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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跟我老婆阿14年离婚,两个孩子跟我,当时抚养费判定一个孩子500,他不执行2017年我申请强制执行,后来私下商议我撤诉,他给抚养费,现在女儿上大学,儿子他又拖欠几个月的抚养费,我是不是可以起诉他她在同时要求增加儿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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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高律师,有个无赖,在衡山路学校包磁砖铺贴,当时谈好三十一平方包括修补,垃圾清理,结果大面积平方干了,小的不干,我给他按二十九结算了。他不让到处投诉,经多方面调解无效。搞的我在学校干活尾款不能结清。如何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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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刚结婚没几天公婆就已怕丢为由拿了送我的首饰,现在我管他们要,他们就已各种理由只肯给了我一条手链,我先生在我孩子刚一个多月就背着我在外贷了高利贷失踪近三个月对我跟孩子不闻不问,由于他从未给我说过实话,对我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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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淮区法律常识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交呢
  房屋租赁合同是我们在租用别人的房产时与房屋中介或者直接与房主签订的租赁合同,该租赁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在交税时需要缴纳印花税。那么,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怎么交呢?我们今天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一、房屋租赁合同要交印花税吗?1、个人出租房屋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吗?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规定,自2008年3月3日起,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欠钱打了欠条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打了欠条不还钱怎么办?《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实践中,债务人无力偿还又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一种是暂时无力偿还。如属于这种情况,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由债务人分期偿还。另一种是永久无力偿还。如果是永久无力清偿的话,则只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如果有人欠钱到期不还,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发出

·变更法人所需资料:
  变更法人所需资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依照企业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章程规定职

·法院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的次数限制有多少
  一,法院退回公安局补充侦查的次数限制有多少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

·一、醉驾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

·买房可以到公证处做公证
  买房可以到公证处做公证,这样可以保证买房的利益最大化,不会上当受骗。公证对买卖双方都是公平的,这样做就是防止卖方做假。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制度是国家司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国家预防纠纷、维护法制、巩固法律秩序的一种司法手段。公证机构的证明活动与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诉讼活动不同。前者是在发生民事争议之前,对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

·什么样的文件需要合法性审查
  合法性审查原则是人民法院处理行政案件,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査的原则,是行政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包括:(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审査的对象是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所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包括行政机关所作的抽象行政行为。人民法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主要是审查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超出了其法定的权限,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遵守法定的程序,是否滥用职权。(2)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只要认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有主要证据不

·过失犯罪间接因果关系是什么意思?
  过失犯罪间接因果关系是什么意思?过失犯罪因果关系是过失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在刑法理论中,一般认为,由于行为人违反注意义务而发生了危害后果,这一违反义务的行为与危害后果存在着因果关系。在西方刑法理论中,认为确定过失犯的因果关系,应当根据犯罪相当因果关系说,在标准的掌握上,一般以一种“最高度的盖然性”,即以社会一般人的最一般的经验知识为依据来推测。二、过失犯罪的性质(一)、过失犯罪与故意犯罪的区别1、过失犯罪行为本身蕴涵着发生危害社会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该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很突然,是您无法预测的,不合理的处理可能导致后果更加的严重。交通事故的发生一般是因为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的。那么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该怎么处理?为了避免上述的情况,为您解答。一、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该怎么处理1、停车确认受害者状况。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应立即停车,并下车返回肇事地点,确认被害者和被撞车辆的状况。决不应自认受害者伤情轻微,能够自理,就不停车检查,一走了之。2、救护被害者。当事故引起伤、亡时,应立即采取救护措施

·刑事案件判刑了还要赔钱吗
  刑事案件判刑了还要赔钱吗一、刑事案件判刑了还要赔钱吗刑事责任与民事责任是两个法律关系。侵权侵害行为造成被害人伤害或损害的,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在刑事诉讼程序中有一个诉讼名称——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附带民事诉讼就其解决的问题而言,是物质损失赔偿问题,与民事诉讼中的损害赔偿一样,属于民事纠纷,但它和一般的民事诉讼又有区别,有着自己的特殊之处。这表现为两个方面:从实体上说,这种赔偿是由犯罪行为所引起的;从程序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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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0:58:03: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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