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秦淮区苜蓿园律师黄页
 南京律师黄页导航>>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栖霞区 浦口区 六合区 江宁区 溧水区 高淳区 江北新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江苏 >>南京 >>秦淮区苜蓿园律师

  律师推荐

苜蓿园律师高峰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801590479
苜蓿园律师邹馥憧
邹馥憧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苜蓿园律师刘武
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3057670467
苜蓿园律师刘军
刘军 律师
苜蓿园律师侯宗荣
侯宗荣 律师
苜蓿园律师杨晗璐
杨晗璐 律师
苜蓿园律师俞江水
俞江水 律师
   >>南京分站
南京律师
秦淮区律师
秦淮区律师事务所
秦淮区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秦淮区律师
 
  → 咨询须知

 秦淮区律师黄页:
    刘军江苏苏策律师事务所
南京建邺区河西万达D座1105
江苏·南京
    江莹莹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江苏·南京
    金洪丽江苏龙蟠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珠江路88号
江苏·南京
    陈文巧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新华西路30号二楼
江苏·南京
    郭静芳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中山北路30号名人城市广场36层
江苏·南京
    侯宗荣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六合泰山路95号
江苏·南京
    俞江水江苏天淦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六合雄州街道峨眉路300号
江苏·南京
    张涛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南京市石头城路6号石榴财智中心10号楼
江苏·南京
[江苏南京律师加盟] [江苏南京法律网站加盟]

 秦淮区法律咨询
·还是关于欠条的事情
    2009年在一家投资公司上班,介绍了个要好的客户给要好的同事帮做期货,结果亏了,客户要求找同事赔偿,同事却消失了,客户就找我,为了安抚他不然在公司影响我,我就打了欠条,并找那个同事,人是找到了,人家压根是不理不睬,现在

·秦淮区苜蓿园律师热线:18801590479(高律师) 13814066391(邹律师) 13057670467(刘律师) 

·我再一个交易平台卖游戏账号,结果资金到账提现时冻结了
    我再一个交易平台卖游戏账号,结果资金到账提现时冻结了


·我们是做的快递承包的,但是快递公司不做了,有签的合同
    我们是做的快递承包的,但是快递公司不做了,有签的合同,但是他们不退我们押金,可以起诉吗


·?月份在××钱包里面借了1000元钱,我记得我通过对
    ?月份在××钱包里面借了1000元钱,我记得我通过对

·秦淮区苜蓿园律师热线:18801590479(高律师) 13814066391(邹律师) 13057670467(刘律师) 

·劳动工伤咨询!!!
    我是一名建筑小包工头,我从一个土建包工头手上承包了一点项目,而这个土建包头上面还有一名总老板,我在工地工作时由于自己不小心磕到到地上,导致身体受伤了,花费了7000多医药费,期间还休息了将近两个月,他们工地安全管理也挺


·我是盐城人,我老公是淮安人,我现在无锡,想要离婚,在无锡可以
    我是盐城人,我老公是淮安人,我现在无锡,想要离婚,在无锡可以起诉吗?


·卫生间夹层公用进水主管漏水造成的损失我该承担吗
    您好:我家住的是单位集资建房999入住,其产权为单位。我家住在一02号0061日凌晨,由于我家卫生间夹层的公用主水管破裂,(事发当时,因为不知道具体漏水的原因,更换了我家所有进水管后,仍在漏水,后来判断是卫生间夹层的公用主水

·秦淮区苜蓿园律师热线:18801590479(高律师) 13814066391(邹律师) 13057670467(刘律师) 

·土地纠纷事件,我家土地给我叔种了
    我家土地给我叔种了,没要钱,但是他把地和别人换种了,现在土地开发了,土地是否该还给我。


·本人?8?月份遭遇强奸未遂!报警后做了笔录!身上的衣
    本人?8?月份遭遇强奸未遂!报警后做了笔录!身上的衣


·被人喊去,踢了人两脚,就被认定为聚众斗殴罪,感觉很不合理,怎么办
    一男,1990年8月出生。2008年月日10月,在县城打工,一天他同村的、也是同一个祖母的哥哥打电话给他,叫他赶快去某地方,他去才知是打架,其时,架已基本结束,他也踢了对方两脚。警察来了,就四散跑了。当时处理了首要分子,是这个

