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秦淮区律师黄页: |
秦淮区法律咨询 |
秦淮区法律常识 |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必须支付吗?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必须支付吗必须的,我国的《婚姻法》中的明确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因为某种原因而导致家庭破碎的,孩子的抚养权会归夫妻双方的其中一方所有,但是没有抚养权的一方要按照国家的法律规定,支付给其子女的抚养费。二、抚养费包括什么《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
·故意伤害骨折如何进行赔偿? 故意伤害骨折如何进行赔偿?故意伤害骨折需要根据具体的伤残的程度来赔偿相关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经过司法鉴定之后,如果构成伤残等级的话,还需要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刑法》中故意伤害他人的相关规定:1、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 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国家对土地征收一般都是有偿的征收,国家进行这样征收的目的,是为了更好的保障人民的权益。但是既然有有偿征收的存在,就有无偿征收的存在。不过,无偿征收的认定相对与有偿征收的认定有一定困难,并且认定的情形也有所不同。那么,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一、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情形有哪些?当出现某种法律事实或原因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即可以
·分手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 夫妻离婚时,就财产分割会签订财产分割协议书,有子女的就会签订子女抚养协议书。夫妻在分居时有的也会签订分居协议书。如果是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的情侣,则会选择签订分手协议书。那么,分手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分手协议书的内容有哪些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明确约定分手费的数额以及给付期限和方式。协议约定是男女双方设定分手费最具体、最全面的方式。一般而言,男女双方签署的
·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的规定是怎样的 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一般签订时间为短期一年或者三年,长期为五年或十年。签订短期合同的,若是想连续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需要根据相关的情况确定。那么有什么相关法律规定么?在下文中将为您进行解答。一、法律规定我国《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 ·土地长期转包能拿回来吗 看具体情况定。首先要看转包的手续是否合法有效,按规定,转包土地应当经村委会同意并报批。如果未经以上程序,则转包合同是无效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要求拿回土地,但应赔偿对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果程序无问题,那只有在转包协议到期后才可以拿回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发包;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
·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办 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怎么办一、卖房没签合同违约金还有么没有合同,就不可能有约定违约金,不能起诉主张支付违约金。主张违约金,没有事实和证据支持,肯定会败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六十五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劳动合同没有续签应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没有续签应如何补偿1、按照我国《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1款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按该法第46条第5项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44条第1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因此,如果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未满10年,当劳动合同到期限后,单位不愿意再续签劳动合同的,可以终止双方的劳动合同。但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 ·协议离婚一方放弃债权债务该怎么办? 协议离婚一方放弃债权债务该怎么办?一、协议离婚一方放弃债权债务应如何处理?从婚姻法角度分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可见离婚时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协议或者判决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合同终止后有何保密义务 合同终止后有何保密义务合同终止是由于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发生,使合同所设定的权利义务在客观上已不再存在。也就是,合同权利和义务的终止,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保密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终止后,对于了解到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不准向外泄露。比如雇佣合同终止后,受雇人应当对雇主的商业秘密等情况负保密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