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网建邺区向阳律师黄页
 南京律师黄页导航>> 南京市 鼓楼区 玄武区 秦淮区 建邺区 雨花台区 栖霞区 浦口区 六合区 江宁区 溧水区 高淳区 江北新区 
 首页 >>律师黄页 >>江苏 >>南京 >>建邺区向阳律师

  律师推荐

向阳律师杨晗璐
杨晗璐 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向阳律师邹馥憧
邹馥憧 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学士 
13814066391
向阳律师高峰
高峰 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向阳律师刘武
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13057670467
向阳律师金洪丽
金洪丽 律师
向阳律师邹馥憧
邹馥憧 律师
向阳律师江莹莹
江莹莹 律师
向阳律师陈文巧
陈文巧 律师
   >>南京分站
南京律师
建邺区律师
建邺区律师事务所
建邺区律师推荐

  法律法律咨询




 
 建邺区律师
 
  → 咨询须知

 建邺区律师黄页:
    张涛江苏亿诚律师事务所
江苏省南京市石头城路6号石榴财智中心10号楼
江苏·南京
    俞江水江苏天淦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六合雄州街道峨眉路300号
江苏·南京
    金洪丽江苏龙蟠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珠江路88号
江苏·南京
    郭静芳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中山北路30号名人城市广场36层
江苏·南京
    侯宗荣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六合泰山路95号
江苏·南京
    刘军江苏苏策律师事务所
南京建邺区河西万达D座1105
江苏·南京
    陈文巧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新华西路30号二楼
江苏·南京
    江莹莹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
江苏·南京
[江苏南京律师加盟] [江苏南京法律网站加盟]

 建邺区法律咨询
·冯律师:我有一件家庭纠纷,想请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案
    冯律师:我有一件家庭纠纷,想请你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案由:巜老人的合法财产受侵占》大概案情是这样的,老人今年87岁了,老人住海安县三塘村12组,现居住房产是集体土地私有房,房产证和土地证都是老人的名字,而老人的小儿子不顾

·建邺区向阳律师热线:15996265110(杨律师) 13814066391(邹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离婚,要争夺孩子抚养权
    离婚,要争夺孩子抚养权


·求助!关于单方签字的租赁合同是否成立的两种观
    我咨询了两位律师,一位说我们完全没有责任,我提出“要约”这一条,他说“要约”不适用于房屋的租赁。房屋租赁合同的成立必须是书面版本,且有双方签字盖章的,我们的合同上一方是业主,一方是公司,公司没有盖章也没签字,完全不


·一起追尾交通事故
    我们是受害者,对方开的是一辆报费摩托车,而且无证驾驶。现在对方只肯承担医药费,误工费和护理费都不肯承担,如果我们签字后还可以问对方要吗?我们想签字后先把医药费拿回来。

·建邺区向阳律师热线:15996265110(杨律师) 13814066391(邹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去年七月份在门前菜地摔伤(污水处理施工破沟未修复,并
    去年七月份在门前菜地摔伤(污水处理施工破沟未修复,并没有设置警示设施)当时只是腰疼,右臂仅擦破点皮,当时未予重视。十月份在浙江才发伤疼痛,又以为是肩周炎,以伤膏敷贴,十二月右臂疼痛加剧去医院庭生说曲筋时间很长并先后于


·民事纠纷牵扯债务纠纷。想仔细你这方面的问题
    民事纠纷牵扯债务纠纷。想仔细你这方面的问题


·现在担保合同已过两,他向法院起诉让我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现在担保合同已过两,他向法院起诉让我继续承担担保责任

·建邺区向阳律师热线:15996265110(杨律师) 13814066391(邹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我在富民路(佳有宾馆旁边)一栋建议的隔断放间租房
    我在富民路(佳有宾馆旁边)一栋建议的隔断放间租房,8月7号入住,交了一个月房租,住了一周,然后行李放在房间里面,九月三号回来取行李,开门的时候发现我的房间别人在住,我的行李(冬天的羽绒服三件,每件都在四五百,妮


·你好:我是外省人嫁到滨海,生孩子时未满18岁,离家出
    你好:我是外省人嫁到滨海,生孩子时未满18岁,离家出走多年,现要起诉离婚要走什么流程?律师等费用大概要多少?