·秦淮区苜蓿园律师热线:18801590479(高律师) 13814066391(邹律师) 13057670467(刘律师) 


 秦淮区法律常识
·律师见证遗嘱公证遗嘱可以撤销吗
  律师见证遗嘱公证遗嘱可以撤销吗一、律师见证遗嘱公证遗嘱可以撤销吗?律师见证遗嘱公证遗嘱可以撤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二、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

·什么是信用卡信用卡诈骗类型有哪些
  虽然比较常见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表现形式为恶意透支行为,但其实法律中规定的信用卡诈骗类型远远不止这一个,除此之外究竟信用卡诈骗类型还有哪些呢?了解清楚这方面的内容,才能避免自己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下面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什么是信用卡信用卡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信用卡是指银行、金融机构向信用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签发的、可以在指定的商店和场所进行直接消费,并可在发卡银行及联营机构的营业网点存取款、办理转账结算的一种信用凭证和

·计算机技术及服务合资经营合同
  目录    1)总则  2)合营各方及合资经营公司  3)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  4)合营公司的经营范围及规模  5)合营公司经营场所  6)合营双方的责任  7)技术转让与保密  8)技术成果、专有技术及专利管理  9)合营公司的采购与销售  10)董事会  11)经营管理机构  12)劳动管理  13)财务和利润分配  14)保险  15)特别约定  16)争议的解决  17)合同文字  18)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第一章 总则  
·医患如何解决纠纷问题
  医患如何解决纠纷问题一、引起医疗纠纷的因素1、由于医生与患者角色的不同及两者对医疗服务标准的理解和要求的差异。2、由于患者社会地位的不同,及不同社会地位的患者对社会医疗服务的不同要求。3、由于医护人员素质的差异和服务意识的差异。结合其他原因,临床工作中便不可避免地产生医务人员及患者之间的矛盾和纠纷。二、医患纠纷解决方式1、医患双方自行商议解决。2、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3、经向法院提请诉讼后的裁决。三、医患纠纷具体解决方案1、双方

·劳动合同对劳动权益如何进行保护?
  劳动合同对劳动权益如何进行保护?劳动合同对劳动权益进行保护是如果发生一些劳动争议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具体如下所述。1、《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必然要求农民工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想要市农民工能够运用到《劳动合同法》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得实行农民工劳动合同专门化规定。农民工作为特殊的弱势群体,其劳动合同的内容应有别于城镇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在期限方面,根据农民工的就业特点,劳动合同的期限可以灵活掌握,但一般情况下不应低于一年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不能申请双倍工资吗?
  一、不签订劳动合同不能申请双倍工资吗如果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那么就应该得到双倍工资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实践中,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到北京劳动仲裁申请仲裁,北京市的仲裁委员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怎么办
  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怎么办现如今在房屋租赁合同当中,房东和租客对于房屋租赁的时间也是有规定的。一般合同到期以后,理论上来说双方的某种责任和义务就已经正式结束。不过有些租客实际上在生活当中也遇到过到期以后,虽然继续租房但是没有签订合同,那么如果真的遇到,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怎么办呢?一、租房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合同怎么办?房屋租赁合同合同到期,双方没有再签订合同,但实际上一方交租金,另一方提供住房,双方形成无固定终止期限的租赁合同,双方

·肌腱断裂一般赔偿多少
  肌腱断裂一般为十级伤残,赔偿标准为: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3、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

·税务机关规定个人所得税年底退税吗
  税务机关规定个人所得税年底退税吗?人所得税退税的时间不是年底,个人所得税返还时间一般是十个工作日,纳税人办理上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0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个人所得税退税的办理渠道是:1、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软件)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

·我国高空坠物属于什么案件?
  我国高空坠物属于什么案件?民事案件;一、《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该规定对担责者进行了限定,令可能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补偿责任,既不会造成有损害结果而受害人得不到救济的情况,也不会导致因义务人过多导致个人补偿数额过小而起不到警醒作用,能在一定程度上督促建筑物使用人尽善良注意义务,预防该类事件的发生,

 南京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秦淮区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6 1:02:34:3592.
通济门 武定新村 岗虹苑 四方新村 雨花路 中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