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推荐
|
法律法律咨询
|
热心律师
|
| |
秦淮区律师黄页: |
秦淮区法律咨询 |
秦淮区法律常识 |
·法人的人身权利有哪些? 法人的人身权利有哪些法人人身权较自然人少,凡是有自然人属性的权利,法人都不能享有,比如生命权、身体权,法人无生命无身体,所以没这些权利。与自然人属性无关的法人可以享有,比如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二、侵犯人身权利的情形有哪些1、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主要是指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有关的行为,具体表现为公民的生命、健康、人身自由、名誉、人格以及选举权、被选举权等受到非法侵犯。2、《民法总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3、《民法总则》第99条规定:公
·房屋原合同到期后续租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房屋原合同到期后续租时应注意哪些问题法律中有规定,房东与承租人之间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是不能超过20年,要是约定超过了这个期限规定的话,那么超过的部分也是无效的。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就是租房合同有期限限制,也就会出现到期的情况。那么房屋原合同到期后续租需要注意什么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房屋租赁怎样办理续租1、租约到期,承租人要求续租,而出租人则要求合理变更原租约条件的。如原租金过低,出租人把租金提高到靠近国家规定的标准,即房屋
·犯罪人员骗取贷款罪会判多长时间? 骗取贷款罪会判多长时间?骗取贷款罪的判罚时间,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
·鱼塘遇到征收,按照水面面积还是立方面积补 一、鱼塘遇到征收,按照水面面积还是立方面积补偿? 如果属于租赁鱼塘的,应该按鱼塘的实际占地面积计算;属于放养鱼苗等,则应该按水面面积计算。 由于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有所差距,物价水平高低不同,再加上我国并没有相关法律法规统一规定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所以补偿数额会有差异,但是很多地方对于鱼塘的征收补偿标准都是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即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 因此,鱼塘经营者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可以根据《土地管理法》要求
·法律规定肇事逃逸打人怎么处罚? 法律规定肇事逃逸打人怎么处罚?一、法律规定肇事逃逸打人怎么处罚?交通肇事后又打人则属于另起犯意,如果因该打人行为构成轻伤以上,则构成故意伤害罪。则交通肇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故意伤害一般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重伤以上三至十,情节特别严重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肇事后逃逸或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
·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归一方 离婚两个孩子抚养权归一方对于有两个孩子的父母,可以先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定时,可以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法院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这是法院出于经济责任分摊、孩子成长、家长精力这些角度考虑的;如果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亲抚养,对方需要给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原则上:双方分别抚养一个时,互相不需要给抚养费;如果都是一方抚养,另一方需要每月给抚养费,原则是根据当地生活水平、小孩上学生活需
·一、甘肃省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 一、甘肃省交通事故赔偿规定是什么?依据甘肃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甘肃调查总队发布的《2015年甘肃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甘肃省公安厅、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于4月28日联合发布了《2016年甘肃省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有关费用计算标准》。其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行业标准最高,为68952元/年。1、人身损害赔偿案可参照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在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和审理工作时均按此标准执行;各级人民法院审理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可参照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有哪些方式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有哪些方式使用土地的同时我们需要拥有土地的使用权,当然土地使用权也是可以进行出让的,当前有很多人都会把自身用不到的土地进行出让。不过大多数人还不知道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所以在出让时总是会被这些问题困扰。那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式有哪些呢?土地使用权出让有哪些方式1、买卖。作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最广泛的方式,买卖以价金的支付为土地使用权的对价。由于“买卖”是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要表现形式,我们通常所说的土地使用权“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中止情形有哪些 民法总则诉讼时效中止情形有哪些?我们知道,无论是对于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还是刑事诉讼,若想得到法律的救济的,必须在诉讼时效期间内提起诉讼。民法总则最为民事法律的一般性法规,对诉讼时效的法定中止事由进行了规定,你是否知道民法总则诉讼时效中止情形有哪些?一、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止?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
·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中常常听到或是看到 交通事故在我们生活中常常听到或是看到,造成的影响也是有轻有重,当然每个人都不想要发生事故,但还是存在一些心存侥幸的人喝了酒之后还要驾车,加大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如果发生率交通事故,醉驾逃跑后怎么办呢,需要逃跑的情况应该也是较为严重的,我们整理了相关处罚措施。醉驾后逃跑怎么办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暂扣驾驶证3个月;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律拘留15日,暂扣驾驶证6个月;对一年内2次醉酒驾驶的,一律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属营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