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江宁区周里律师黄页
 南京律师黄页导航>>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栖霞区 浦口区 六合区 江宁区 溧水区 高淳区 江北新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江苏 >>南京 >>江宁区周里律师

  律师推荐

周里律师高峰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801590479
周里律师邹馥憧
邹馥憧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周里律师刘武
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3057670467
周里律师杨晗璐
杨晗璐 律师
周里律师侯宗荣
侯宗荣 律师
周里律师邹馥憧
邹馥憧 律师
周里律师刘军
刘军 律师
   >>南京分站
南京律师
江宁区律师
江宁区律师事务所
江宁区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江宁区律师
 
  → 咨询须知

 江宁区律师黄页:
    陈文巧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新华西路30号二楼
江苏·南京
    侯宗荣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六合泰山路95号
江苏·南京
    江莹莹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江苏·南京
    张涛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南京市石头城路6号石榴财智中心10号楼
江苏·南京
    郭静芳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中山北路30号名人城市广场36层
江苏·南京
    俞江水江苏天淦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六合雄州街道峨眉路300号
江苏·南京
    金洪丽江苏龙蟠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珠江路88号
江苏·南京
    刘军江苏苏策律师事务所
南京建邺区河西万达D座1105
江苏·南京
[江苏南京律师加盟] [江苏南京法律网站加盟]

 江宁区法律咨询
·房子买卖合同,要打官事
    房子买卖合同,要打官事

·江宁区周里律师热线:18801590479(高律师) 13814066391(邹律师) 13057670467(刘律师) 

·故意伤害罪,缓刑三已执行完,重伤二级,没做伤残鉴定,
    故意伤害罪,缓刑三已执行完,重伤二级,没做伤残鉴定,


·我想问一下直销合法不。
    直销合法吗?


·雇佣关系赔偿咨询
    您好;我是江苏建湖县的一个市民,是拆迁户,搞手工业的,我有个事情想咨询一下的,就是当时拆迁时村委会建了几间房,我买了其中一间,产权是村委会的,我们什么手续没有。当时就有一个付款收据。在2009年12月初请一个瓦工包工头给

·江宁区周里律师热线:18801590479(高律师) 13814066391(邹律师) 13057670467(刘律师) 

·公司被盗,责任在谁,我于7?日时从行政部借了投影仪了一台
    我于7?日时从行政部借了投影仪了一台,计划四个晚上(也就是7?日)检讨完毕,因为每个晚上都要用,所以没有及时完回行政部,一直放在会议室,直到星期二有别的部门要用,在寻找的过程中,有人都在星期五上午的时候又看到了投影仪,下


·关于二胎抚养费征收
    我是沭阳县的,我在2001年结婚,在2002年生一男孩,到2009年村计划办说交四千元就让生第二胎,我交了钱后在去年我妻子在乡医院剖腹产生一男孩并做了接扎手术,到12月22号村计划办送了4万7千多元的社会抚养费征收单,我在外地打工当


·我想咨询一下房屋买卖的事儿
    我想咨询一下房屋买卖的事儿

·江宁区周里律师热线:18801590479(高律师) 13814066391(邹律师) 13057670467(刘律师) 

·厂里一个简单的理由把我开除了,我该怎样投诉??
    厂里一个简单的理由把我开除了,我该怎样投诉??


·我的单位没有和我签协议,但是却要求我在这里在干一个月,才可以走,
    我在溧水龙摄影工作,没有签订合同,还强迫我们买了工作服,我现在要离开这里,老板要求我在这里在干一个月,才能走。工作服的钱还不退。我就是想问问我能用什么办法,要到我的工作服钱和工资、还有我又没有义务


·微信钱让别人转走了交易记录删除了通过客服能查到吗
    微信钱让别人转走了交易记录删除了通过客服能查到吗

·江宁区周里律师热线:18801590479(高律师) 13814066391(邹律师) 13057670467(刘律师) 


 江宁区法律常识
·一、婚姻法规定双方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婚姻法规定双方离婚财产怎么分配?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但是在其他法律和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上,并没有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的规定。《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

·请求批捕法律意见书应该由谁来写
  请求批捕法律意见书应该由谁来写批捕(批准逮捕)一般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关在侦查中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件材料和证据一并报送人民检察院审査批准。人民检察院审査后,认为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当批准逮捕。实际上这是一个动宾短语,或者是动宾词组,批准逮捕是一个刑事诉讼程序

·住房公积金知识问答
  1、住房公积金的定义是什么?答: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2、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性质、特点是什么?答: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项住房社会保障制度,主要有以下性质和特点:(1)
·一、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法院能拍卖吗?
  一、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法院能拍卖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

·涉嫌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
  涉嫌寻衅滋事可以判缓刑吗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超过3年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3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

·民间借贷中的罪与非罪怎么区分
  民间借贷中的罪与非罪怎么区分一、民间借贷中的罪与非罪怎么区分民间借贷中的罪与非罪问题主要集中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认定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非法集资的基础性罪名,在实践中合法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界限也最难把握。按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定义过于宽泛,会将大量的民间借贷视为非法,造成“非法集资”活动层出不穷。鉴于此,在实践中应准确理解和严格掌握《解释》,认定非法集资需同时具备“四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
  请求支持判决离婚诉请的证据(一)法律规定的“感情破裂”1、看分居时间——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2、看婚前是否对精神病有所隐瞒——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3、看是否有犯罪行为——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4、看有无禁止性结婚的疾病——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

·被退侦的案件一般都会判刑?
  被退侦的案件一般都会判刑?被退侦的案件不是都会判刑,具体案件需要根据法官判断来进行。一般而言,单人单案,拘留期限最多可以到七天,七天后由公安向检察院提请逮捕,检察院会在七天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不批捕,公安必须马上释放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如批捕,公安机关在执行逮捕后,有两个月的侦查期限,也就是说,侦查部门必须在两个月内查明事实并确保证据确实、充分。在两个月的侦查期限届满后,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院在一个月的时间内,通过审查

·车辆商业险都有什么险种
  车辆商业险都有什么险种一、车辆商业险都有什么险种商业险投保由自己选择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玻璃破碎险、不计免赔险。车险分交强险和商业险,交强险是法定保险,实行全国统一的条款和费率。车辆只要上路行驶,即使是异地提车尚未挂正式牌号,也必须先投保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指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

·离婚案子如何裁定债权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案子如何裁定债权是怎样规定的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同样,夫妻也可以约定双方的共同债务由个人承担,此是双方当事人的自由意思表示,该约定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对债权人并不具有约束力。因为按照《婚姻法》的立法精神,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如无特别约定,

 南京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江宁区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6 1:07:01:3650.
青源 新生 周郎 龙西 吴墅 汤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