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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是否有此规定?
    我有一经济官司经法院判决已胜诉,现在进入执行阶段,被告为躲避债务不肯露面,最可恶的是为了恶意躲避债务把一套拆迁房108平方的房子,协议卖给第三方但未过户,执行法院说无法执行并说高院有规定,请问此房产是否能执行?高院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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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于7月1日在高淳区干活,2日跌落摔伤,医院检查后骶5椎体骨折。现请问能不能申请工伤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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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提供有效的物证证明劳动关系怎么办!
    我有问题想咨询下,我是今年的应届毕业生,出来找了一份中介的工作,目前已经工作有一个半月,公司只是说岗位协议书,没有提关于合同的事情,而且现在的工资制度和之前讲的不一样吗,现在想辞职不干了,我可以提出仲裁吗??就是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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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房子,婚姻法相关知识。
    拆迁房子在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可以直接越过父母那边,写孙子,孙女的名字吗?产权在爷爷奶奶那边。以后小孩结婚,把房子给他(她)这属于婚前还是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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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年前起诉离婚的法院没有判离一直都是分居的现在起诉会一次判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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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邺区法律常识
·工伤认定后单位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社保局在做工伤认定的时候,其实用人单位和员工本人都是可以放心的。因为我国社保局的工伤认定是受法律制度约束的,一般相关人员也不会人为操作的影响工伤认定的结果。也就是说社保局不会偏袒用人单位,也不会偏袒员工。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工伤认定后单位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一、工伤认定后单位起诉的法律依据是什么?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

·一、社会保险法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社会保险法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二、工伤赔偿的法律规定(一)2013年前1、行政法规:工伤保险条例。2、规章:各省、直辖市实施工伤保险办法;各省农民工工伤保险实施暂行办法。(二)2013年后《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

·一、犯罪人员假释出来谁去接狱?
  一、犯罪人员假释出来谁去接狱?一般由监所将犯人送至其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并办理交接手续。《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对于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监狱应当核实其居住地,在向其宣判时或者在其离开监所之前,书面告知其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的时间期限以及逾期报到的后果,并通知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收到法律文书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送达回执。二、假释人员不去报道会怎样?假释人员不去报道的话会被

·一、交通事故鉴定死亡原因是脑损伤赔偿多少
  一、交通事故鉴定死亡原因是脑损伤赔偿多少?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在交通事故中,伤者受伤死亡,那么肇事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需要支付死者家属死亡赔偿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项目,相关法规定为“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
·《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
  《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劳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雇佣劳动者的公司、企业等面临将要灭亡进行法定整顿期间亦或是生产或者是经营情况发生严重困难确实需要裁减人员的,应该提前30日及时给工会亦或是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职工代表会亦或是职工的建议,经及时给有关部门报告之后。可以裁减人员。”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五条规定:“经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雇佣劳动者的公司、企业等解除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签订
·一、离婚官司管辖地异议应该在哪里打官司?
  一、离婚官司管辖地异议应该在哪里打官司?离婚官司要在哪里打呢,是在女方那边还是在男方居住地所在地的法院呢,想要打官司必须要知道在哪里打官司才会被法院受理。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原告的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分公司章程的效力
  分公司章程的效力每一个合法的公司都有其章程,员工领导办事情一般都会依照章程来行事,章程是其必要的组成部分,而分公司章程的效力在公司运行过程中也起着重要作用,在给予公司自治空间的同时,网站带您分析其效力。公司章程一经生效,即发生法律约束力。公司章程的社团规章特性,决定了公司章程的效力及于公司及股东成员,同时对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具有约束力。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公司必须依照本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具

·夫妻一方侵权共同财产赔偿的原则是什么
  侵犯夫妻共有财产的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双方打离婚官司的期间,因为其中一方不论是变卖或是隐藏等这些方式都是属于侵犯夫妻共有财产的表现形式,而另一半对于对方的这种做法当然是不会视若无睹的。并且在分割夫妻共有财产当中遭受损失的这一方还比较关心,夫妻一方侵权共同财产赔偿的原则是什么?一、夫妻一方侵权共同财产赔偿的原则是什么?侵权损害赔偿是适用最为普遍的一种民事责任方式,任何一种侵权行为都难免要承担支付金钱或实物的赔偿,认定赔偿是需要遵守基本的原则

·刑事案件开庭多长时间会有结果?
  刑事案件开庭多长时间会有结果?刑事案件开庭后二个月以内有结果《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

·刑拘被批捕后能取保候审吗?
  一、刑拘被批捕后能取保候审吗?刑拘被批捕后,可以取保候审的。检察院刑拘后能取保候审,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办理取保候审,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也可以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夫、妻、父、子、女、同胞兄弟姊妹)以及侦查阶段聘请的律师或者审查起诉之后委托的辩护人,向司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即填写取保候申请表。二、怎么办理取保候审办理取保候审,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也可以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父母、养父母、监护人和负有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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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0:52:38:3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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