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建邺区乐山路律师黄页
 南京律师黄页导航>>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栖霞区 浦口区 六合区 江宁区 溧水区 高淳区 江北新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江苏 >>南京 >>建邺区乐山路律师

  律师推荐

乐山路律师刘武
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3057670467
乐山路律师高峰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8801590479
乐山路律师杨晗璐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乐山路律师邹馥憧
邹馥憧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乐山路律师高峰
高峰 律师
乐山路律师陈文巧
陈文巧 律师
乐山路律师邹馥憧
邹馥憧 律师
乐山路律师杨晗璐
杨晗璐 律师
   >>南京分站
南京律师
建邺区律师
建邺区律师事务所
建邺区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建邺区律师
 
  → 咨询须知

 建邺区律师黄页:
    金洪丽江苏龙蟠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珠江路88号
江苏·南京
    张涛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南京市石头城路6号石榴财智中心10号楼
江苏·南京
    侯宗荣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六合泰山路95号
江苏·南京
    刘军江苏苏策律师事务所
南京建邺区河西万达D座1105
江苏·南京
    郭静芳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中山北路30号名人城市广场36层
江苏·南京
    俞江水江苏天淦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六合雄州街道峨眉路300号
江苏·南京
    陈文巧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新华西路30号二楼
江苏·南京
    江莹莹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江苏·南京
[江苏南京律师加盟] [江苏南京法律网站加盟]

 建邺区法律咨询
·我借了高利债,妻子要离婚
    为了工程,我瞒着妻子借了高利债,妻子知道后要和我离婚,不知道离婚后妻子又没有还债的义务?122.95.71.101

·建邺区乐山路律师热线:13057670467(刘律师) 18801590479(高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关于工伤索赔问题,(急)
    你好,律师由于我爸因工作受伤大腿骨折,公司购买工商保险,当时送进陈江医院治疗后出院,住院费由公司支付,还另赔尝了三万多元(已付)而且还跟公司签了字一次性了节,但一段时间后,由已医院手术不成熟,手术后有后患,又到佛山


·公司里的一个股东抽逃资金后,其他的股东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A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抽逃了公司的资金,不知去向,导致公司处于停业状态,现在,公司的债权人找不着法定代表人,就要求其他的股东承担公司债务的连带责任,请问,这样有法律依据吗?其他股东也是受害者,要他们承担连带责任岂不是很冤


·2018年买了二手房,因当时房产证未下来,没办理过户
    2018年买了二手房,因当时房产证未下来,没办理过户手续,现在卖方离婚了,卖方其他银行卡卡被冻结了,房贷卡也是卖方的现在还没有冻结,现在房子会被拍卖吗?

·建邺区乐山路律师热线:13057670467(刘律师) 18801590479(高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王松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前几天,老公托朋友办事给
    王松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前几天,老公托朋友办事给小孩转学校一事,结果朋友说要的二万块钱,老公就转给她一万五千元,再她没领取钱之前,老公就说孩子不想去那个学校了,过了几个小时朋友却把钱给领了,现在让她给我,她不理


·你好,我想问一下,公司辞退员工,需赔偿一个月的工资金
    你好,我想问一下,公司辞退员工,需赔偿一个月的工资金额是按照合同上的基本工资算,还是实际工资的平均值算


·我这种情况是无房户吗?,我家住农村
    我家住农村,两年前我因申请低保(我是肢体二级残废),我和老婆还有女儿从大家庭中分出来另外立一户头,当时也没考虑到我们这里可能被征用,房产证就没有分,只有一个原来的老证,但是房屋是我们共同拥有的,去年我们被评为危房政

·建邺区乐山路律师热线:13057670467(刘律师) 18801590479(高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我借给朋友60多万,他写了借条,有转账,微信,支付宝
    我借给朋友60多万,他写了借条,有转账,微信,支付宝转账记录,写明还款日期但未还钱,如果起诉这钱什么时候能追回么,


·亲人公司被查,所有人被从武汉带到了湖州,现在已经2天
    亲人公司被查,所有人被从武汉带到了湖州,现在已经2天了,公司是由于让人投资,结果亏损的情况,可能涉及经济诈骗?请问家属现在应该怎么办?应该找哪一类律师比较合适呢?


·我朋友用我身份证买辆二手车现在他不过户我该怎么办啊?
    我朋友用我身份证买辆二手车现在他不过户我该怎么办啊?

