可直接向银行营业所、储蓄所及信用合作社提出,无需经其上级主管单位同意。外地人民法院可

·不明高空坠物责任应该归谁
  一、不明高空坠物责任应该归谁小区里高空坠物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明确,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1、《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

·河南城市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
  河南城市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且国家出于建设大型基础设施的需要,进场会发生征收农民土地再按实际情况发还农民征地补偿款的现象。那么今天,我们就以河南省为例,和您探讨一下河南城市征地补偿的标准是什么?一、征地补偿标准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
·合同法规定的原则有哪些
  合同法规定的原则有哪些不管是签订怎样的合同,一般情况下都是会受到《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调整,但要是像劳动方面的合同,则还会受到《劳动合同法》等特殊法律规定的调整。合同法规定的原则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民法典》中有关订立和履行合同时的原则(一)平等、自愿自由原则合同法的平等原则指的是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订立合履行合同两个方面,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是区别行

·单位治理成本的确定
  单位治理成本的确定:指工业生产企业或专业污染治理企业治理单位废气、废水、固体废物或单位特征污染物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能源消耗、设备维修、人员工资、管理费、药剂费等处理设施运行费及固定资产折旧费等有关的其他费用。推荐采用实际调查法、收费标准法、成本函数法三种方法,来获取不同类型污染物的单位治理成本南京律师网。有收费标准的,优先适用收费标准法,使用时需要对收费标准的合理性进行判断;没有收费标准的,优先适用实际调查法。单位治理成本应取评估期近三
·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不用分割?
  什么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不用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在原来的婚姻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基础上增加两款:  一、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也就是说虚假债务、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再也不必担心离婚后莫名背上巨额债务!相关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

·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后可以立案吗
  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后可以立案吗一些不法分子在高利益的诱惑下将一些公司的商业机密透露给别人,构成了侵犯商业秘密罪,该罪在我国《刑法》中到底是如何规定的呢?如果当事人被别人举报,那么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后,可以立案吗?今天,我们针对这些问题,我们给您做了以下分析。一、侵犯商业秘密罪报案后可以练立案吗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
·养老保险计算公式是什么,余额继承是什么?
  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险五种保险中的一种,是对那些能够解除劳动关系、年老没有劳动能力而不能继续工作的人的一种保障性的保险。养老保险的领取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养老保险也有专门的计算公式来计算应该领取的数额。若是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死亡的,保险金死否能作为遗产继承,养老保险计算公式是什么,的我们来告诉你。一、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所谓"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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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1:09:35:3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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