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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替考入刑有道理吗?刑法修正案(九)将代替考试行为定罪处罚,说明立法者认为社会诚信危机,诚信缺失,道德缺失,已经到了到需要用刑罚来调整的地步了,同时也体现了当政者已经确立刑罚至上的社会治理理念。鄙以为,代替考试,只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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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律师情况是这样,今年4月5日21时,赵某(男)酒后窜至该村周某(女)家,未经周某许可,踹门强行进入周某家中进行谩骂。这时受害人带着两个孩子躲在孩子的房间里,反锁房门,其间赵某几次想打开房门没打开。直到110来把他带走。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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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欠款不付,现在电话不接信息不回
    南通吕四的客户是水平仪工厂,从13年10月从我这采购充电器,4月份之前都是提了货后几天内打款的,就是4月份拿了一批货到现在还没打款,看样子是不想付了。我工厂在广东,但货是从浙江义乌仓库发托运到吕四的。有发货单,手机留有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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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实验室的私人电脑丢了谁的责任?
    我同学去实验室做实验,实验室属于几个人共有,有人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放在实验室的柜子里,并没有上锁(也有其他人放在实验室,但有人上锁),早上做实验时出门,将门带上,但当时不确定是否将门锁好,十五分钟后回来发现门开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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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律师你好!我是三余的!事情是在我完全不知情没有任何委托况下!村里协助村民代签字!代盖手印!我应该怎样维护我的权益!对方是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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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淮区法律常识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可以吗?
  签了劳动合同辞职可以吗?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既是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也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劳动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超过30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用人单位应予以办理。劳动者违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规定,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予办理。二、提前离职需要注意的问题(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

·什么情况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什么情况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四)责令停产停业;(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二、从行政法学理论上,行政处罚按其性质划分,大体可分为四类:一是警告等申诫罚;

·2023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
  侵犯商业秘密罪立案标准1、根据2001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规定》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2)致使权利人破产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1)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2)因侵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时间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时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10日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10日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5日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逃逸交通事故尚未侦破,受害一方当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当事人书面申请后≤10日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并送达受害一方当事人。二、交通事故认定书的

·购房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购房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什么违约金,是由当事人约定或者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在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其他给付。违约金的客体通常是金钱,但实践中也有约定金钱以外的其他给付充当的,例如以物、权利、行为充当。支付违约金一方是债务人,这一点与定金不同,因为交付定金的一方既可能是债权人也可能是债务人。而违约金通常是向债权人支付,但是当事人之间也可以对此进行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生效后,当事人应当依照

·甘肃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甘肃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我国经济发展迅速,近几年在大量的修建国道、高铁、机场等方面征用了大量的农村用地以及其他用地,虽然是为了国家的发展但是被征地主人没有义务为此买单,国家为保证被征地人的财产损失,各地都出台了征地补偿标准,那么甘肃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下面我们将为您详细说明。(一)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
·经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经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为了保证在经营时期的收益并且最大程度上规避风险,经营者在经营时都需要签订经营合同,然而经营合同的签署有许多需要注意的细节与内容,这都是为了避免日后纠纷的有效措施。那么经营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经营合同的六个注意事项:注意一注意合同名称与合同内容是否一致有些企业使用合同统一文本,这本是好事,但由于对合同性质了解不细,出现张冠李戴的事情。例如本是加工承揽合同,却使用购销合同文本,为合同以后的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什么?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什么?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二、劳动能力鉴定的作用一方面劳动能力鉴定是由政府提供的统一平台上得出的第三方较为公平的结论;也是批准因工、因病和非因工负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退休、退职的科学依据。另一

·没结婚有个儿子抚养权归谁
  男女之间是否建立了合法的婚姻关系,其实并不影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我国是将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视同仁的,即使作为非婚生子女也是有权要求父母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那要是父母分开了的话,此时没结婚有个儿子抚养权归谁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没结婚有个儿子抚养权归谁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

·执行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处罚是什么?
  执行公司股东抽逃出资的处罚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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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1:02:37:3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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