·建邺区乐山路律师热线:13057670467(刘律师) 18801590479(高律师) 15996265110(杨律师) 


 建邺区法律常识
·公司法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有什么?
  为了维护公司的制度以及合法有效运营,所以我国制定了一项法律政策就是公司法。里面详细介绍了关于公司的一切法律规定。在公司的运营过程中,对于债权人的保护是非常重要的,而且也是非常容易受到伤害的,所以公司法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有什么?公司法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有什么一、债权人概念债权人是除股权资金以外的公司主要资金的提供者,包括国有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他法人单位及企业债券持有者。债权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债权人指一切企业

·离婚房产的增值的分割应该怎样办理
  离婚房产的增值的分割应该怎样办理1、购房时,一方未对房子有任何贡献的,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购房时,只有一方出资购买的,此房子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个人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因此,由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2、购房时,一方对房子有出资的,离婚时房屋增值部分如何分割,怎么分割?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什么特征
  效力待定的合同有什么特征1.效力待定合同已经成立,其效力不确定,它既非有效,也非无效,而是处于悬而未决的不确定状态之中,既不同于有效合同,也不同于无效合同,也有别于可变更可撤销合同;2.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享有追认权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追认。3.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同意后,其效力确定地溯及于行为成立之时。效力待定合同经追认权人拒绝后,自始无效。4.效力待定合同的主体特殊。效力待定的合同主体与一般合同的主体有所不同,涉及签订合同的

·挪用资金补充注册资本怎么处罚
  挪用资金补充注册资本怎么处罚(一)犯罪的客体特征挪用资金罪侵犯的直接客体为公私财产所有权。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行为人所在单位的资金,主要是该单位的处于货币形态的财产,如人民币、外币以及股票、支票、国库券、债券等有价证券。挪用本单位物资设备或其他物化财产的,现阶段不能以本罪论处,但这类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有时也很严重,将来修改刑法时,可考虑将这类行为规定为犯罪。如果行为人将本单位物化财产挪用并予以变现,将变价款交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的,则其行为

·年底双薪发放条件有哪些?
  年底双薪发放条件有哪些?员工当年度必须在公司服务期满三个月;发放双薪当日必须仍在公司工作;最主要的一条,员工在发双薪日前提出辞职或者过失、非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将不得享受年度双薪。  用人单位自主决定年底双薪的发放方式和数额,“发不发”、“怎么发”的自主权都在企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发放年底双薪,这不是一项法定义务。企业如果没有明文规定,此前也没有惯例,劳动者就不能强求单位必须发年底双薪。而第十三个月工资的标准是基本工资还是全额工

·抢劫罪的主观方面包括哪些内容
  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分为了四方面的内容,其中就包括主体、客体、主观方面以及客观方面,对于抢劫犯罪来讲,在认定的时候也是要考虑到具体的主观方面的。那根据法律的规定到底抢劫罪的主观方面包括了怎样的内容呢?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抢劫罪的主观方面包括了哪些内容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偷走、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

·驾照没满一年上高速怎么处理才好?
  驾照不满一年上高速怎么处罚根据"123号令"第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即驾驶证正本"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12个月内);实习期被延长的,"初次领证日期"之日起的24个月为实习期。"123号令"第六十五条第二款规定:驾驶人在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行驶,应当由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陪同的驾驶人应乘坐在副驾驶位置,对实习驾驶人进行指导。无驾驶员陪同或陪同驾驶员不符合要求的,将

·确认劳动关系证人证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在用工市场,一些小企业违规操作,与员工不签署合同的情况普遍存在,这是对员工权益的一种伤害。为此,员工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提出确认劳动关系申请,能够证实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考勤表、工资单和其它员工的证言等。那么确认劳动关系证人证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下面我们结合有关法律知识做个分析概况。一、确认劳动关系证人证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如果只用其他劳动者的证人证言,要想达到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目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其他劳动者本人愿意提供证人

·劳动合同签名用按指纹吗?
  劳动合同签名用按指纹吗《劳动合同法》第16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按指纹生效。”根据这一规定,我们可以看到,用人单位盖章并不是劳动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可表示劳动合同生效。仅凭没有盖公章,就认定劳动合同没有生效,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为防止隐患,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要求用人单位既签字又加盖公章。只签字不盖章或只盖

·房地产经纪合同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  经纪人(乙方):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从事房地产经纪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应提供下列相应证件:  甲方提供:1.“销售许可证”;2.权属证件;3.物业的具体情况;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5.营业执照;6.个人身份证。  乙方提供:1.经纪机构“资
 南京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建邺区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6 0:52:12:3477.
莲花嘉园 河西新城 白鹭东街 庐山路 江东门 奥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