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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如何应对失踪半且拿走一半财产的妻子
    因为感情破裂妻子去提出离婚,我不同意,她便私自在我的公司提走50多万元,并带走公司所有相关手续,之后无法与她取得联系。现已出现,我同意离婚,可她漂泊半回来又似乎不想离婚,只在等我退步。身为公司的总经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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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调解书执行结果不满意,是申诉还是申请强制执行
    一定作承揽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二审调解。一审法官明显偏袒对方,二审也不愿意对一审认定的事实作大的更改。现调解书明确重做的物品已经运到,但调解书中明确的指标还是不符合要求。甚至还不如原来的。对方明显是因为法院的偏袒,


·我是76的,女现在厂里通知买社保,我可以买吗,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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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单亲家庭,我爸生病了,现在就我有劳动能力,没有钱看病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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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淮区法律常识
·民事诉讼立案后怎么办,该怎样处理?
  民事诉讼立案后怎么办,该怎样处理?民事案件是我国公民之间产生的纠纷而诉讼的案件,对我国的法律办理有着十分明确的规定。这类案件在立案后会进行相应的审理和判决工作的办理的。下面我们就民事诉讼立案后怎么办,这类法律问题为你进行解答。收到法院民事立案庭发出的立案通知书后,当事人应当等待承办庭通知的开庭日期。  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由独任审判员审理的,案件应当从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以合议庭审理的,案件应当从立

·常见的非法证据种类有哪些
  常见的非法证据种类有哪些证据对于当事人的作用可见一斑,我们知道证据分为合法证据和非法证据。但是我们知道只有合法证据才能用来判定事实,作为法院定罪量刑的依据。对于非法证据,需要按照法律的规定予以排除。那么,常见的非法证据种类有哪些呢?在这里,的我们将为您进行一一解答。一、常见的非法证据的种类1、收集或提供主体不合法的非法证据。如我国《刑事诉讼法》第62条第二款规定: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做证人。若由

·市面上的健康险哪种最好?
  一、健康险的种类健康保险按照保险责任,健康保险分为疾病保险、医疗保险、收入保障保险等。健康保险按给付方式划分,一般可分为三种:1、给付型,保险公司在被保险人患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发生合同约定的情况时,按照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给付保险金。保险金的数目是确定的,一旦确诊,保险公司按合同所载的保险金额一次性给付保险金。各保险公司的重大疾病保险等就属于给付型。2、报销型,保险公司依照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各项医疗费用按保险合同约定的比例报销。如住院

·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吗,有什么规定?
  公司协议解除劳动合同吗,有什么规定?用人单位除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其它情况根据解除的原因不同,赔偿的方式是不一样的。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如果单位没有正

·讨债技巧—混水摸鱼催款兵法
  战场上,常以伪装欺敌;商战中以假冒伪劣商品蒙骗消费者,他们也可能一时得呈,但终究要被消费者所唾弃。催款中不防用混水摸鱼催款法,设法把水搞混,让债主人无法安心工作,不知所措这时正是我方得到债款的有利时机。  “混水摸鱼催款兵法”其精要之处在于乱中取性,收回债款。  混水摸鱼兵法的古文解语是:“乘其阴乱,利其弱无主。随、以向海入宴息。”  “混水摸鱼”这一计策的运用要分为两步走:第一步,要设法把水搅混;第二步要设计趁机捞鱼。“混水摸鱼”一计要
·子公司少数股东增资合并会导致母公司的股权
  子公司少数股东增资合并会导致母公司的股权稀释吗?一、子公司少数股东增资合并会导致母公司的股权稀释吗?是会的;由于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导致母公司股权稀释但不丧失控制权,母公司应当按照增资前的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享有的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按增资后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增资后享有的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二、公司增资的最新流程如下:(一)公司增资的最新流程

·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程序是什么?
  税务机关在接到某些公民的复议请求的时候不会直接就根据公民的口头请求就直接为公民审理存在疑问的案件,而是会告诉公民必须遵从规定好的程序才能够完成所有的复议前提,很多公民对政府的事务本身就不怎么了解,那么,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程序是什么?一、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程序是什么?(一)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不服税务机关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在60日内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书面申请的,向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提交《复议申请书》;口头申请的,应当填写《口头复议申请登记表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更好地了解对方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为更好地了解对方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特定期限,它对劳动者或者是用人单位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试用期内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吗?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试用期内必须签合同吗试用期内应当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试用期内不签订劳动合同,或仅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不仅不能防范用工风险,反而会给用人单位带来更大的用工隐患。1、《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

·保密协议无期限是否合法
  不合法。保密协议是有期限。企业应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无限期期间,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2年或3年保密期限。员工在离职之后,若擅自公开或使用,则构成侵权,严重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

·生效刑事判决的抗诉的规定是什么?
  一、生效刑事判决的抗诉的规定是什么?生效刑事判决的抗诉的规定是按照上述的程序来提出抗诉,也就是地方的个体的检察官认为同一级的法院所作出的判决存在着一些错误的情况之下,在抗诉期间内所提出的抗诉,还有一种是按照再审的程序来进行抗诉,两种程序完全不同。日常生活当中,对于生效的裁判一种是按上诉程序提出的抗诉。即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在法定抗诉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诉。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这种抗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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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0:59:49:3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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