·我是眉山东坡区永寿镇的一?2岁的农民请问律师农村医疗
    我是眉山东坡区永寿镇的一?2岁的农民请问律师农村医疗

·建邺区向阳律师热线:15996265110(杨律师) 13814066391(邹律师) 13305191148(高律师) 


 建邺区法律常识
·解除劳动合同何时生效
  解除劳动合同何时生效解除劳动合同一般都是立即生效《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四十五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

·忘记领土地使用证怎么补办
  一,忘记办土地使用证了,怎么补办呢?土地使用证一般是指国家土地管理局认定我们有权使用房屋和土地的一种法律凭证。土地使用权是根据我国法律保护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形式。土地使用证通常标明使用者、使用地地址等有关情况。一般分为集体、个人和国有三种土地使用证。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登记条例》,土地登记由土地登记申请的登记和发放程序—地籍测量—所有权审查管理。1、土地登记申请书2、土地使用权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的副本3、土地使用证(政府书面文件)4、为首次

·司法鉴定评估法律法规的内容有哪些?
  在民事诉讼中,经常需要对案件中的一些细节进行司法鉴定,我们经常听到的鉴定包括工伤鉴定、亲子鉴定等等,事实上,在民事诉讼案件中资产评估司法鉴定也经常被使用到。关于资产评估司法鉴定,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对它的评估方法和评估程序作了规定。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司法鉴定评估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资产评估司法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91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正确体现国有资产的价值量,保护国有资产所有者和经营者、使用

·2023年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哪些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包括了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一是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即业主对建筑物内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门可以直接占有、使用,实现居住或者经营的目的;也可以依法出租、出借,获取收益和增进与他人感情;还可以用来抵押贷款或出售给他人。二是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即每个业主在法律对所有权未作特殊规定的情形下,对专有部分以外的走廊、楼梯、过道、电梯、外墙面、水箱、水电气

·解读未成年人犯罪心理
  让我们一个一个来分析一下:首先,贫穷对于犯罪的影响。我第一个想到的是马加爵(马加爵犯罪的时候不是未成年人,此处是用来说明贫穷的影响),惨无人道杀死四人的事例不用过多阐述,究其犯罪原因是贫穷带给马加爵过度的自卑感。由于经济困难他在高中就时常吃不饱穿不暖,被人瞧不起形成比较孤僻的性格,最后同学说他打牌作弊,触发了马加爵内心长久形成的愤怒。就“挫折-攻击”理论而言:贫穷的家庭背景必然会给未成年人造成更多的挫折,成功出头的机会少。其实自己的美好期待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如何召开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如何召开1、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2、股份有限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

·去取他项权证有证明吗?
  去取他项权证有证明吗?一、取他项权证有证明吗?有证明,他项权证是有关部门在认定核实你把房子抵押出去后发给你个人的一个证书,需要银行的工作人员陪同,这样的银行员工也不愿意跟你去取,但是银行的风控部门要求必须要求员工亲眼见证是担心客户拿假证。办理他项权证,抵押人去领件他项权证指在他项权利登记后,由房管部门核发、由抵押权人持有的权利证书。所谓他项权证,是一个土地产权相关的术语,和我们讲的认股权证是两回事。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

·遗产继承法法规中规定的继承人有哪些?
  遗产继承法法规中规定的继承人有哪些?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二、继承的顺序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劳动合同证明板本怎么
  为了生计和更好的生活,父母总是尽最大的努力去创造。在外面的城市进行打拼。父母也想让子女进行完美的教育,所以许多父母都会在外面的城市让孩子进行学习教育。但是务工人员的子女是不可以直接在当地的学校上学的,这就需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劳动合同证明,如果您不知道该怎么写合同和入学的条件就让我们来给您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劳动合同证明板本吧。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劳动合同证明板本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申请

·劳动合同签没签如何来证明一、劳动合同签
  劳动合同签没签如何来证明一、劳动合同签没签如何来证明?能提供书面的劳动合同则证明签了合同,签了劳动合同的话应该是一式两份的,但劳动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具有法律效力:(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
 南京法律网站导航申请加入 


建邺区律师黄页
登陆 | 注册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切换城市▲
2023/10/6 0:51:36:3469.
白龙江西街 南湖 虹苑 金穗花园 奥体 健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