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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公章被人私用在借款担保上。被告聘请律师参加辩护,第一次开庭应主要被告借款人没有出庭(逃跑;法院公示需再次开庭;法院把第二次开庭日期通知被告代理律师而未通知被告,而被告律师也未告知被告;开庭时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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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院协商好的,到期了,法院不执行怎么办?
    大家好:我于2007年8月借给朋友2万元钱,说好一星期归还,并写下借条,没有利息。之后他一直不还。我于2008年8月将对方告上法院。经双方协商:2万元将于2008年12月30日前还清。到2008年12月30日却分文不还。2009年3月,


·无力偿还债务,当事人起诉会如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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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刚才说的小仓房没有独立的产权,楼房过户是我们协商办的,还没申请执行, 请问我能通过申请执行把小仓房要回来吗?谢>


·你好,刘律师,您好!
    你好,我因为家庭缘故,酒后回家偷了同住姐妹的两千多块钱,她报案了,后来,第二天我酒醒了,后悔了,自首了,把自己所有的情况都说明了,钱我也归还了,公安局给我办了取保候审,被害人没有起诉我,公安局却把我告到了法院,当初


·老人有两个儿子,小儿子过继给自己的哥哥,自己和大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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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送错,严重造成损失,快捷快递员
    快捷快递员,把我公司快递送错,严重造成公司损失,该如何要求其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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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已离婚,抚养权在女方这,男方至今未付抚养费,男方
    女,已离婚,抚养权在女方这,男方至今未付抚养费,男方以带走孩子几个月为由,让女方把他带走的这几个月的抚养费补给男方,男方才肯给抚养费。女方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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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您在网络上看到集资诈骗的信息不少,但是可能也会看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字眼,把两者放在一起,您可能就分不清什么是集资诈骗什么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了,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有区别的,但是区别是什么,能够说清楚的人估计不是很多了,下面本文就详细说说两者的具体区别到底在哪。一、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犯罪的主观故意不同,非法集资罪是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意图永久非法占有社会不特定公众的资金,具有非法

·法律上二次酒驾怎么认定?
  酒精是造成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之一,俗话说,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酒驾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它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也是对他人生命的不负责。我国交通法对酒驾有严厉的处罚,那么二次酒驾怎么认定呢,下文将为您仔细介绍。法律上二次酒驾怎么认定?第二次酒驾的第二次是累计计算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

·二手房房产买卖合同毁约后果是怎样的既然签
  二手房房产买卖合同毁约后果是怎样的既然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就不能违约了。如果违约,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五百五十八条:债权债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等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旧物回收等义务。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哪些成立的条件?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哪些成立的条件?根据有关法理以及立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

·醉酒驾驶一直是马路上的一大杀手,每年都会
  醉酒驾驶一直是马路上的一大杀手,每年都会出现众多因酒驾而导致的交通事故,因此交通部门格外重视对酒驾的打击和监管,关于酒驾的处罚也越来越重,不同的省份对于酒驾的标准也有不同,这次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关于山东省醉驾标准有哪些规定?一、关于山东省醉驾标准是什么《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山东省醉驾处罚标准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

·民法总则规定关于营利法人的设立有哪些?
  民法总则规定关于营利法人的设立有哪些?我们设立一家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甚至是私人企业都是必须要有营业执照的。那么我们在申请执照后都是以企业法人的身份存在,也就是营利法人。每一个公司也都是一个独立的个体那我们今天就来了解了解关于民法的一些知识。那么民法典规定关于营利法人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呢?1、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营利法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其他企业法人等。2、营

·借贷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
  借贷纠纷案件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1、债权人承担何种举证责任在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作为债权人行使债权请求权,应该主张其请求权成立并已经届期,为此其应该向法院提供其权利发生并已经届期的法律要件事实成立的证据。由于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义务履行有先后顺序,债权人主张合同的权利的发生,其应该为两个要件事实的成立负举证责任,一个是合同的成立和生效,一个是其已经履行了合同的义务。2、债务人应如何举证债务人抗辩的种类很多,其有可能对债权人所提供的证

·结婚后彩礼返还要满足什么条件由最高人民法
  结婚后彩礼返还要满足什么条件由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于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二、法院审理返还彩礼遵循的原则我国目前的法律和司法解释对彩礼返

·监视居住应遵守规定规定有哪些
  监视居住应遵守规定有哪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7条的规定,被监视居住的人在监视居住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所谓“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的合法住所。所谓“居所”是指办案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所或指定的居所,必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

·赠与合同的效力规定是什么?
  赠与合同的效力规定是什么?赠与合同生效需要一定条件,合同在完成赠与之前是可以撤销的,除非法律规定不允许。向公众和社会公益组织进行的捐款不可撤销。赠与合同为具有法定效力,赠与行为同样受民法典的保护。遇到纠纷可同时参考多种法规,如果情况复杂,可在直接进行咨询。以下是赠与合同的效力相关资料:一、赠与合同的效力1、赠与合同成立,赠与人有交付受赠人财物的义务。赠与人按照赠与合同约定的地点、期限、交付的方法等将财产交付给受赠人,并由此而发生物权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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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0:51:50:3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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