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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馥憧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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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律师高峰
高峰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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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武 律师
副主任 执业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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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武区法律咨询
·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虚假债务需理清
    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虚假债务需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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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您好!我是浙江的在泗阳县一个镇上投资占6
    陈律师:您好!我是浙江的在泗阳县一个镇上投资占60股分,但是被当地人霸占工厂开服装厂多年…xx也不管,…。你今天有空吗,我人在淮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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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四五个月老婆要离婚都是些小问题现在我想索要当初的彩礼


·房子被法院查封
    我和原告已经和解,而且原告已经撤销了强制执行,请问我可以自己去法院要求解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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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与电动三轮车的车祸
    2011年7月8日,在南京市溧水县东屏镇十里牌,我母亲骑着电动三轮车带着我父亲去往公交站的路上。在到达的时候,由于车站在马路对面,我母亲准备过马路,她在看了前后没有什么车的时候,就转弯了。(有一点我不想隐瞒,我的母亲年纪


·房屋霉变问题,地产方不承担责任么?
    本人房子是在2010年买的,目前居住快2年了.房子主卧竟然发生第二次霉变,墙体严重变色,地板全发黑,晒台上的木板全部拱起.而这次房修,地产方一直拖了快3个月了,一直没有可行性方案。故此想咨询下此问题的解决办法?


·本人在盐渎路非机动车道开电瓶车正常行驶,因前方有凹坑
    本人在盐渎路非机动车道开电瓶车正常行驶,因前方有凹坑,地面下沉,不小心摔成右小腿骨折,危险区没有任何安全警示牌,交警出警,认定我是全责,但没开认定书,请问此官司怎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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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婆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调动过程中发生车祸!我老婆是
    我老婆工作期间因工作需要调动过程中发生车祸!我老婆是导购员工作单位是服装店!没有劳动合同!能不能要求公伤赔偿!(车祸导致胸椎十二骨骨折!尾椎粉碎性骨折)


·我爸爸因人陪酒不幸去世
    我爸爸因别人陪酒喝多了在家睡觉不幸一睡就没有醒来,不知道这种情况陪酒人有何责任,还有我家是农村的参加了农村医疗保险,请问何种情况有赔偿吗?


·妹妹和母亲对宅基是否享有使用
    我有一个亲戚,他丈夫在1995的时候政府给他发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证上名字是我亲戚丈夫),但这块宅基地最早是批给他父母的995的时候,他把户口迁出村里,他和他妹妹5的时候都已经结婚了。今他们村拆迁改造,村委会把原来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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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玄武区法律常识
·法律规定嫖娼被抓会拘留多久
  嫖娼被抓会拘留多久嫖娼被抓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七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二、嫖娼不会执行行政拘留的

·什么是起诉离婚答辩期间
  什么是起诉离婚答辩期间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被上诉人在收到上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涉外案件当事人另有规定),可以提出答辩状,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提出的事实和理由进行辩驳。被告或被上诉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被告对受诉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必须在一审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二、在答辩期间当事人应注意的问题  (1)补足应提交的证据,防止举证期间过期。根据最高院的举证规则,一般法院会在立案时,同时给原告一份举证告之书,举例上海法院审理

·一、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后应怎样处理,有什么
  一、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后应怎样处理,有什么方法?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后处理方法为: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并收集材料递交至法院等待开庭。房屋买卖时对当事人利益产生重大影响的交易行为,要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如果能协商建议还是最好选择协商,诉讼是没有办法之举。二、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后应(一)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二)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

·一、公司的遗嘱公证去那里办?
  一、公司的遗嘱公证去那里办?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遗嘱公证是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二、遗嘱方式立遗嘱需要不需要公证,由立遗嘱人决定。其中公证遗嘱是遗嘱的一种形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的规定,遗嘱可采用如下几种方式:(一)公证遗嘱。公证遗嘱即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的遗嘱。公证遗嘱的方式是最严格的遗嘱方式,能确实保障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

·在电视新闻中
  在电视新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交通事故的报道时常有发生。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肇事者,肯定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交警部门也会对佳通事故进行处理。但是,在交通事故当中,您经常会问交通事故属于民事诉讼吗?究竟答案是什么,来看看以下的内容先。责任认定1.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进行举证。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接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3.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4

·一、离婚时转让股权分割公司财产合法吗?
  一、离婚时转让股权分割公司财产合法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第十六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

·商标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商标转让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同生效必须具备的形式要件商标转让合同的成立与否纯属于实事问题,其意义在于识别合同是否已经存在,该合同是此合同不是彼合同(即合同的类型化),以及合同行为与事实行为之间的区别。《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自承诺达到之日成立,就商标转让合同而言,商标转让合同自然也应当自承诺达到时成立。

·爷爷去世父亲后去世孙子有继承权吗?
  爷爷去世父亲后去世孙子有继承权吗?1、爷爷去世父亲后去世孙子有继承权,此时发生的是转继承。2、转继承适用的范围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遣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和第五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移转给他的继承人”的规定,转继承有以下的特征:(1)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区别有哪些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区别有哪些(1)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事由是由于当事人主观意志以外的情况,而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则取决于当事人的主观意志即当事人行使权利或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行为。(2)诉讼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而诉讼时效中断则可发生在时效进行的整个期间。(3)诉讼时效中止是时效完成的暂时障碍,中止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仍然有效,待中止事由消除后时效继续进行;而诉讼时效中断则是时效完成的根本性障碍,中断以前已进行的时效期间归

·司法鉴定开庭后可以做吗?
  对于司法鉴定开庭后可以做吗?这个问题,答案是可以,因为司法鉴定在一些案件中并不是强制要求的,对于一些双方当事人没有异议并且都认可的事实,不需要司法鉴定是可以的,但是在庭审过程中,对方质疑司法鉴定的真实性,是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重新进行司法鉴定的,但是如果在开庭之前没有进行司法鉴定,开庭时要求,可能会被对方质疑已过举证时限。针对申办要做符合以下要求:申办材料:1、申请表;2、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行业执业资格、学历、符合特殊行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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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6 0:46:41: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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