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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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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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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休养期间的工资怎样算,治疗结束多久做工伤鉴定
    我在2017年五月份在江苏省南通市启东市一公司里出了工伤,在医院里治疗了两个月,现在家里修养,出工伤之前的每个月工资在六千五到七千五,现在修养期间公司里给发三千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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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江苏省太仓市,晚上和朋友喝酒喝多了,朋友送我去车上
    在江苏省太仓市,晚上和朋友喝酒喝多了,朋友送我去车上睡觉(当时我一点都不记得了),朋友送我到车子边去后就离开了,车子停在客户厂里的停车位置上面,我上车后,不知道为什么启动了车子,驶出车位时,和停在对面厂房边的车碰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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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属于咋骗?*
    我想问下,我们在网上开个游戏赚了钱,借用别人的中转站,,,结果7000块钱帮我们扣在那里,请问下怎么才可以要回钱。这个请问下属于咋骗吗?218.95.3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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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自己建?但是不在自己的名?是在父母的名?如果父母百以后,到XX局
    房子是自己建?但是不在自己的名?是在父母的名?如果父母百以后,兄弟姐妹要来分遗?我该怎么?到XX局公证房子是自己建的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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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宁区法律常识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界定丧失继承权?
  根据法律规定如何界定丧失继承权?根据法律规定界定丧失继承权如果能在以下的情况就判断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二、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的区别是什么?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需要证明到什么程度?
  刑事诉讼中的证据需要证明到什么程度?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有很多种,比较常说的就是证人的证言,犯罪现场的凶器或者是留下的物品等,只要是一件东西能够用来证明这个案子里的一件事或者某件事,这个东西就是证据。案件中检察院会向法院提交各种证据,当事人也会提交各自的证据,那么法院是根据什么来认定某一方的诉求是成立或者不成立的呢?这就会牵扯到一个提交证据的技巧,要求提交的证据有最高的可信度,并且相互之间是助力印证的,这就要求提供的证据充足并且准确,证据能

·单位犯罪主管人员范围怎么认定?
  现在有很多的网贷公司,和非法集资和高利贷差不多,利息很高,你也可以去存钱给你比银行高很多的利息,吸引你去他们公司存钱,一旦公司被警方查获或者自我运行不良,资金周转不了了,还补起利息了,那就会出事了,像这种单位犯罪主管人员范围怎么认定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显然,单位犯罪除了单位承担刑事责任,有关个人也可能成为责任主体。那么何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

·为了方便办理案件证人可以羁押
  为了方便办理案件证人可以羁押一、为了方便办理案件证人可以羁押证人是不可以进行羁押的,目前强制措施只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不能对证人进行强制措施的。强制执行是是需要满足法定的条件的。二、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有哪几种(一)拘传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于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传唤、拘传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二)取保候审人民法

·偷税漏税出纳要坐牢吗?
  偷税漏税出纳要坐牢吗?《刑法》第三十条,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三十一条,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本法分则和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偷税数额占应

·一、女方不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一、女方不按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怎么办?登记离婚后,当事人一方不按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男女双方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后,因财产、子女抚养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直接由有关法院受理。《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

·委托公证书怎么办理?
  委托公证书怎么办理?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委托公证书怎么办理?1、办理委托公证,应向委托人住所地或委托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办理。2、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实施委托行为,限制行为能力人实施委托行为,须经其监护人同意方为有效。3、委托是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委托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如有特殊情况(如行走不变、患重病等)可向公证处提出申请,由公证处选派公证员到其住所地办理公证。4、委托行为必须是委托人的真实意思表

·车辆不买交强险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车辆不买交强险会有什么法律后果不投保交强险后果是很严重的,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二、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有什么区别1.两者的强制性不同。“三责险”并不具有强制性,它在本质上是按照商业保险制度建立起来的一种商业性质的保险

·男方没工作女方应付多少抚养费?
  我们知道我国的法律在不断的完善,因此我们每一个人在解决任何方面的问题都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处理很多问题,因此在离婚的时候要依法来解决,通常都是依据婚姻法来解决,那男方没工作女方应付多少抚养费?下面就详细介绍。一、男方没工作女方应付多少抚养费?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二、子女的抚养费

·父母关押小孩的行为是否违法
  一、父母关押小孩的行为是否违法?违法的!父母对孩子有抚养的义务!但是不能剥夺孩子的人身自由!《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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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1:07:51:3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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