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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9月进入一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为期1年。在2012年4月20日递交离职报告,到现在单位都未给办理离职手续。因初进单位做的出纳,财务经理说账务不清楚,发生现金短款6000元,为此要仲裁我。我现在该怎么办?我没拿单位一分钱,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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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昆山万达金街商铺房东甲方,从2017年10月1日
    我是昆山万达金街商铺房东甲方,从2017年10月1日租给乙方使用直至2019年10月1日,在这二年内有签的书面合同,从此之后就是与乙方口头协议,无书面合同,只要乙方交租金,甲方商铺还是让乙方使用,乙方从2020年8月30日之后不交甲方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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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淮区法律常识
·刑事诉讼法被害人的具体解释是什么?
  当今社会虽社会和平,但仍有不法分子顶风作案,致使很多刑事诉讼法被害人的数量大大增加。由于不了解被害人的相关法律条文,大部分被害人没能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在很多刑事诉讼案件中,被害人处于劣势,从而使犯罪分子得逞,避免了应有的惩罚。在这个人际关系复杂的时代,我们很难在生活中不涉及到刑事案件,那么为了避免不必要麻烦,每个人有必要了解刑事诉讼被害人的相关内容。一、定义犯罪学中的被害人是指犯罪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或损
·哪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不给赔偿?
  哪种情况解除劳动合同不给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的以下三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

·邮币卡均为非法集资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邮币,可能是比较熟悉的。在我的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都会给这种邮币卡。与邮币卡相对应的是一种非法集资行为。但是也并不是所有的这种行为都会构成非法集资罪,所以很多人都想要了解一下。邮币卡均为非法集资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邮币卡非法集资判刑多久?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

·一、死亡交通事故法律援助是否会拒绝?
  一、死亡交通事故法律援助是否会拒绝?如果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话,法律援助机构是不会拒绝的,法律援助的范围包括:(一)请求国家赔偿的;(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六)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求司法保护的;(七)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医疗事故、产品质量事故以及其他人身伤害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请求赔偿的;(八)法律
·一、离婚小孩抚养费的计算是怎样的离婚孩子
  一、离婚小孩抚养费的计算是怎样的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怎么计算?父母离婚时,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标准需要考虑什么因素呢?一般而言主要从三个方面综合进行考虑:一是子女的实际需要;二是结合抚养地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三是父母双方的给付能力(收入及财产情况)。对于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的确定,双方可以根据上述三个原则进行协商,不能协商一致的,由法院判决。法院判决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的规定。(1)有固定收

·欠钱不还也不开收据怎么办?
  欠钱不还也不开收据怎么办?欠钱不还也不开收据也可以向法院进行诉讼,民事诉讼有合同没收据也能起诉。在民事诉讼中,无论是合同还是收据,都是作为证据使用的。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按照自己的主张列举出相应的证据,借以达到证明自己所述为真的目的。虽然,合同与收据都是比较重要的证据,但是民事诉讼对于起诉的要求采用的是立案登记制,不要求有确凿的证据。没有收据,只要有欠款的材料,就可以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法院就可以受理。《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

·基金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
  基金子公司成立条件是什么?基金子公司成立条件是有法定资金并经营的是特定客户的资金专项惯例业务。当符合法律规定,可以设立子公司。1、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全资设立子公司。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与符合条件的其他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子公司,但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应当持续不低于5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经营以下单项业务:(一)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二)基金销售业务;(三)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婚前购房离婚后该如何分割
  现如今,男女在结婚之前就购买了房产的情况是比较多的。而日后结婚,夫妻之间感情破裂需要离婚的话,那么婚前购房离婚后该如何进行分割呢?房产的价值比较大,因此离婚房产分割也是很多人关注的热点,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婚前购房离婚后该如何分割1、婚前付清购房款的房屋分割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2、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房屋分割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
·新婚姻法离婚家电家具怎样分割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针对财产分割的这一部分双方是非常仔细的。有一些夫妻甚至会只仔细对家中的家电家居进行分割,尽管这样做有一点不近于人情,但是理论上来说也是受法院支持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离婚家电家具怎样分割?新婚姻法离婚家电家具怎样分割?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婚姻法》同时废止。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

·什么叫代位继承和转继承?
  什么叫代位继承和转继承?1.代位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2.转继承是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承份额转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合法继承人继承。大多数国家的民法典对转继承有明确的规定。二、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是什么?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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